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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儿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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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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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12        过河拆桥因小失大

在我的房屋中介经验之中,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客户,绝大多数都正正派派、规规矩矩地进行交易,但有一种人却喜欢过河拆桥,甚至有时是未过河先拆桥,结果却因此尝到了因小失大的苦果。这里不妨提出来一谈,供读者参考。

客户们之所以过河拆桥,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省掉中介费,这种心态不但不道德,对中个公司而言,还是件很不公平的事。

对一般人来说,生意买卖是一件简单不过的事,只要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立刻可以付款成交,对于一般小金额的日常开销而言,或许是如此,但如果是大宗或大笔金额交易恐怕就没这么简单了!

以房地产业而言,其中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非常复杂,绝非一般业外人士所能想像,只要有一方稍有“非善意的无知”,甚至居心不良时,纠纷随时会产生,而其中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决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中介人的角色,就是让买卖双方能在公平原则下进行交易的公正第三者,除了帮双方之间处理各种技术问题之外,还得负担相当的法律责任。严格说来,中介人是靠专业知识吃饭的人,既如此,在服务之余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服务费也就不为过了。

就因为房地产交易的技术性强,风险性高,交易过程中若没有中介人作媒介,无异是将自己投入一个无限变数的危机之中(在笔者数年的房地产中介经验中,就见过无数次光怪陆离、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例,其布局之精巧,用术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以后有机会再和读者们详谈)、而客户们(买卖双方都有可能)摆脱中介人最常见的方法则是,在中介人接受委托,辛苦企划、投资促销,为买卖双方搭好见面的“桥”后,即以条件差距太大,无法成交为由,拒绝中介居中斡旋,私底下却暗中洽商,等委托中介期满后,即自行成交,表面上看来似乎省下了一笔中介费,其实呢……可能会“偷鸡不着蚀把米”,请看我的亲身经验:

例:3年前,我曾受托为信义计划区的一户一楼店面作中介,委托价155元,中介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屋主要求开价为166万。

由于房子的贷款金额过高(125万),每个月连本带利要还银行1.25万元,加上又在巷子里,以店面条件而言,市况并不算好。由于整体条件不全,所以买主并不容易找,这一卖,就卖了一年,最后才由我接手受托销售。

经过我极力促销一个月后,才觅得一位客户,是做洗衣店的,基本条件适合,但只肯出价145万,这个价格在我的权限之外,于是安排双方见面,当面洽谈。

面商过程中,屋主因为房子拖得太久,贷款吃重,又考虑到以145万成交,扣除贷款、服务费与增值税后,所剩不多,于是起了歪念,悄悄递了一张名片给买方,并言明要稍做“考虑”,随即离去
   

这个动作,对买方而言,是个强烈的暗示。果然,当天晚上,买方就私下找屋主商谈,愿加价至150万,但条件是须先与中介公司解约,等无合约限制后买方才愿正式签定买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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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方的提议,正中屋主下怀,如果能私下成交,即能实得145万,不用再付一笔服务费给中介,何况买方自动加价6万至150万,这一来一回之间,等于多赚了12万(5万加上中介费7万)。算盘打定后,第二天即到中介公司来,要求解约,而站在公司立场,自然不愿意花了人力、物力后,情看着快成交了,却还得承受解约的损失,经过一番协商,最后终于屋主付出3%的服务费之后,同意解约。

不料,人算不如天算,完成了,但买方却一直没有进一步消息,屋主忍不住了,回头找买方,买方却很不好意思地对屋主表明:已看中另一户,并付了订金,这一下,屋主傻眼了,原本以为可省下一笔中介服务费,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可亏大了!

各位读者,好戏还在后呢!

半年之后,我又经过该地,发现大门已被贴上封条,是被某银行申请查封扣押了。

相对于3年前,现在的“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已使消费者比以往受到更多的保障。中介人也不断在塑造中介公司的正面形象,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消费者可以从容地选择口碑良好的中介公司,放心地把繁琐的买卖交给专业人士处理。别为了省下一点服务费,或为了“白吃午餐”而因小失大,到时候损失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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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13        阵前倒戈的恶客

在《儿子兵法》系列中,我们谈的主题主要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行销技巧。第一集出版之后,在各种公开的私下的场合中,有很多同业或同仁不断地问我一个问题:

“行销的过程中,如果客户不断地出‘状况’,要怎么处理?”

这是个很实际,而且发生频率满高的问题,这里不妨一谈。

近年来,消费者主权意识抬头,“有钱就是大爷”的强势心态日益普遍,行销者面对这种被扭曲的消费意识,有时不免大叹生意难为!

在一片“不要让你的权利睡着了”的声音中,相对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不要让你的‘责任’睡着了”呢?

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多少会产生瑕疵,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买卖是双方的事,不会一方全对,更不会一方全错。但笔者就“碰”过一个全无交易诚信的客户(卖方),其蛮横无理,是我入行多年来所仅见的,特别提出来给读者参考。

众所周知,金额较大的买卖都会有合约,合约的基本精神是保障买卖双方,也是约束双方在大家都同意的游戏规则下交易。话虽这么说,但对“小人”来说,签字是一回事,至于怎么做,则又是另一回事。只要“老人家”不痛快,合约算哪根葱啊!

以房地产中介业而言,在推案之前,一定得有屋主的授权,才可进行销售,如果没有经过授权委托,即进行促销活动,甚至“引诱”客户到现场观看、议价,即有构成诈欺的嫌疑。

反过来说,若客户已经签署委托销售书,即不得任意更改合约内容,更不得解约。很多客户(卖方)抱着一种心态:“我高兴调高价钱,看你中介要怎么办?

毫不考虑中介业该如何自处,如何对客户(买方)交代?

例:这是个最近才发生的案子。

业主是位30多岁的陈姓女士,身居一家企管顾问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以其社会经历与教育程度,理应相当了解合约精神。至少在委托授权期间,应有遵守诺言的基本诚信。谁知事实并非如此!

