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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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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乱试佳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婚姻法解释:保障的是财产,不是婚姻,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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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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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水 于 2011-8-15 19:11 编辑

    这么问:

    男贷款买房,一共100万,首付30万。
    结婚。
    婚后二十年刚好还完70万的钱。
    离婚。

    这个房子要怎么分?

    证上没有女的名字。贷款还债二十年,是夫妻共同还的。

    这种情况,是不是女的也只能带着孩子睡马路去啊?

    点评

    分房子现价的65%给男人。  发表于 2011-8-1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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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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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5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
    婚后女方操持家务,带孩子,男人一人还贷。


    或者,女方工资比较少,男人比较多,女人顺便操持家务带孩子等。


    噶两个情况的后果,谁能帮我回答下。

    点评

    按当地当年保姆平均工资付给女方。  发表于 2011-8-15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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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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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1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解释的太好了!!!!!!!!!!!!!!!!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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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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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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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江你就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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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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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江你就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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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6-12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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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8-1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没有公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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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个社会男女都有工作的,为什么非得要男人出钱买房,女人照样也可以出钱买房,产权上照样也可以写上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照样还是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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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水 发表于 2011-8-15 19:10
    这么问:

    男贷款买房,一共100万,首付30万。

    新婚姻法有解释:如果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离婚后则按个人债务偿还,共同还贷一方也可以拒绝共同还贷,那么就不存在债务关系!

    关于家务操持和带孩子,关于生育,男人无法生育是现实情况无法改变,婚后女方有权拒绝生育,带孩子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不仅限于女方,家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责任!

    如果一方非要追究家务和带孩子的费用,房屋产权方也可以要求对方交房租!

    我觉得男女双方,如果想要得到生活的尊严,就应该从经济独立开始,别奢望着别人给自己安顿好一切,否则你注定得不到想要的尊重!!

    女人也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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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6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主妇的家务劳动是没有价值的。它没有计入在GDP统计。国家也把她作为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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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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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1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乱试佳人 发表于 2011-8-16 20:17
    新婚姻法有解释:如果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离婚后则按个人债务偿还,共同还贷一方也可以拒绝共同还 ...

    男女双方的对立面
    所以和小乱观点不同咯

    关于家务操持和带孩子,关于生育,男人无法生育是现实情况无法改变,婚后女方有权拒绝生育,带孩子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不仅限于女方,家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责任!

    单说这一点:拒绝生育。无后.....虽然新社会了,但是我不能接受,如果没有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生一个。
    一,生命的延续,是大自然的规律。
    二,女人当了母亲,才算完成使命。
    三,孩子不是负担,它也会让你学到很多,包括各种方面。
    四:.......我不反对丁克,但是如果说为了以后离婚怕纠葛而说我不生,生了以后吃亏。那我只好去死了。我是说我,不是说别人,因为我很希望我可以生一个孩子,然后和那个他一起把孩子教育好,长大,成人,然后老去。


    我只代表我个人发表观点。

    至于经济,我个人喜欢独立。但是必须说明的是:十月怀甲,哺乳期,到牙牙学语,母亲是无法工作的。如果孩子要教好,带身边最好。这笔账,根本没办法算。
    家务,共同当然。但是男人们,有多少,有几个,能和妻子共同承担?做得和女人一样多?

    把婚姻用这样的算法去衡量之前的付出。我很寒心。这才是我提问的初衷。

    社会在发展,思想在改革,但是一方打猎,一方持家,这是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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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水 发表于 2011-8-16 22:13
    男女双方的对立面
    所以和小乱观点不同咯

    欢迎小水客观评论!

    是的,当时就是这样!

    婚姻如果在付出之前都计算如此周密,那么其存在的本身意义值得商榷!

    所以要求谁一定给谁房子是不符合时代精神,有违男女公平的,如果一方强要房子,即便要得也是对情感和家庭地位平等的破坏!(敬告全国丈母娘,房子不能保障女儿的幸福,养女儿不是为了赚钱,不可否认你是付出的一代,但不能让您的女儿做付出的第二代,女儿是大雁不是小麦,到了冬天,她是要飞往温暖地方的)

    婚姻法解释里对于财产的保护应该说不管是对男方还是女方都是公平公正的!这点无可争议!

    至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情感和经济之间的互相影响,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人的过法,这不是法律所能干涉参与的!

    法律是在最基本面上给予公民平等的权利!

    小僧认为一个家庭犹如一个团队,必须有所分工,按个人能力去分配他做什么工作,不受男女性别影响(事实上有一定影响,不解释:省略120个字)这样的团队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人类社会中生存下来! 如果内杠不断,找不到合适的定位,不能处理好互相之间的矛盾,隔阂,解散团队是必然的!

    关于爱情.....浩如星海 古往今来曾经不少喜欢思考的人坠入淹死都没能明白!过于深度的讨论我的细胞表示鸭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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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17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开花落(614844399)  22:02:20
    因为他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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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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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1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细胞表示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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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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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1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太长了文字,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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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8-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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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1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细读了下新婚姻法,发现都是模棱两可的,漏洞很多。其实跟之前的几乎没啥区别。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反正一般家庭基本都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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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1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这个不是之前一直就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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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8-1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好的,也有不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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