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这可按强奸罪论吗?望各位指教!

[复制链接]
查看: 9865|回复: 7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中年已婚男子,诱骗一名患有自闭症的15岁女童,与其多次发生性行为。事件被揭发事由于女童的母亲发现女童怀上身孕,事后女童叙述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以导致怀孕。

本人的疑问是:此案中的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若不构成犯罪,则应如何对男子的行为进行定性?

希望各位多多指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诱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是没有诱奸罪的

诱奸是个手段问题,也属于强奸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算了,只要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一律按强奸罪论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1.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贵州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老乡无罪。他有什么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12岁还是一个孩子呢。。。心智尚未发育成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闭症不属于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我同意

但是不构成犯罪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奸淫幼女的“幼女”是以14岁年龄为界的,而非16岁。

自闭症不属于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所以该男子不构成犯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认为不构成犯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确定你坚持的是对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不是我坚持不坚持,事实上这个case就是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1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2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一定是死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应该属于诱奸了吧! 怎么可以就这样无罪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构成强奸罪:法律上没有诱骗成奸罪的,而且女孩子(不是女童啊)也说并不知道要生孕的,这表明女孩在主观上是同意发生关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律这个只有年龄的分界,被动和主动都是一样的,等到了有民事能力以后,主动和被动就不一样了。二种概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7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12岁的女孩是白痴,没什么好同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法律

都是有钱有势力的人的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奶奶个熊

把他枪毙了不就好了啊

[em05][em05][em05][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