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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9年敛财6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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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将于23日在长沙中院出庭受审。曾锦春被控受贿折合人民币3152.25万元,并有折合人民币960.75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将另案处理。

曾家拥有6000万元财产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中共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处理)等共同收受首清文、曹真源、黄生福、黄生文、周丁元等4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11.4万元、美元4.25万、港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25万元。

其中,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628.8万元、美元4.25万元;与唐国菊、曾峰、曾云悉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482.6万元、港币6万元。

此外,被告人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60.75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经查,曾锦春个人及家庭目前拥有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6009.45万元,自1995年以来个人及家庭支出折合人民币共计796.31万元,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折合人民币共计6805.76万元。

人情收入就达160万元

另外,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其来源的折合人民币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245.83万元,违法所得238.98万元,违纪所得44.79万元,人情收入160万元,曾锦春将涉嫌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借款而产生的孳息合计为1643.16万元。

据此,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锦春应追究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为曾锦春担任辩护人的是原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邱兴隆,目前其身份为长沙某律师所的律师。邱兴隆向记者表示,他将在庭审后接受媒体的采访,对他在法庭上阐述的一些观点进行解释:“但是我不会说更多的,仅仅说一下我的观点而已。”

利用提拔干部收取贿赂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曾锦春在担任纪委书记的十年期间,敛财之手从来没有停止过,郴州当地的矿产、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导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经济官司,都成了曾锦春受贿的来源。

首清文是向曾锦春行贿数额最多的个人,其行贿款共计人民币710万元。

1999年下半年,首清文到曾锦春办公室请曾向玛瑙山矿矿长黎某打招呼,以图尽快与玛瑙山矿签订水湖里矿采矿合同,并将事先准备的40万元送给曾锦春,曾予以收受。在曾锦春向黎打招呼后,首清文与玛瑙山矿签订了水湖里矿开采合同。此后,首清文又因为玛瑙山矿的合同、经营等诸多问题,求助于曾锦春,十多次向其行贿。

黄生福原来是郴州市宜章县荣福煤矿的矿主,也是当地黑恶势力的头目,曾经组织了近百人的“护矿队”,在当地为非作歹,其靠山就是当时的纪委书记曾锦春。为此,黄生福也在2000年7月至2005年间,亲自或者由其弟黄生文出面,向曾锦春进行行贿,还在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为曾锦春的情妇购买了一套住房。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

匿名  发表于 2008-4-22 01:38

呵呵

匿名  发表于 2008-4-21 19:01

当官真它妈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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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不倒”书记的垮掉

“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本月23日将出庭受审,本报独家揭晓曾锦春案侦破查处过程

“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新华社报道,“7·19”专案组初步查明,曾锦春涉案金额高达近8000万,其中曾的情妇邝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县公安局原局长雷军家产逾1000万元,涉嫌贿赂金额约700万元。曾锦春因涉案金额之巨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将被指控两项罪名

而将在本月23日开庭的此次公诉中,起诉书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约4000万元计为红包礼金、投资收益未写入起诉书。

检方指控曾锦春受贿罪最早时间是在1999年,其担任郴州纪委书记的第4个年头。郴州系列腐败案,涉案官员自成体系,在敛财领域中各自为战,互不干扰,这也是官方一改“窝案”之说,定性为“郴州系列案”的重要依据。

本月23日,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

“即便目前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也比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嫌的受贿240万元,高出10倍之多。”湖南省某官员笑称。据悉,曾案原计划在3月24日开庭,后因检察院搬家找不到案卷,才推迟至今。

关于曾锦春案的侦破、查处过程,官方一直未能公布,坊间各有猜测。曾锦春的代理律师邱兴隆表示,在开庭之前,绝不向媒体透露丁点东西。经过新一轮洗牌的郴州官场,重整秩序任重道远。本报记者获得独家消息,将厘清“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从贪腐走向审判之路。

指令遭拒

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拒绝放人,矿主行贿8万要求报复,“干爹”曾锦春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

2005年的郴州官场,“嘉禾拆迁案”和“公积金第一案”的烟云散去,4月14日晚,原副市长雷渊利在家中被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日后,正是由于雷的举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东窗事发,并由此引发郴州官场系列地震。

彼时的郴州官场,李大伦一边热情讴歌真善美,一边助其亲属插手市政工程。而曾锦春已经在市纪委书记任上盘踞了10年之久。两人已经形成“割据”郴州之势,前者垄断了郴州各区县的城建项目,后者则独揽全市矿权审批。

