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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问答之三十八】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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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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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1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赔偿指数

260-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3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伤残赔偿指数

 

【庞周律师提示】:2008年天台标准为8265(农)/20574(城)元×(11-等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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