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3-3-11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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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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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掐起来了
我也又看了一遍。还是说几句话吧。
男主人公:
一,我觉得你前妻也没什么过分的要求。不过是要份协议原件。给就是了。难道有什么理由不能给?地址可以有,已经寄过一次了,如果忘记了可以让她再发一次。反正你们短信一直在往来。这个不是问题。
二,关于那个钱。几千块,也是小钱。如果你前妻欠条不还给你,你倒时候自然可以说话,公道自在人心。再退一百万步讲,你就算送她3000块,也没什么过分的。毕竟是病人,也是你孩子的母亲。什么也不看,看在她十月怀胎,也是有情义的。
三,也许你们之前有什么瓜葛或者什么恩怨我们外人不好说。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讲。你就当做个好事,也该把这事情了结了。
四,事已至此,理应拿个解决的办法出来。毕竟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关注,相信很快就能出现更多认识你的人。楼主的意思很明确。但是我从回帖上来看,感觉你不是很明确。
男子汉大丈夫,你也是个有家的人。
期待你有个漂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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