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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时,有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在送达凭证上签字,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自己就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因而拒绝签字。其实事故认定书送达凭证只是当事人签收的一种法律手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与本人是否同意责任认定是无关的。而且当事人收取事故认定书也是其以后进行相应的法律救济诸如提起民事诉讼时所必须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凭证上签字的,送达人可以让在场的见证人签字,视为送达,无见证人或见证人拒绝签字的,送达人在送达凭证上注明有关情况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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