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3-3-11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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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试佳人 发表于 2011-8-16 20:17 
新婚姻法有解释:如果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离婚后则按个人债务偿还,共同还贷一方也可以拒绝共同还 ...
男女双方的对立面
所以和小乱观点不同咯
关于家务操持和带孩子,关于生育,男人无法生育是现实情况无法改变,婚后女方有权拒绝生育,带孩子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不仅限于女方,家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责任!
单说这一点:拒绝生育。无后.....虽然新社会了,但是我不能接受,如果没有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生一个。
一,生命的延续,是大自然的规律。
二,女人当了母亲,才算完成使命。
三,孩子不是负担,它也会让你学到很多,包括各种方面。
四:.......我不反对丁克,但是如果说为了以后离婚怕纠葛而说我不生,生了以后吃亏。那我只好去死了。我是说我,不是说别人,因为我很希望我可以生一个孩子,然后和那个他一起把孩子教育好,长大,成人,然后老去。
我只代表我个人发表观点。
至于经济,我个人喜欢独立。但是必须说明的是:十月怀甲,哺乳期,到牙牙学语,母亲是无法工作的。如果孩子要教好,带身边最好。这笔账,根本没办法算。
家务,共同当然。但是男人们,有多少,有几个,能和妻子共同承担?做得和女人一样多?
把婚姻用这样的算法去衡量之前的付出。我很寒心。这才是我提问的初衷。
社会在发展,思想在改革,但是一方打猎,一方持家,这是基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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