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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打死梁继平命案在宁开庭[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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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月咏江流 提交日期:2008-4-11 11:00:00

       4月8日8时30分至19时30分,轰动全国的江苏连云港赣榆县检察院命案----在风景毓秀的6朝故都南京公开庭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审判庭高高悬起了正义之剑!随着审判长的庄严宣告,4名打着国家和正义旗号杀人的----法西斯“检察官”,终于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姗姗来迟的正义对于容易满足的民众仍觉难能可贵。迟来的正义毕竟也是正义!与法西斯分子有着不共戴天仇恨的南京人民,从来不缺乏正义和良知,他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尽管有关方面控制着舆论,但是,这一消息还是不径而走,很快传遍了大江南北,传遍了全国。民心----又一次显示了它不可抵御的穿透力!
   负责异地办案的南京检察院,依法对江苏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长高加锦,副局长熊正良等4名嫌犯提起公诉。赣榆检察院刑讯逼供打死梁继平的案情终于浮出水面!赣榆县政法委和检察院先前编造出来的“心脏悴死”的弥天大谎,终于不攻自破。
   赣榆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利用国家赋予的特殊权利,为达到某种个人目的不择手段,陷害无辜。对梁继平实施了三班四倒共14个班次的,近80个小时不间断的,轮番式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行为。在审讯期间强迫梁继平举手、抱头、端水盆或沙盆、蹲下起立、仰卧起坐、在地上打滚。其间还被捆双脚、掀大腿,站在身体上碾压。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梁实施了丧尽天良、惨无人道的双重折磨。在梁生命垂危的时候曾放弃了多次抢救机会,直至其死亡。省公安厅的权威尸检报告显示梁死于外伤 。
   更为令人发指的是打死梁以后,他们并未终止犯罪,继续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捏造事实,制造伪证,毁灭证据等犯罪活动。集体串供对抗政法机关的侦查 。
   在庭审中,犯罪嫌疑人高家锦对自己的伪造证据罪百般狡辩,丑陋嘴脸一览无遗。高在梁死后召集办案人员开会制定攻守同盟时说的一句名言是: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是真话了!他还公然宣称“三班四倒是检察院长期以来的办案方法”,以此推卸自己的领导责任,在场听众一片哗然!
   庭审中,受害人妻子王云娣的陈词,引起了场上的普遍同情与关注。她和律师向庄严的法庭提出了两点请求:1,依法将故意伤害罪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2,依法追究包括王维志副检察长组织伪造证据罪和其余参与刑讯逼供丈夫的7名检察官的刑事责任!
  可能出于慎重考虑,法庭对案件没有当庭宣判。留给人们的悬念是:
   此案会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吗?
   参与刑讯逼供的另外7名检察官头上的国徽真的会被摘下吗?
   面对权势赫赫的检察院,王云娣(网名珍珠眼泪)会得到她想要的公正吗?
   弱势群体真的能找回生命的尊严吗?
   敬请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继平命案在宁开庭

匿名  发表于 2008-4-26 19:40

        我是月咏江流,感谢你转我的帖子!

        从宪政的高度来认真思考这个案件。其实,它不仅仅是一个案,而是一种现象!可怕的不仅仅是打死一个人。可怕的是罪犯高家锦说的“三班四转,车轮审讯是检察院长期以来的办案方法”,而且还能以此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法西斯办案模式还在普遍施行。
   这一血腥虐杀竟然没有被正视!漏网的罪犯竟然还在执法!自侦权与检察权合一的司法体制还在制造着新的冤假错案!下一个梁继平血案正在进行时!

匿名  发表于 2008-4-26 19:34

我是撰稿人月咏江流,感谢你的转贴!

从宪政的高度来认真思考这个案件,它不仅仅是一个案,而是一种现象!可怕的不仅仅是打死一个人。可怕的是罪犯高家锦在法庭上宣称的:“三班四转,车轮审讯是检察院长期以来的办案方法”。竟然还以此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法西斯办案模式还在普遍施行。这一血腥虐杀竟然没有被正视!漏网的罪犯竟然还在执法!自侦权与检察权合一的司法体制还在制造着新的冤假错案!下一个梁继平血案正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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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曾锦春受贿案开庭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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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台有类似这样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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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5-16 00:27
我们这里也出现过逼供跳楼自杀的情况,一定是逼供打死的,我不想对此事来评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可以见到这些没有监督和那些恶意膨胀的权利。这个社会是没有公理的。
匿名  发表于 2008-5-16 00:27
看了报道,实在是太气人了。支持你一定要告到底,不管怎么说,手段太残忍,这是一条人命!就应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实在是太没有枉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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