一如李大伦的散文《感受郴州》所描述:这是一方富饶的土地。但其治下的郴州,却因官员贪腐,怨声鼎沸,实则暗流涌动。

在2005年4月1日,西方的愚人节这一天,郴州境内的桂阳县荷叶镇贵达煤矿发生一起矿难,20人遇难,湖南省安监部门界定贵达煤矿属于非法煤矿,按照省市“六个不留”的原则,全部炸毁。

贵达煤矿丰富的储量被郴州市一个名叫黄江武的私人老板看在眼里,黄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称曾锦春为“干爹”。检方的起诉书详细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2005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向郴州市政府负责人、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的杨秀善打招呼,为办理黄江武参股的荷叶镇贵达煤矿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7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10万元。

凭借曾的后台,黄江武进入贵达煤矿,并与一名曾涉嫌持猎枪打伤20余村民的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兴旺联合办矿。肖纠集同案犯罪嫌疑人兰星等人组织30多人的护矿队与政府抗衡,曾三次使用暴力阻碍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致使整治工作停滞。

2005年9月,按照桂阳县委会议要求,39岁的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接手侦办此案,在集中搜捕过程中,抓获犯罪人员14名,但由于内部人员报信,肖兴旺逃脱。

起诉书印证:2005年9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在处理荷叶镇贵达煤矿矿工妨碍执法事件过程中,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打招呼,为提前释放被拘留的人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9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3万元。

之后,黄江武直接找到县公安局领导要求放人。第二天,深知黄、曾两人关系非浅的桂阳县委副书记带着赵德忠,在郴州市玉泉大酒店宴请曾锦春,曾在席间写了两个字:放人。

于是,不到三天,除了兰星,所有拘留人员被提前释放。赵德忠说,兰星身负其他案件,检察院已经做了批捕决定。“如果放了,日后追查起来,责任将由我个人承当。”于是,他拒绝了曾锦春的指令。赵德忠的命运由此拐了个弯。

曾锦春案的检方起诉书这样表述:2005年10月,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井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8万元,请求曾锦春查处赵德忠。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后,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后经赵回忆,两次双规时间,应为2006年3月7日和7月7日)

2008年4月15日,当记者在电话里告诉赵德忠,曾锦春案将于23日开庭,并转告检方的起诉书中的上述表述时,已经离开桂阳,借调到郴州市公安局工作的赵德忠平静地说,“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密谋陷害

“这样不给面子,非把他整倒不可。我跟干爹说好了,拿出80万,搞掉他”

2005年11月,肖兴旺被列为桂阳、北湖边界整治督捕逃犯,为抓获肖兴旺,经郴州市公安局同意,桂阳县公安局对肖采取了技术侦查手段,对肖的行踪进行监控。

在一次监控中,肖兴旺和黄江武的对话,让赵德忠直冒冷,赵意外获取了肖兴旺等人密谋陷害他的情况。黄江武在电话里说,“赵德忠这样不给面子,非把他整倒不可。”

2005年11月7日的录音资料显示,黄江武对肖兴旺说,“我已经跟干爹说好了,拿出80个点(暗语:一个点为一万元),搞掉他。”

黄江武表示,曾锦春叫他找4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给郴州市纪委写举报信,市纪委马上对赵德忠下手。随即,黄江武给曾被赵德忠抓获的原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尹某打电话,让他写检举材料。黄江武指示尹某尽快把材料寄到郴州市纪委,要求写得越大越好,要实名举报,两个人签名,不要从一个地方寄材料。

当天的电话录音还显示,肖兴旺通知弟弟肖永宝,让其取出80万元现金,送到万国大酒店给黄江武办事。

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是曾锦春独创的敛财术。仅2001年到2002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就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而在检方的指控中,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折合人民币共计6805.76万元。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来源的折合人民币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仅245.83万元,其余均为违法、违纪所得。其中将涉嫌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借款而产生的孳息合计1643.16万元。

赵德忠立即向郴州市政法委书记赵立民汇报,桂阳县委领导也找到时任市委书记李大伦汇报了情况。据一份检举材料所述:该县委领导表示,如果赵德忠因为整治矿业秩序得罪矿老板而被双规,我们县委有想法。

几天后的电话录音里,黄江武对肖兴旺说,那个鸟找了县委,县委告到市委,市里找了干爹,干爹说了“暂缓”。

李大伦介入

赵德忠被双规前发出《关于曾锦春收受贿赂打击报复情况说明》。7天后,该信转到李大伦手中

事实上,案发后,肖兴旺一直就在荷叶地区活动,桂阳县公安局一位主管副局长甚至将警车借给他开。赵德忠下定决心要将肖兴旺抓获,“如果不把他抓到,我肯定会有很大麻烦。”