这位陈女士有户位于内湖的房子,经友人介绍,签定合约后授权中介公司销售,委托总价为165万。

中介公司受托后,立即展开广告促销。一周后,出现一位买主,出价150万,双方差价15万,经中介出面斡旋,业主同意降价为154万,并经签字认可。

经过中介一番“折衷”之后,买方终于同意加价至154万成交,并预付7.5万订金;中介立刻通知业主准备签约,完成一切必要的交易手续。

不料卖方“临阵倒戈”,以价格太低为由,拒绝“成交”,并扬言除非将价格调高至162万元,否则“取消交易”。

    这一下子,中介处于夹缝之中,成了照镜子的猪八戒——里外不是人。买方依约付了订金,却迟迟不能完成买卖契约,心里的“不爽”,可想而知;卖方也抱怨卖价过低(虽然是自己签字同意的价格),却展开种种刁难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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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逐渐陷入僵局,买方开始对中介公司施压,要求尽快履行签约手续,否则订金双倍赔偿。中介无奈,只好对卖方发出存证信函,提醒对方,不要忘了自己的法律责任。谁知卖方不但不理会,反而开始“睡不好怪床”:先是挑合约的毛病,然后骂中介公司服务不佳,最后干脆以付款条件来刁难,不但不留一点点交屋尾款,反而要求对方全部付现购买;这还不打紧,甚至要求买方代为清偿贷款,以及支付偿债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一般房地产交易的惯例,卖方的贷款,卖方自行处理;买方贷款,买方自已找银行融资。双方如有困难,中介公司可代为协办,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自然由客户自行负担,与中介无关。)

由于卖方不断地“技术犯规”,刁难买方,自然提高了交易过程中的不稳定性,时间一久,买方终于忍无可忍,开始“反弹”,除了指责卖方的蛮横无理之外,并要求中介公司负起民责任,否则赔钱。

而中介的立场更是为难,买方的反弹并不意外,问题是“震央”来自卖方,并非中介所能控制。以中介的立场,有几个考虑的重点:

  委托书中已详细载明买方之付款方式,同意配合买方50%以上贷款,而其中并无限制必须全部以现金购买,这一点,卖方明显违约。

  154万元成交价,完全是经过卖方书面签字同意,焉能在事后又以价格过低而反悔。

  如买方同意自备款部分提高,甚至改为全部现金,中介可代寻金融机构融资,但其中清偿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卖方负担,断无让中介或买方承受之理。

话说回来,这位陈姓副总经理若能遵守合约的游戏规则,无签约后耍小人的行为,则大部分的问题根本都不会发生,而当情与理都无法解决时,只有诉诸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扣押卖方的房子,还给买方与中介公司一个公道。

事情愈闹愈大,眼看越来越难收拾,卖方只好托人情,找上中介公司董事长协商。基于和气生财与朋友道义的原则,董事长即自掏腰包提供无息垫款,卖方只好在没有理由拒绝的情况下,免强同意,然而三方都已人困马乏了,虽如此,卖方事后还不断谩骂中介公司董事长,以“钱”压人强迫卖方卖房子。连托人性找上中介董事长的这位朋友,也都连带受到波及。

在笔者的了解中,类似这样的安全还有很多,这只是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在此建议行销业的朋友们,一旦碰到这种“不合作”的客户,应尽量保持冷静的心态,千万不要情绪化,否则,事情只会愈弄愈糟;最好,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

——一切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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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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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14        行销业的强者生存论

地球上的生物经过几千万、几亿年的“天演”之后,最终由于人类脱颖面出,主宰了这个世界。

一百多年前,达尔文把这个现象归纳出一个结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然而,潮流的轮替循环远比达尔文的想象还快,今天这个世界,在“物竞天择”之下,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生存”,而“适者”恐怕将会被“淘汰”。

1990年,由美国带头进入“经济大风暴”,不景气波及全世界。日本股市开始大跌,中国台湾股市随后跟进,自12000多点的历史高峰呈慢性崩盘下跌,10个月之内跌至2400多点。绝大多数股民禁不起这波空头走势的摧残,大败亏输,倾家荡产者比比皆是,有更多人把在此之前连续4年大多头市场中辛苦赚来的钱加倍赔光,只有极少数人能洞烛机先,反“多”为“空”,不但不赔,反而又大赚了一笔。而各业也普遍受波及,房地产逐渐下跌,餐厅、观光饭店门可罗雀……但“国泰人寿”却依然连续3年,按往例发出3~5元股利。

1993年,名列世界十大企业的美国IBM,宣布裁员15000人,各大企业纷纷跟进,大幅缩编,而原先是“强者”的企业,在市场生态的大幅调整之后,即使能“存活”下来,也不过是“适者”而已!

换个角度来看,这些被裁掉的员工,在当时也都是“适者”,但为何又被裁掉呢?

面对这种随时潜伏的市场生态变数,任何行业的从业员,包括伙记和老板都应该随时提高警觉,随时调整、充实自己,以应付随时迎面而来的挑战!

尤其身为第一线的行销人员,更戒慎恐惧,这个行业没有资深与资浅的差别,只有赢家与输家。产品若卖不出去,就无法立足生存,在行销中,若不能一直保持领先,当强者中的强者,不论当年有多勇,都永远注定是被淘汰的一群!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销市场与瞬息万变的现实世界中——

除非“超强者”,否则“强者”到头来也不过只是“适者”;

如果只是“适者”,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弱者”;

而“弱者”的另一个名字叫做“被淘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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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集

应变篇

1        行销第一戒——窝里反

商场如战场,既然是战场,就有所谓的敌对双方。就买卖双方而言,卖方要高卖,买方要低买;甚至买方不想买,卖方拼命想卖,一攻一守之间,双方便展开了拉踞战。只要是尽了力,成固可喜,败亦欣然。

然而,在行销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现,内部的敌人反而比外部的对手更难应付。影响所及,整个阵仗会在莫名其妙中输掉。输在窝里反,真不值得啊!

