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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就业协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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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7-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到一年毕业时,很多人忙着找工作,在这里我想提醒广大毕业生注意一下学校发的就业协议的性质。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以取代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试用期只能是将来正式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约定的违约金是指违反就业协议的违约金,其与劳动合同无关,即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到用人单位去试用(工作)而不能去其他单位试用(工作),否则要缴纳违约金。所以说该就业协议约束的是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到用人单位去工作,如果已经去用人单位工作了,那么再辞职的话,也只是受后来重新签定的劳动合同约束了。

  具体详见:http://pdx8805.blog.163.com/blog/static/23186310200761427788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多谢夸奖,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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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7-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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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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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7-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庞丹霞,美女法律工作者。看过你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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