2005年11月22日,在动用了武装警察力量并在郴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肖兴旺落网,在其乘坐的车上缴获马刀2把、麻醉枪1支。

犯罪嫌疑人刚押解到桂阳境内,就有五台车到桂阳党校抢人,一场混战最终被武警战士制止。在肖被关押后的第八天,郴州市纪委派人到桂阳县公安局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要求桂阳县公安局把全部案卷复印给他们。并认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要求办案民警写说明。

起诉书认定:2005年11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分别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桂阳县公安局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对贵达煤矿股东肖兴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从轻处理。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11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18万元。

赵德忠感到事态严重,2005年11月28日,他在给省公安厅的求援信中告知了这一情况。据当时看过该信的人士称,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在此信件上批示:彻底捣毁。并派了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周文等人进入桂阳调查。

2006年3月6日,桂阳县公安局决定起诉肖兴旺。第二天,赵德忠刚从市公安局汇报完材料回来,并决定第二天到省公安厅汇报。在路上,他接到县纪委书记的电话,当他赶到纪委时,便被郴州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双规了。

郴州市纪委认定,赵德忠曾在办案中私自报了4000元油票,以及收受他人5万元贿赂。但在之后省公安厅的调查当中,这两项指控均不存在。

曾锦春双规人的主要地方在当地一家军工企业7429工厂招待所,在赵被抓时,他已经将一封《关于曾锦春收受贿赂打击报复情况说明》的信件发出去。7天后,该信转到李大伦手中,李认为事情比较严重,为此召开了书记碰头会。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大伦也没有办法,他主要说了三点:一、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二、当地县委有没有答应要搞这个人?三、这个人是不是受到诬告?三点如果没弄清楚,马上放人。

第二天,2006年3月15日,赵德忠被释放。 (本文来源:南都深度 作者:龙志) 吉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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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时多,湖南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湖南郴州市,带走了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他的妻子、女儿、女婿等5人,这一消息立即传遍了郴州的每一个地方。郴州市各地群众走上街头,像过年一样燃放起烟花爆竹昼夜狂欢,庆祝这个在当地无恶不作11年的大贪官落马。群众还打出了“感谢党中央铲除腐败分子曾锦春”的横幅,感谢上级政府为当地除掉了这颗毒瘤。

曾锦春的倒台让当地老百姓欢欣鼓舞,也为党中央反腐败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记者在郴州采访时发现,当地报刊亭上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仍被抢购一空,连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为什么曾锦春在当地的民愤会如此之大?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本报记者深入采访,力求揭开这个郴州第一黑贪高官的老底。

又贪又狠

省纪委三次调查扳不倒他

另一贪官李大伦落马,调查才找到突破口

曾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曾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州地区国土局局长,从1995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记者在郴州采访时,听到当地干部群众谈论最多的是曾锦春又贪又狠,上下通吃,连“河里的螺蛳都不放过”。

桂阳县原纪委书记、人大主任刘城琅说:“所谓贪,就是涉及到经营的案子,他认为有油水的,不论案子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都要抓,一抓到底,亲自出马。所谓狠,就是不择手段。”

案发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2006年7月,湖南省纪委利用查处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双规”措施。

经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违法释放在押人犯、干部提拔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另有来源不明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

超常发明

40万一块铜牌批发保护伞

不买账的私营企业主,立即“双规”伺候

担任过桂阳县纪委书记4年的刘城琅,曾经是曾锦春的部下,他对曾锦春敛财的手段十分熟悉,他告诉记者,在如何敛财上,曾锦春做了超常规的发明。在郴州,记者见到许多企业挂着一块铜牌,铜牌上写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而发铜牌的单位正是曾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纪委和监察局。

郴州市宜章县私营业主彭北京,曾遭到曾锦春指派的黑社会打手追杀,他不得不离开家乡丢下生意到深圳谋生。他告诉记者:“那牌子40万元一块。企业买了这个牌子,很多事情就好办了,你不买的话将寸步难行。”

据了解,在湖南郴州,稍微上规模的企业,都要花40万元从曾锦春那里购买这样一块保护牌,只要挂上这块牌子,企业就成了曾锦春的重点保护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扰。

仅发牌子一项,曾锦春领导的纪委收入就达到1000万元以上,那么,对于那些不买牌子的企业,曾锦春是采取什么手段来对付他们的呢?

