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笔者在《台州晚报》上看到一则关于七旬老汉奸淫幼女的报道,报道内容大致如下:去年的九月份,在天台县坦头镇的某村,一13岁的女孩小艺(化名)被同村的徐老汉以20元为诱饵,骗其与他发生性关系。后又多次以同样的手段把小艺骗至家里与其发生性关系。直至今年的一月份,小艺怀孕才案发,徐老汉依法被捕。看完这则报道,首先为小艺感到惋惜,其实也痛恨徐老汉的老无羞耻,但细细一想,不免有几个疑点:首先本案发生在去年的九月份,却直至今年才案发,小艺的父母对女儿未免也太不关心了?其次,徐老汉每次以几十元为诱饵,这说明小艺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是自愿的,在如今的社会里,却能被10几20块所诱惑,与一些糟老头发生性关系,在性教育如此普及的今天,作为一个13岁的女孩子,真得还什么都不懂吗?带着这几个疑问,笔者走访了该村,在走访的过程中,令人意外的是,村民们提起此事,谩骂的不是该案的徐老汉,而是小艺的父亲徐彪(化名)。在更深入的了解后发现事实与该报道有很大的出入。 事情源于小艺的家庭,在小艺很小的时侯,其父母就离异,母亲改嫁到邻村,带小艺一起生活,直至几年前才由小艺的父亲徐彪带回,在村民的眼里,徐彪好吃懒做,而小艺也经常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而徐老汉孤寡多年,子女都在县城生活,平时以搓点小麻将消遣生活。这天,小艺在在徐老汉家以看电视为名偷得500元人民币,被徐老汉发现,告知小艺的父亲徐彪,不想,徐彪却让徐老汉带小艺回家睡几晚以抵失款,并让徐老汉放心,称其每天已给小艺喂服的避孕药。而徐老汉也早有耳闻小艺在别人家过夜的事,所以在其父徐彪的首肯后带小艺回家......后屡次以100元50元不等在徐彪的同意下带小艺回家过夜.......以为只是嫖娼的徐老汉在为徐彪"揽生意"的情况下给其介绍了另两个孤寡老汉...... 今年的年初,小艺以自己怀孕为名告知父亲不想上学,(后在公安局证实她并未怀孕)。徐彪就以小艺怀孕借口向徐老汉索取人民币20万以便私了,无奈,徐老汉到坦头派出所自首才始案发。另人震惊的是,据一些知情村民透露:早在一年前,其父徐彪就以小艺不是亲生为由将其奸污,还曾以小艺的继父与小艺发生过性关系为借口向其岳父勒索12000元,其父为遮家丑,给钱私了..... 访问结束后,我的心情很沉重。从这些事实说明让小艺的身败名裂的不是徐老汉,也不是那些好色的村民,而是她的父亲徐彪。换句话说,本案不只只是一起强奸案,还涉及到了卖淫敲诈。无知不懂法的徐老汉固然有罪,但我认为坐在牢里同样需要忏悔的还应有一个人,那就是禽兽不如的徐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