“窝里反”常常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其貌虽不同,心则无异,但造成的杀伤力则一。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输给“外人”不足为奇,天下哪有那么多“韩信”,但若败给“自己人”呢,那真命中该绝了!

笔者有个专卖高级欧洲进口车的业务员朋友张三,就曾经碰过下面这种让人听了吐血的事。

例:在一个假日里,张三在汽车展示间里值班时,来了一个衣着体面、相貌精明的年轻顾客。他进门之后,并不看车,而是直接找一位名叫李四业务员。

从行动上判断,这位顾客似乎已仔细看过车子了,这次来公司显然是想进一步磋商,以便定案。

由于事先没有约好,李四恰好不在,客人就一面等,一面仔细地端详着一部刚到的全新款式新车。东摸摸,西瞧瞧后,忽然开口问张三:

“这车看起来满不错的,价钱一定很贵吧!”

基于职业反应,张三很本能地回答:

“和别的厂牌比起来,我们的车价当然比较高,但这是全新改款车,旧款要价70万元。新车不但马力加大,配备增多,价钱也不过才调涨了2.5万而已,总价不过72.5万,讲起来,其实不贵的。”

客人一听,瞪大了眼睛说:

“什么!才72.5万元而已!怎么别人报价73.25万,我和他磨了老半天,才还到73万,还比你的第一次报价多5000元呢!”

说完,走过来向张三要了张名片,然后说:

“我姓李,我一向开* *牌的车,现在换车还是买* *。老实说,这车我已看过五六遍了,很满意,你少算点我立刻和你签约付订。”

张三一听乐了,天下哪有这么走运的事,这么高价位的车,第一次看车就下订,不得了,于是马上倒茶请客人上座,然后很诚恳地说:

“李先生,这车目前货尚未到,但一个月后也才只有30辆先进来。据我所知,大部分都被订走了,而我因上个月业绩不错,公司优先配给我两部,一部已经被订走了,剩下的另一部,我可先给你。但价钱方面呢,恐怕没什么弹性,这点要先向你说抱歉!”

客人听了还是不死心,磨了半天,最后张三同意让价2500元,于是客人很高兴地留下1.25万元订金,约好第二天带足12.5万现金来签约。

第二天一早,李四一到公司,就气呼啦地跑来找张三理论:

“你这什么意思,我好不容易发掘出来的客人,你居然降价抢过去,是不是存心和我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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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没抢你的客人,是这位李先生自己到展示间来,刚好碰到我值班,他询价,我报价,结果他要向我买,我又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我把财神爷往外推吧!”

“你报价,你报多少价?”

“就是72.5万哪!还能报多少?”

“难怪他要找你买,我报的是73.25万,你为什么要低报?”

“我哪有低报,公司规定明明写着72.25万元,还说你按公司价报!”

“差价2500元是我的奖金,这客人很爽快,我自愿让价,不行吗?”

两人越吵越凶,为了不伤同事间的和气,最后张三让了步,两人达成协议,案子由李四继续接手,还是以72.25万成交,奖金归李四,但业绩挂张三的名字。

两人协商已毕,李四立刻打电话给客人,希望能把案子接回来,没想到却碰了个大钉子:

“老兄,我本来也是打算向你买的,没想到张三向我报了价之后,我才发现你根本在敲我竹杠,报价比公司价多了1.25万。你老兄这么不老实,我实在没信心和你做生意,你别再多说了,这笔买卖我铁定不找你就是了,请以后别再打电话来了。”

李四没办法,转头再和张三协商,案子仍然由张三接,但其余条件不变,但张三一听,也有意见了:

“这我可不答应,我刚才已经给过你机会了。如果客人还是要找我买的话,奖金可不能给你,我自己也只剩下这部配额而已,除非你另外去找个配额来。”

事实上,李四自己的配额早就卖掉了,对于这种“抢手货”而言,配额就是钱,谁肯让呢!

两人再度争执不休,最后李四火了,偷偷打了电话给客人:

“李先生,72.25万元的价格其实还是高的,我老实说,这种车的奖金每部是1.25万元,我现在输人不输阵,不赚钱卖给你,总价71.25万元!”

客人一听也火了,本来以为张三报价老实,其实两人是一丘之貉,既然有便宜可占,管他是谁卖的,于是立刻取消了张三的订单。

然而,尽管客人再回头打算向李四买车,事实上也不可能了,因为:

  李四手上根本没车。

  就算有车,也不可能真的以71.25万成交,否则他不但赚不到一毛钱,反而至少还得倒贴1万元的税金,以及麻烦的售后服务。这种赔本买卖,李四自然不干。

  客人觉得这家店的业务员,个个不老实,根本不考虑向他们购车。

事实真相是,李四眼见煮熟的鸭子居然还会飞走,抱着“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要”的心理,采取了“玉石俱焚”的下下策。

最后的结果是,客人一怒之下,改买同等级的他牌车,而张三和李四不但白忙了一场,两人还反目成仇。

在任何形式的“战场”上,“窝里反”而又能“制敌”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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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2        销售不是办说明会

许多行销常犯一个错误:

“客人一言不发,行销叽叽呱呱!”

销售的目的是“卖货拿钱”,是行销过程中最重要、最高级的层次,这可是决定“生存”与否之争,等闲不得!

说明会是行销过程的“暖车”阶段,目的是把产品优点的讯息正确地传达给客户而已,是不容易拿到“钱”的,但很多行销往往搞不清楚状况,老是“暖车” 不“上路”,结果讲得嘴角生“波”,换来客人一句:

“考虑!考虑!”

“销售”与“说明会”虽然层级不同,两者却可以密切互动,以收到相辅相成的效果。问题就出在很多行销不明白两者间的因果特性,老是走“单行道”,结果往往事倍功半。

行销之前,必须先弄清楚:

“客人为什么来看你的产品?”

以房地产为例,有人买房子,有人换房子,各有需求,不能不先察查之!