1998年3月,郴州市桂阳县私营企业主李民主在湖南省政府的批准下,与其他两位股东投资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条民营公路———省道“1842”线的桂阳段,并设立了公路收费站。收费站开始收费不到10个月,他与两位股东就突然被曾锦春派人带走。

“他说我涉案,但是哪个经济案子与我有关系又不说,反正把我丢进去以后关了28天。”李民主说,他不明白,自己并非党政干部,也没有违法行为,曾锦春为什么要借“双规”的名义拘禁他。有位工作人员对他说:“你们要有经验了,做这么大的生意一定要找保护伞的,找个保护伞一年40万。”

李民主没有按这位工作人员的提醒向曾锦春交纳40万元的保护费,于是,他又被关了20天。之后,曾锦春派人通知他,只要交了违纪费就可以放他出去了。“我就借钱交了8万,交了8万以后,他们还是不放,以为我有钱,又开了一张条子,让我再交20万。”

曾锦春派人给李民主开了一张缴费清单:款项有违纪款、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和请临时人员的工资,共计20多万元。此后曾锦春多次派人非法拘禁李民主,并以侵吞国有资产等罪名,强迫桂阳县政府发出通告,甚至动用几百人强行接管了李民主等人投资的收费站。

非法拘禁

操控法院帮亲信抢“肥肉”

“铜牌”变“纸牌”,为敛财保护伞变手枪

已经交了保护费的企业,同样难逃厄运。借双规的名义,曾锦春把非法拘禁用到了极致。为了敛财,什么人都可以非法拘禁。

彭北京在郴州市宜章县与人合伙开了一家效益不错的水泥厂,早在1998年,他的水泥厂就挂上了曾锦春批发的保护牌。然而,他没有想到曾锦春一样要非法拘禁他。“四支枪把我顶住,把我搞下车,用那个大封口的纸把我的眼睛蒙住,反捆双手把我弄到他们的车上。”彭北京说,2000年4月的一个晚上,曾锦春指派黑社会的人把他从广州抓回郴州进行非法拘禁。

在被非法拘禁了8天之后,曾锦春手下的人叫彭北京拿出9000多元钱的生活费,才把他放了,事后彭北京才知道,曾锦春派人拘禁他的目的是要帮助其亲信黄生福霸占彭北京的水泥厂。

彭北京说,水泥厂是彭北京同曾锦春的亲信黄生福、还有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三方合作开办的,黄生福曾经同彭北京签订了一个内部股权转让的协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个协议并没有履行。然而,让彭北京没有想到的是,黄生福竟拿着这个没有履行的无效协议,把彭北京告上了法庭,要求彭北京支付给他股权转让费。

在曾锦春的一手操纵下,这个无效协议竟在法院变成了有效协议,法院判决彭北京付给黄生福400多万元。法院执行时,不顾其他股东的利益,在没有评估、清点和交接的情况下,把整个价值5000来万元的水泥厂以400多万元的低价,直接拍卖给了黄生福。彭北京说:“曾锦春在这里面分了100多万元。”

大小通吃

法官不听命立刻全双规

一件案子三个结果,谁送的钱多谁就赢

插手经济案件,成为曾锦春最厉害的敛财手段。原被告通吃,谁出钱多,谁的官司就能打赢。

王文汉也是宜章县的私营企业主,作为郴州人,他早就对曾锦春的神通广大有所耳闻。2001年11月,王文汉在与广东省一家公司的经济纠纷中,他通过中间人送了60000块钱给曾锦春。

不久,曾锦春便通知宜章县法院,要求立即开庭并限定他们在一个星期之内要出判决书。由于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法院并没有拿出判决书。“出不来的情况下,后边他就把法院的院长、两个副院长和一个庭长,四个人全进行双规了。双规以后,代理院长很快就给出了判决书,判我胜诉了,判了170多万元给我。”王文汉如是说。

被告方不服这个判决,他们上诉到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也找到了曾锦春。于是,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到宜章县法院重审。在这个重审当中,曾锦春开始帮被告方了。根据原、被告双方给曾锦春钱的多少,判决书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三份判决三个不同的结果:第一份判决判王文汉胜诉,被告支付170多万元;第二份判决又判王文汉胜诉,被告支付70多万元;第三份判决却出现了360度的大转弯,王文汉败诉了,他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而且连诉讼主体资格都没有了。王文汉说:“还要判我倒送七万多块钱诉讼费。”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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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处曾恶兽,真是大快人心,愿他死无殡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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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他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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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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