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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纠纷问答之三】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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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fficeffice"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刑法》上也有特别的规定,《刑法》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条规定中,同居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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