有人钱多,喜欢摆派头、

有人为了上学、上班方便;

有人怕吵;

有人怕邻居不好相处;

有人特别在意隐私性;

……

面对各种不同的状况,得先投石问路,了解对方真正的需求,再“对症下药”,这才是最有效率的行销。

对喜欢摆派头的有钱人,自然介绍高总价、大面积的房子;

特别考虑交通问题的人,则尽量找离学校、公司近的房子;

怕吵的人,尽量帮他避开大杂院式公寓;

在意隐私性的人,就尽量找独居性强的房子。

先投石问路,问出客户的需求,再投其所好地行销,而不是“乱点鸳鸯谱”,不管三七二十一,明明不适合客户的产品,还要硬塞;要不就是没先好重点,言不及义,让“财神爷”都怕了你。

且看下面的例子:

例:有一天,一对年轻夫妻来看房子。

这是个66平主米左右的小户型,两房一厅一卫,面积虽不大,但格局不错,设计雅致,很适合新婚的小家庭。

小俩口东看看,西瞧瞧,并仔细地询问了面积、总价、自备款、贷款额度等,似乎兴致颇高。

行销小姐看在眼里,知道这是一对潜力很大的买家,很亲切地在旁招呼,亲话家常……

当行销小姐问到为什么要买房子时,那新婚太太突然静止不语,只是睁着一双幽怨的眼睛望着先生,行销见状,心里有了底了,八九不离十,准是婆媳问题。于是立刻降低音量,带着既同情又了解的表情,轻声问道:

“您该不会也是因为婆媳不合,才打算买房子自立门户的吧?”

这几句话,似乎触动年轻太太的心事,忽然眼圈一红,掉下泪来,行销小姐见状,便开始描述自己惨痛的婆媳经验……

新婚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边听边哭,愈听愈伤心,等行销小姐一说完,便瞪大了眼睛,用一种很坚定的眼神望着先生说:

“这次真的一定要搬出来,而且越快越好,最好今天就搬出来!”

说完便转过头来拜托行销小姐帮忙向业主议价,还特别说明,自备款不是很多,请想办法多贷点款,利息高些无妨……

此时不卖,更待何时?

如果能先了解对方来意,再对下下药,自然就“弹无虚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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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3        财神爷只疼聪明人

自退出1988年汉城奥运拳击储训队7年以来,虽然不再参加比赛,但我总会利用公余之暇,自己戴上拳套,对空挥拳,或打打沙包。除了健身之外,也借机提醒自己,身处一个激烈竞争的环境,得随时提高警觉,保持旺盛的斗志,以免被淘汰。

没有上过擂台的人,恐怕很难想像拳击这种运动的激烈性与杀伤力;而这种压力更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了的。

很多人印象中的拳击手,大都是昂然挺立擂台中央,高举双拳做我武威扬状地接受群众欢呼,住华屋,开名车,腰缠万贯的“英雄”;很少人会想到成名之前,拳击手艰辛付出的血泪与汗水!

问题是,时代变了,光靠努力,不再是成功唯一的方法,努力加智慧才能提升成功的机率。而后者所占的比重,比起前者,又有过之而无不及。

举一个拳击例子:

世界拳击史上最伟大的拳王之一阿里,在成名之前,当时重量级拳坛是由拳王李斯顿统治。这李斯顿人高马大,重拳无敌,经常在三两回合内以一击摆平对手。

阿里早就有志于拳坛,除了不断苦练之外,每场比赛之前,他一定细心地观察对手的弱点,以避实击虚求胜。

在他取得拳王挑战权,与李斯顿对决前几天的记者会上,阿里大肆叫嚣,扬言将在三回合内击倒对手获胜。惹得李斯顿怒火中烧,恨不得当场就下来比划比划,教训教训这狂妄无知的后生小辈!

对阿里而言,这不过是他赢取拳王的谋略之一。

经过很久的观察,他发现李斯顿的重拳虽狠,但拳风粗糙,破绽很多,他早已想到应对之策,而记者会上的造势,只不过是故意刺激对手,以扰敌军心罢了。

拳赛开始后,阿里以独创的“像蝴蝶般飞舞,像蜜蜂般螫刺”拳法,屡次闪过对手的重拳,李斯顿则在几度出手不中后,气势转弱,方寸也乱了。第七回合还没结束呢,已经被后生小辈的阿里几拳“摆平”了!

阿里后来的声势不必我再多说了,但他实在是笔者最尊敬,最能以智慧取胜的盖世拳王!

这种智胜于力的例子,说起来简单,几乎人人都懂,但现实生活上却经常有人逆向操作。结果总是事们功半,徒劳无功。奈何!

没错!古代是有“愚公移山”的故事,但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故事的意义,应该只是象征性的。如果愚公生在现代,他一定会知道利用推土机,甚至以炸药移山,效率将比纯人力大多了。除非他志在养心健身,否则的话,能智取者,何用力敌?

对行销者而言,买卖最高境界莫过于“在最短时间内,以合情又合法的方式获取最大利润”,而其最佳捷径就是以智取胜。

例:有一天,有位业务同仁向我求援,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户一楼的房子,除了一期银行贷款外,还向地下钱庄贷了二期款,条件如下:

“借款期限3个月,本利一次退还,否则借方有权依一、二期借款总额无条件优先承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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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先,业主认为3个月期限满长的,慢慢卖也可以把房子处理掉,以市价而言,除还掉一、二期贷款之外,应还能再剩点钱。因此大胆地签下了这份“马关条约”,并依附带条件,交付了权状正本及所有过户应备证件给对方。

就因为业主有恃无恐,房价开得老高;但由于当时的景气实在不好,他又不懂得买卖谈判技巧,所以卖得并不顺利。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眼看着期限就快到了,这下屋主急了,开始降低身段,价钱方面不再坚持,由于议价空间大,引来了不少中介业竞争,各路人马汇集,吹的吹,缠的缠,每个人都拿出浑身解数,无非想诱使屋主签下委托书。

一个礼拜下来,屋主被搞烦了,忍不住对这些“众家好汉”们大发牢骚:

“我现在最盼望的是立刻有买主,价钱好谈,佣金照付,而你们却老是和我扯什么委托书的,委托了又怎么样?买主在哪里?再过6天,要是卖不掉的话,人家就要把我的房子拿走了,哪里还有时间和你们谈签1个月的委托呢!”

