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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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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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促进雷峰和谐稳定。雷峰乡司法所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地法律服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在旧有的村居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请拨12348”等便民牌的基础上,通过广播、宣传栏、乡土宣传队、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节假日和赶集日针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同时,由乡司法所联系专业的援助律师定期对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培训,发挥联络员身兼调解员的优势,告知调解外尚有法律援助途径,通过受援人口口相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发挥网格职能,促进援助高效性。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分工: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及简易程序诉讼法律援助事务的代理,开展诉讼外调解与非诉讼法律援助事务;村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对发现的纠纷苗头及时与乡调委会沟通,并进行诉讼外调解,在调解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负责保全相关证据,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引导其走法律维权途径,及时高效排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降低审核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对于确需法律援助的群众,除按规定告知来访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或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还放宽了经济困难审查条件和受案范围,对有合理诉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在关注未成年人维权的同时,实行农民工“一站式”服务、残疾人“上门式”服务、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长效服务机制,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切身利益问题。
截至5月底,共接待来访3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余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较好地保障和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雷峰乡司法所 周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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