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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违法建房在省道15M控制线内,并把国家的永久性测量标记埋在自己房子下面,有关部门不但不阻止,还瞒上欺下为其大开绿灯,在村委会不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哄.骗.吓”的手段,强行批给建房许可证。在动建时动用特警保驾护航影响极坏,真是胆大包天,目无党纪国法,作为执法部门合法不听取,反而违反法律、法规从上向下,无村长签字村委会盖章、审批违法建房手续。特警无纠纷、斗欧为其撑门面,象这样权大于法的法肓为人民大众办事,人民大众只有遭殃,永无天日,象这类人只有手上权字何有国家法字,我国要立法何用啊。。。。为什么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到了地方政府显得如此的苍 白无力?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还不如私人非法利益,为了私人建房违反法律、法规、程序为其审批,为了私人违法建房派出所长为其主持开幕式,特警为其"保驾",这不是"权大于法"的行为体现得琳漓尽致。有关部门各显神通,违法变合法,使国家的法律、法规成了空文....,有金钱铺路道路平,关系网钱织成,官官相护,,黑白颠倒,惨无人道的贪官、脏官人类的油渣,人民群众的败类.......。必须严惩....... 望有门部严查,核实从严取理直止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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