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在我的博客里问我一个关于婚姻财产继承的问题。说:“我们这里有一个同事,他的老伴去世了,他有一套房子,最近他又找了一个老伴,他这个老伴对原来的房子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他的三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解答如下: 对于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你同事的老伴去世时,属于他老伴的合法财产发生继承。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各半平分,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划分出属于他老伴的财产后,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你的同事及他的三个女儿四人继承。后来又找了一个老伴,登记结婚的,如果你同事先于他老伴死亡的,也没有遗嘱的,那么他老伴及三个女儿都有继承权。下面假设你同事夫妻共同财产就只有这套房子,并将房子视为1,按一般情况夫妻财产各半平分,没有遗嘱,则继承情况如下:第一个老伴死时,你同事及三个女儿各继承1/8,这样,你同事的财产一共是5/8,你同事死后,他的第二个老伴及三个女儿各继承5/32,最后,他的三个女儿各持有该房屋的9/32,第二个老伴持有5/32。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