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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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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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6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天台县人民法院冒雨强制腾退了一名“老赖”住房。
据了解,被执行人胡某所有的房屋是两间四层立地房,坐落于天台县赤城街道,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两个执行标的超百万元案件的抵押物。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后一直由胡某一家四口及其母亲居住。2015年8月法院向胡某发出迁出公告后,多次催促腾房均遭拒。为保证司法拍卖程序继续进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制定了相应的腾房预案。
16日上午9时30分,执行干警上门先做说服工作,胡某起初对抗情绪激烈。之后,经过当地人大代表、胡某舅舅做工作,胡某情绪趋向稳定,胡某的妻子及两个孩子先去安置房。12时许,搬家公司对室内物品进行打包处理,一直到15时30分,将胡某家中的常用生活用品全部搬运到法院事先为其找的安置房中。在整个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做到文明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干警同时拍照、摄像、物品登记造册,带领中介机构现场评估。
据悉,当前,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破解执行难“一号行动”,向执行难问题发起“总攻”。针对当前拒不腾房行为多发这一突出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点攻坚、重点突破,将综合运用现场曝光、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移送刑事打击等手段,形成高压态势,加大对拒不腾房行为的打击力度。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王先富 陈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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