这时,低下有人接腔了:

“只要你和我们签约,人们公司自然会帮你解决问题的,别担心!只要签了约,就好办!”

屋主一听,火了,大声地对这位老兄说:

“签约!签约!你就光会叫我签约,你还不知道我的麻烦吗?这房子10个月前才撤销公司登记,还有两个月才满一年,换句话说,要1个月后才可办理自用税率;所以,就算有了买主,你能保证他愿意先付钱,但两个月以后才过户吗?”

这位老兄又说了:

“这个问题小意思,税率处我有熟人,只要走后门,塞个红包就行了,但还是很先签约。”

业主一听,半信半疑,低着头不说话。

我在底下冷眼旁观了老半天,发现这话虽是胡扯,却相当程度地打动了屋主;这表示机会来了,我立刻发言:

“买方可先付签约金,让你先清偿二期贷款,再让买方做同签约款额的反设定,双方约定两个月后才办理完税过户,如此一来,自用税率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这一席话果然让屋主动了心,但现场的人实在太多,屋主也不便立刻和我单独详谈,于是来了个缓兵之计:

“大家能在这里见面就是缘份,我来泡壶老人茶,大家一面喝茶,一面聊好了……

我心想,再这样耗下去,屋主是不可能当场把案子委托给我,就说:

“对不起,我另外还有约,不能奉陪喝茶,得先离开,明天再谈,失陪了。”

屋主一听,心领神会,眼睛望着我,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你忙吧!有空再联络。”

说完,又回头和大伙儿周旋了。

我一出大门,就立刻打电话进去:

“刚才里面人太多,讲话又不方便,所以我先走一步。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向你保证,你所有的问题我都可以帮你克服,买主是现成的,而且也不需要一个月委托期,两三天就行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今晚11点我再来拜访,那时候,‘这些人’总该走了吧!”

“好!就这么办。”屋主很爽快地说。

事实上,我并没有别的事,人也没离开,而是一直坐在车上观察屋里的动静。

由于屋主急着卖房子,所以大门一直敞开着,以便随时让人参观。由于我和屋主两人间已经达成了默契,而其他的中介人员眼看一直谈不下来,不到11点,能能走光了。11点一到,我准时去,详细地把所有的问题作了分析,并用具体事实展现了我的销售经验和实力后,屋主很快就和我签了销售委托约。

由于价钱的弹性空间很大,买方一出价,屋主立刻同意出售,便宜的价格自有其相对条件,买方依约先付了签约金,让屋主清偿了二期贷款,并同意两个月后才办理过户,整个过程非常顺利,3天内手续完成,我也顺利赚到了一笔佣金。

这个例子是要告诉读者,在白热化竞争的商场,削价、胡扯、吹牛,甚至只知埋头苦干是不够的,最要紧的是切中时弊,提高服务品质与效率,展现出专业与智慧,才可能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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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4        出价有时是为了拒绝

在行销业务榫会中,有一个常被讨论的问题:

“买方有没有出价?”

根据《儿子兵法》行销理论,如果买方出了价,表示有基本的购买意愿,买卖还有的谈。从经验来看,事实也是如此。然而出价有高、有平、有低。如果是高价,当然立刻拍板成交;如果是平价呢?则试图拉价;如果拉不动呢?再看买卖双方强弱势再做定夺。

然而,如果买方出了个超低价呢?

多数的业务主管常会将买方出超低价的问题,归属于行销过程有误,他们总会有个直觉反应,认为:“买方这所以出低价,乃为理所当然,但出价太低,应是行销过程有漏洞或误导。”

这种把问题简化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常会在无形中误导基层行销人员的思考方向——是否自己在行销过程中犯了什么错误,使买方误认为有机可乘,所以出了个超低价?

然而,就笔者多年实战经验来看,问题绝不是这么单纯;而且有时候并非行销过程出问题。买方之所以出低价,除了想买全家货之外,还得先检查低价与底价之间的关系。

所谓低价,是指在成本价之外,卖了会赔钱。

所谓底价,是指可以卖的最低限价。

如果出价低于底价不多,利润微薄,甚至没利润时,对行销而言,将面临两难:

卖嘛,没意义;不卖嘛,又堆积货品。

这时,必须从一个较大的视野,去检讨整个行销过程,这种检讨是有其意义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来了:

如果买方出价离底价差距甚远时,又体表什么意义呢?

这种现象通常传达了一个明确的讯号:买方“以进为退”,根本就不想买。

然则,既然不买,又何必出价?

这可就牵涉到中国人的面子问题了!

也许由于行销人员热忱的服务,虽然买方对产品的价格或品质不尽满意,甚至他根本只是随意看看而已。然而,面对行销这么给面子,苦于礼尚往来的原则,总不好意思直接说不,只好随便开个离谱的低价,低得让卖方拍不了板,如此,则可把情况转化成:

“不是我不捧场,是你让我捧不了场的。”

一旦行销居然硬着头皮接招时,其总价高低则将是成交与否的关键。

如果是低总价产品呢?

喊价1000元的商品,杀价700元,反正钱不多,买对了,占便宜,就算买错了也无所谓。说不定一口气买个五六件,回家之后才发现,真正喜欢的不公平一两件而已。算了!反正总共不过3790元,心理上也许会有点疙瘩,但因为价买低了,多少会有点平衡作用。

如果是高总价产品呢?

例如250万的房子,一砍75,这种杀法的心理基础已经摆明了:

“我其实不想买,因为你的服务太好了,只好以出个超低价略示回馈之意,但这种价格你总不会卖吧!”

如果卖方还是不知趣地“追击”,买方退无可退之余,也许另找理由搪塞,也许干脆逃之夭夭;甚至永远在你面前消失;就算以后想消费时,他也不会再找你了!

