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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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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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凌晨3时40分,G15W常台(上三)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334公里+700米处(天台段)发生一起大货车自燃事故。该起事故中的大货车燃烧近5个小时才被全部扑灭,最后连车带货付之一炬,损失将近上百万。
当高速交警赶到事故现场的时候,这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已经被大火吞噬,熊熊的火焰直往上窜,高度差不多有十米的距离,滚滚浓烟和炽热的高温根本无法使人靠近,事故驾驶员也只能在几十米远的地方无奈和沮丧地望着燃烧的车辆。虽然在消防队员的努力下将大火扑灭,但据驾驶员朱某介绍,车子上装载的是极易燃烧的棉纱和编织袋,货物将近30吨,是从温州运往江苏南通的。一开始他是从反光镜中看到车子后方在冒火花,于是他马上将车停在硬路肩内,拿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可是由于当时火势很大,一罐灭火器已经根本无法阻止火势的蔓延,无奈之下他只能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的天台消防队快速出警,共出动六辆消防车赶至现场参与救援。
“灭火的难度很大,因为车上都是些易燃物品,而且数量又多,货物捆扎在一起又很密集。虽然明火暂时被扑灭,一旦风一吹,又会重新燃烧起来的。”现场的一位消防官兵说。
现场的火势在8时30分左右被完全扑灭,到9时30分,现场施救结束,路面恢复正常通行。期间,台州高速交警支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封闭事故后方来车;4时许,在甬台温宁波方向临海北出口进行分流,8时结束;随后改为交通诱导,引导该方向车辆绕道甬台温宁波路段通行;9时30分结束交通管制,全线恢复正常通行。
据现场交警介绍,该起事故可能是由于轮胎温度过高导致燃烧引起的。同时,高速交警赵警官介绍,制动系统过热、货物自燃、电路系统故障、驾驶室内易燃物品暴晒等都是极易造成车辆自燃。因此,驾驶员和车主应该经常检查轮胎与制动鼓,防止温度过高;配备有效灭火器;不要将易燃物品放在光照处;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防止电源线漏电;做好日常保养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油路、电气线路等检查,尤其在夏天要养成定期保养车辆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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