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讲的实际上就是“期权腐败”,所谓“期权腐败”,打个比方就是在任时给私企老板“播种、浇水、施肥”,离任后再“收获”;或者是领导干部在任时对老板“投桃”,当时却未必即时谋取利益,而是把它当作一项长期投资,在老板那存了一张“长期存折”,离任后再“支取”,老板再“报李”。再通俗一点讲,就是“你给我办了事,我现在给你好处,那是把你往监狱里送,等你退休后再到我这来拿。”与一手权一手钱“即时交易”的“现货腐败”相比,“期权腐败”具有隐蔽性强、潜伏周期长、腐败手段更加狡猾等特点,也更应值得警惕。而且,“期权腐败”给查处带来了更大的难度。由于没有发生权钱的“即时交易”,领导干部即使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但他自己并没有因此而“马上”得到好处,如果因此造成损失,那损害的是老百姓利益,顶多被人骂几句。等到退休或辞职以后,立即摇身一变,到老板那儿工作,拿高薪、得豪宅,腐败的好处照样一分没少,只不过拿的时间往后推移了,但却没法对其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