250万元的房子为例,也许太过极端,现实生活中其实就有很多这种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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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笔者的亲身经历:

例:几个月前的一个假日,我在某家百货公司闲逛,正巧碰到某名牌西装在换季大拍卖,看看款式还满新鲜的,于是走过去瞧个究竟。

店员小姐一看到我进门,立刻很亲切地迎了上来:

“先生,看西装吗?这些都是本年度的新货,本公司一向走高级路线,一年就这么一次换季拍卖,不买可惜哟!”

本来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店员小姐这么客气,实在不好意思转头就走,只好轻轻点头笑笑,表示同意她法。这一点头,小姐似乎受到了鼓励,立刻顺手拿了一套在我身上比了比:

“先生,你看,这一套就满适合你的!”

照照镜子,果然还满不错的,禁不起店员的怂恿,一连试穿了几件。由于拍卖期已近尾声,尺码颇不整齐,而笔者是大众身材,不是大一号嘛,就是小一号,适合的就偏偏缺货,有货的我又不喜欢。这一试穿就花了一个多小时,桌上堆了十几套西装,还是找不到喜欢的款式。最后,她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套来。嗯!这一套和前面的比起业亮眼了不少,我一看就不自学地喜欢了。穿上身,照照镜子,怎么看,怎么顺眼,不但布料高级,设计大方,而且还很合身,整体看来,就好像是量身订做一般,于是,很自然地开口询价:

“这一套要多少钱?”

好不容易找到一套客人既满意、又合身的西装,小姐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先生,您可真是行家,这一套是今年的特别款式,也是公司的高级品,这种高级品讲究的就是高品味,定价1.25万元,不打折,要不要带一套。”

小姐一面说,一面用一种很敬仰的眼神看着我,就等着我说“好”。

然而,我的本能反应却和她截然不同。

本来只是随便逛逛的,没想到却被这位店员的“软功”给套住了。平常买西装,订做西装,也不过花个2000多块,充其量5000元,也就打发了。没想到,这下子就得耗掉1.25万大洋,心里越想越心疼,但脸上还是保持镇静,若无其事地回应:

“多少打个折扣嘛!”

小姐迟疑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很坚定的口吻对我说:

“服务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找到合身又合意的款式,这样好了,就特别给你打个8折好了。按公司无价之宝一,这一系列是没折扣的。不过,算了,我等会 儿特别为您写个报告好了。真的,8折实在很全家,不买太可惜了!我现在帮您包起来好吗?”

乖乖!就算8折还是得花1万大洋呢?花1万买套西装,别说我自己会心疼了,老婆恐怕会哇哇叫。前几天,她想买件7500多的大衣,还被我投了否决票呢!这下子可麻烦了,不管好,就给她来个“以进为退”吧:

6折!算6折啦!”

6折!6折真的不行哪!”

小姐叫了起来,看看我一副面无生殖样子,只好又自己找台阶下:

“我帮你请示一下主管,你请等一下,马上好。”

说完,拿起电话拨了几下,低声讲了两三分钟后,很快放下电话,高兴地对多说:

“我们主管本来不同意的,但禁不住我一再为您求情,总算答应了,不过他声明下不为例。不管如何,我总算帮你把事情办妥了。您是付现,还是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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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完了!自作聪明,本想“以进为退”,没想到被对方反将一军,来个“以退为进”,唉!强中自有强中手。看她一副笑咪咪的样子,本来觉得很亲切的,不晓怎么的,一下子忽然觉得这张脸似乎变得很阴险!1.25万元的东西,砍掉5000元后还可以卖,说不定成本只有2500元而已。哇!这个大头当得可真冤哪!还好,今天只是个7500元的产品,如果是75的东西可怎么办,难道还真的买下来吗?

越想越不对劲,不行!得想个办法脱身才行,再这样下去的话,只有让自己更难堪而已。打定主意,只好假装镇静,若无其事地对小姐说:

“我的皮夹放在我太太那里,她现在在6楼的女装部看女装;我去找她拿皮包,马上过来。”

说完,转身离去。小姐脸上充满狐疑神色,我则是不敢回头,迅速地离开了现场。我不知道这位店员小姐在多久后才确定我不会回来,但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永不会再回到那个地方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虽然笔者的职业是行销,但消费心理其实和一般人没两样,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自然也会发生在一般人身上。所不同的是基于职业本能,笔者会从经验中去揣摩、修正自己的行销技巧罢了!这个故事就是给行销同业们的最好借镜——将心比心,不要重复别人在对你行销时所犯的错误!

同时也要了解,买方之所以出个离谱的超低价,目的是以进为退,行销人员不要误把出价当成买方有意愿要买,硬要赶鸭子上架。

给客户留个面子(后路),下次还有机会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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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5        商场没有永远的“韩信”

《儿子兵法》一、二集出版后,获得了不少回响,笔者这两年内的演讲场数也增加了好几倍。

每次演讲完毕,通常会留点时间让听众们发部,而听众们的问题大都是一些买卖技巧上的疑难杂症,以及一般的行销原则。笔者照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能轻松打发过去。

然而,有一闪,有位年轻的听众就问了这么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问题:

“李先生,我至少听过你3次以上演讲,每次谈的大都是成功之道,难道你就没踢过铁板吗?如有,为何不举个例子让我们参考参考。”

部得可真好!恐怕这也是读者们很感兴趣的,利用这个机会实况转播,和读者们一起共勉。

例:在《儿子兵法》Ⅱ“赢家倒楣的策略”一文中曾经提过,在祖国大陆旅游中,喊价50元的贝壳项链,出价5折买下后,不过5分钟,才发现同样的东西,还价下有价。

今年,我又来到祖国大陆观光,第一站先到南京。

南京是六朝古都,文物丰盛,古迹林立,其人文之荟萃自不待言,一天行程下来,人困马乏;导游安排一家高级餐厅用晚餐。一顿饱食之后,身心舒畅了不少,正当团成们在饭桌上闲聊时,餐厅老板走过来,很恭敬地说了一套场面话:

“各位贵宾,欢迎回到祖国观光,我们南京当年是秦淮河畔首屈一指的大都会……本人谨代表……

预告片结束,正片很快上演,是一堆绢画,老板不厌其烦地一一介绍:这是“黄山美景”,这是“夜泊秦淮”,这是……而我却被其中一幅“松鹤延年”吸引住了。

这幅画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父亲今年刚好七十大寿,如果能在寿宴上以这幅画做背景,衬托会场上的喜气,可真是效果奇佳,想着想着,不禁“食指”大动:

“老板,这幅‘公鹤延年’多少钱?”

