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 天台农民疑遭身份歧视、社保歧视,公理何在?法律何在?

  [复制链接]
楼主: 映山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责令天台县社保中心废除歧视性《问答》,依法落实符合人社部(2010)107号和浙人社厅(2011)221号文件规定的参保条件的,具有城镇户籍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电影放映员、乡村医生以及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6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需要公平和正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 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1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还我们民代教师一个公道  
    [ 119.180.36 ]  发表时间: 2012-02-16 12:21:01                                     [ 点评 ] [ 投诉 ]  

    我们都是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或二十几年民办教师,还不如一个被开除或自由离职工人,这公理何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9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谓公平公正?  
    [ 浙郑更生 ]  发表时间: 2012-02-11 15:29:36                                     [ 点评 ] [ 投诉 ]  

    三四十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农村文化事业、教育事业辛勤奉献的乡镇放映员、民办教师居然不如一个被除名或中途自动离职、辞职的“部分离开单位职工”人员,这种社保政策合理吗?必须费除对农民出生的参保人员的身份歧视!制订社保待遇政策的依据应当是参保人的付出和贡献,而不应该是身份!希望民生决策部门给国民多一些公平,少一点歧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对出身农民的公民的社会身份歧视和社保歧视。  
    发表时间: 2012-02-13 23:07:50                                     [ 点评 ] [ 投诉 ]  

    是侵犯人权,践踏国际公约的行为。是枉法害民的行为。 。

    拿起法律武器,告他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都知道
        “文不对题”【解释】文章里的意思跟题目对不上。指人说话或写文章不能针对主题。

       “答非所问””【解释】意思是指回答的不是所问的内容。
        人社部发(2010)107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凡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一、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

           按照文件规定和《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申报审批表》内容规定,必须按照当今户籍制度一元化时代的新形势,由公安机关根据参保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域界定其是“城镇户籍”还是“非城镇户籍”。

          可是,天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天台县社保中心)在具体实施国家政策规定的“具有我省城镇户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事项中,却非要公安机关按照户籍制度二元化时代的户口性质(职业)来界定参保人员是“非农业户或农业户”。其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而且,从其文化知识上来说 , 真是文不对题,答非所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12省区市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划分
    2007年03月30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中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公安部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公安部的消息显示,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这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蔡奇:广东省面对乌坎村村民非正常上访进而引发打砸事件,不是按以往方式处置,而是不追究责任,同时派工作组与村民对话,认真受理诉求,这体现了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维。其实,群体上访的背后都有利益诉求,正视并调解这些诉求才是王道,切不可因形式上的过激而简单化处置,更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对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防止引发不稳定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 国政府网23日全文刊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暂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通知称,要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知提到,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3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今后出台就业等政策不与户口挂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已经落户原老城关镇的居民,不论其以前是乡下进城落户的农民,还是原土生土长在城镇的农民,因为其户口性质在以前统一登记为非农业家庭户,就可以按照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对于在2001年2月就已经并入天台县城关镇(天台县县政府行政中心附近)的农民出身的城镇居民,因为其户口性质在以前尚未统一登记为非农业家庭户 ,就不得参保。仍然“与户口性质挂钩”,仍然不得“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天台县社保中心把人社部和省厅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是“凡具有城镇户籍”和“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任意篡改(限缩)为必须是“非农户籍”。把一批完全符合人社部(2010)107号和浙人社厅(2011)221号文件规定的参保条件的,“具有城镇户籍”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电影放映员、乡村医生以及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原临时工、合同工、家属工等),均以出身“农业家庭户”就一定不是城镇户籍为由拒之于按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文件规定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门之外。甚至连长期从事非农业生产(有企事业单位事实劳动关系),又无土地生活来源,而且一直居住于城镇自有住房(合法固定住宅)的城中村被征地农民(居民常住户口在城镇),也一脚踢出门外。
      天台县有关部门不但违反了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浙人社发 (2011)221号文件以及《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申报审批表》中要求按照行政区域界定参保人员是否具有城镇户籍的规定;更是违反了国办发〔2011〕9号关于“(九)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十一)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的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台县规定一定要非农户口方可按浙人社发(2011)221号的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户籍歧视和社保歧视。

     《解决部分群体养老保障领域的业务办理资料》 临海市社会保障局

    六、注意事项
    原下乡知青及城镇户籍的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可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享受更高待遇。鼓励按浙人社发(2011)221号的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同时停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企业养老金的同时停止其城乡居保待遇的发放。

    同属台州市属县市,但实施方案截然不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执法中以公开的国家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还是以非公开的非规范性文件(土政策)为依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救济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解决行政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2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 一位在天台的律师你心情如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2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典型的对人权践踏~~

    点评

    国人有 人权吗  发表于 2012-3-23 06: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