750元。”

750元!太贵了,多少可以卖?”

“嗯!就算你700好了。”

700”!你当我是“盘仔”?上次来,一砍5折还当了冤大头呢?不行,这次决不再这么老实了,心里打定主意,7503折再杀个50——175块”,不卖拉倒!嘴巴还来不及喊价呢,导游已经在催大家上车了,只见团友们一个个走出餐厅,这时我想起上次的教训,心想这是我大开杀戒的“复仇”良机了,于是一面转身一面对老板说:

175,能卖就卖,不然我就走了!”

175?”

老板摆出了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再看看我毫无表情的面容以及不停地脚步,只好很无奈地匆匆打了包,把东西递过来,我一面付钱,心里一面得意:

3折再去掉50,算起来不到2.4折,这下总该捡到便宜了吧!”

然面,容易得到的胜利,似乎都不大能持久,等车子开动以后,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喊价750元的东西,175元块也能卖?天下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我真的是赢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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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随口问了坐在旁边的导游,这样的东西,这样的买价划不划算?但导游并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轻描谈写地问了一句:

“你喜欢画吗?”

“还好。”

“如果你喜欢,明天到镇江时,我带你去一家专卖绢画的店参见,比这个更好的画,每幅不超过75块,你可多买几幅。”

听得我当场愣住,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所谓“物离乡贵,人离乡贱”。在外地被“宰”,是因为人生地不熟,还情有可原,但在自己的“地头”上,又怎么说呢?请看另一个例子:

例:几个月前的一个假日,我陪太太逛假日花市。在花摊丛里有一对模样很正派的夫妻,正在向来来往往的人们推销一只博美狗;由于太太很喜欢小动物,所以,我们也过去一探究竟。

博美狗是一种很可爱、很漂亮的宠物狗,大概多数人都会很喜欢。由于平常工作极忙,根本没时间培养嗜好,更没有时间去亲近小动物;所以,我对人以外的生物都没有什么特别感觉。但眼前这个小东西实在太讨人喜欢了,忍不住多摸了它两把!

太太就更别说了,女人天生就有一种母性,面对这个既善解人意,又美丽柔弱的小宠物,更是爱不释手,于是开口询价:

“老板,这狗要卖多少钱?”

“这种狗的行情通常都要7500元以上,纯种的更贵。这只就是纯种狗,不过因为跛了一只脚,半卖半送啦!只算你3000元好了!”

3000元!我倒吸一口气,乖乖!没想到狗的行情这么好!难怪满街狗店,算了,反正老婆生日也快到了,就当是给老婆的生日礼物!买吧!于是我本能地开了个价:

2000元!2000元我买了。”

“已经很便宜了,不能再少啦!你去打听打听,3000哪能买到博美,我这还是母狗呢!你买回去,一年后!就可生一大堆小狗,几十倍都回来了,别杀我价了!”

不降价让我买,门儿都没有。扯了半天,老板还是不肯少,看看老婆还把它抱在怀里“卿卿我我”,难怪杀不动,于是我拉着老婆,掉头就走。

才走开没几步路,老婆就忍不住大声埋怨:

“干嘛把我拉走,这狗既可爱、又怪可怜的,光看它注视我的眼神,就被它给迷住了。虽然跛了一条腿,但人家也降了价了,不过才3000嘛!又不是买不起,我们还是回去把它买下来好了。”

价钱杀不动,老婆又这么喜欢,可真两难啊!没办法,只好对老婆说:

“等我们逛完这圈回来,如果它还在的话,就表示和我们有缘,到时候我一定买给你!”

“好!到时候你可别后悔,说话算话喔!”

一个钟头后,我们又回到原地,小狗还在,于是两人又走过去。这一次,老婆听我嘱咐,不再去抱小狗,我则又去找老板杀价。

又扯了十几分钟,对方还是不降价,眼看着老婆一直在旁边用“热情”的目光看小狗;用“冰冷”的目光看我,没办法了!我当场掏出2500元,对老板下了最后通牒:

2500块,你要卖现在就成交,否则我就走了!”

最后成交价是2575元,外加一个狗笼子,以及一包“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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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回到家,老婆立刻帮狗狗洗了个大澡,还要我开车去附近的超市买一大堆“美容用品”回来,零零总总又去掉了500大洋!

当天晚上,全家人都沉浸在狗狗带来的喜悦里。这狗也真可爱,没事就用一只大眼睛温柔地看着你,然后走过摇摇尾巴,安静地躺在你脚边。唉!可无休止窝心哪!看来这2000多块还真值得呢!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3天。

有天早上起来,我发现小狗已不像往常那么活泼,心想大概是昨晚没睡好,多睡一下也就没事了,就没特别注意。

到了晚上,才刚喂它吃过没多久,居然开始呕吐,本以为是狗食不对味,赶快又听朋友建议,上街买了几瓶鸡精,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把它给喂好,哄睡了。

第二天一早,狗狗根本起不来,轻轻地抚摸它,它没多大反应,只是偶尔无力地睁开眼睛看我一眼,又后期昏昏沉沉睡去。这下子,好像真的不对劲了,只有带去找兽医了。

到了医院,经过一番例行检查后,医生告诉我:

“八成是肠炎。”

“肠炎会怎么样?”

“博美狗最怕肠炎,一旦得了,机会都不大。”

“怎会呢?4天前一带回家我们都很注意卫生问题呢?”

“你注意,但狗店里注意不了;狗多病杂,而且会彼此传染,防不胜防。我看你这狗的肠炎还不是三五天而已!你看这温度计上都是血!”

说完,从肛门里把温度计抽出来,果然有明显的血迹,这下我迷惑了:

“可是,4天前买回来的时候,它很活泼啊;要不,我也不会买了。”

“这就是重点!卖狗的人会给狗打类固醇,这玩意儿一打,保证活蹦乱跳,既能吃又能跑,卖相好得很!”

这下我有点明白了,疑点也开始多起来:

“医生,你看我这狗纯不纯?”

“纯度大概只有80%,真正的纯种是很贵很贵的!养这种狗一定要过了6个月才会稳定,6个月之前都不是属于你的!我看这狗只有个把月大,生命力当然脆弱,会得肠炎并不奇怪!”

天哪!还有这回事,那老板怎么都没说,而说的大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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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常老以为自己是买卖老手,这下好了,花冤枉钱不说,老婆恐怕要难过死了!唉!就算缴学费吧,先把事情弄个清楚再说:

“医生,你看这狗值多少钱?”

“正常的话,大概两千多块,不过你这狗缺了个脚掌,一般人都不会要;宠物狗就是要漂亮,顶多500块打发。”

500块!我花了2500,还自以为占到便宜呢!

“你看这脚掌怎么会断?”

“可能是老鼠咬的。”

“但店主人说是大狗咬的呢?”

“怎么可能?如果是大狗,整条腿就没啦!不会只是脚掌而已!”

…….

这下我全明白了,这次是彻彻底底上了当,但花了钱还未必消得了灾呢!

果然,我虽然再花了200多元,住院、吊点滴,请医生全力救它,但当晚11点多,医院还是打电话来:“你们家狗狗5分钟前走了?”

不过5天时间,付出了将近5000元,以及老婆一双哭红的眼睛。乖乖!我学费也未免太高了!

然而,耗财无妨,总得取回点代价。自己检讨的结果,在整个买卖过程中犯了3个错误:

  过程中,老婆爱不释手泄了底——卖方知道我有强烈的购买意愿,所以价钱杀不动。

  再回头议价,又一次地被人家摸了个清清楚楚;冤大头就是你啦——目标早被锁定。

  对方利用传达错误信息来摸底:错误的狗龄、错误的受伤过程、错误的价格(不纯的价格就是2000元)……已被知己知彼,焉不百战百败!

战场上有百战百胜的名将“韩信”,但商场上却不可能有永远不败的赢家。现代社会中何止360行,每个待业,每个领域的学问都深不可测,而且绝不会有毕业生。休说隔行如隔山,就算在自己专业的本行,不仅一山还有一山高,只要稍一不慎,就会头破血流。能不谨慎以对乎!

以上两个经验给我最大的教训就是:

决不轻易主动进入自己陌生的战场。

决不轻忽任何一个买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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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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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3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中国人的“感觉”买卖

笔者投身房地产行销5年多,经历的谈判场面数以千计,深深觉得:

赚中国人的钱——难哟!

然而,有时候又觉得:

想赚中国人的钱——满容易的!

为什么会有这么两极化的习得呢?因为就中国人的民族性而言,根本不作兴“一翻两瞪眼”式的买卖;因为其中有个很微妙的心理因素:

“感觉”!

“感觉”是种很情绪,很抽象化的心理现象;很难言传,只能意会;而意会的深浅又全凭经验和历练。

一般的第一线行销者往往不会注意到,当客户第一眼望到你的时候,可能已经下意识的给你打了个分数。你的长相、口音、穿着、举止、表情、握手、谈吐,甚至第一声招呼所给他的印象,就已经替未来的买卖谈判奠下了成或败的基石了。

例:笔者就曾目睹一位朋友在3分钟之内,直言拒绝一位美丽的行销人员。而在此之前,为了这次的会面,行销事先曾打过无数次电话,是费了无数心神才争取、安排到的。事前准备工夫可能花上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十天,结果在3分钟内,就把得之不易的机会给丢了,为什么?

事后笔者问朋友:

“都还没进入正题呢?怎么就把人家给‘三振’了;尤其这行销小姐长得这么漂亮,多看两眼也不错啊!”

“唉呀!李兄,你有所不知,她刚进门那一刹那,我就知道这笔买卖砸了。我生平最怕香水味,尤其这位小姐身上的香水,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浓烈刺鼻,我一闻就想吐。冷气房里的气味又历久不散,她呆得愈久,我愈麻烦;我足足忍受了3分钟,已经很客气了!”

“那她明天再打电话来,怎么办;总不能莫名其妙,就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我会交代秘书小姐,不要把电话接过来,我宁愿闻A菜的味道(注:我这朋友生平最恨A菜,曾扬言饿死不吃),也不要闻她的香水味,简直恐怖啊!

咦!A菜我满喜欢吃的,那香水味我也不讨厌;但偏偏就有人“恨之入骨”。这位行销小姐败得可真冤哪;然而,没办法,这就是“感觉”问题;而且是没有公式可套用的。

反过来说,如果“感觉”好的话,买卖成交机率将大增,说不定价钱反倒成了次要的问题。套一句台湾俗话:“爽就好”!反正见者有分,有钱大家赚!有好处,大家一齐来嘛!

由于买卖受到“感觉”所主导,所以有时候谈起生意来倍加困难;不但买卖不成,连“仁义”也不在了!

例:几个月前有一天,笔者搭朋友便车回家。在某路口,发现一辆求售的奔驰一九OE。由于车价很便宜,朋友是个车迷,对车又颇内行,碰到这种“俗搁大碗”的好货,忍不住下车一探究竟。

东摸摸,本看看,感觉上,车况似乎满好的;于是兴致大增,随即用手机拨了电话过去:

“喂!想看车对不对?”

电话才刚响,对方就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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