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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狗工作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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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25-6-1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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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5-5-4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次政府组织打狗,主要诱因是最近连续发生多起狂犬病,本意是想从根本上消灭狂犬病。但是并不是所有好的出发点都有好的结果,这次打狗行动有多项不足之处,作一些分析反思,欢迎互相探讨。 一是合法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就是说天台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并报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这里法律规定的是染疫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对于没有染疫的则不在扑杀之列。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没有法律或法规的依据,就无权进行扑杀。 在杀狗具体行为上,未经户主同意入户捕狗是不是合法,我想是无须讨论的。

    二是合理性问题 狗是人类的朋友,和人类共同生存了几千年,不可能一朝一夕把它消灭,完全消灭只是一厢情愿。一个地方几只狗有病,要将全县的狗杀光是非常荒唐可笑的。那些看家护院狗,赔主人玩的宠物狗不应在猎杀之列。该扑杀的是那些病狗和野狗。 现在的治安这么差,小偷小抢不断,一条狗可以让主人睡个安稳觉。小偷对狗还是要怕的,在扑杀完狗后,治安方面怎么去加强?我不赞成有些人说狗对治安没有好处,太过牵强,太明显地迎合政府的杀狗运动。

    三是私有财产权问题 狗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管是观赏狗,看家护院狗,和主人长期一起生活,不仅仅是财产问题,还有感情问题,许多狗已成为家庭一员。以人为本不是只嘴上说说的。 对于病狗,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扑杀,对于正常的狗,如果非要扑杀,就得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去年韩国泰国在对待禽流感问题上也是这样处理的,对鸡场进行补偿,使鸡场老板有杀鸡的积极性。宪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有些名狗数千数万元一条,难道说杀就杀了?

    四是处死狗的方式问题 人有人道,对动物的处死也要处理得人道,让动物尽量少受痛苦。我们的学校从小就教育孩子要爱护小动物,不能残忍对待动物。那我们大人做得怎么样了?我认识一个朋友将自己的爱犬转移到外地,那狗看到过自己的同类被残忍扑杀,浑身一直发抖。人和动物在极度恐惧下会产生一种毒素,也许比狂犬病更厉害。而且这种狗以后对人类也不再信任,怕会出现更多的伤人事件。处死狗应该是隐蔽的,人道的。天台没有动物保护组织,也无人为狗的遭遇呐喊,这是可悲之处。

    五意见建议 控制养狗数量,养狗必须免疫办证,办证费用要合理; 所有狗必须圈养,没有圈养的一律捕杀; 城区禁止身高超过50厘米的狗,防止伤人;乡村适当放宽些。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狗任何人可以举报,由打狗队灭杀,并长期坚持下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思不可停留在“打狗”的表面。
    为什么要打狗的根本问题是为什么民众要养狗!?
    为什么法国美国等等养狗大国都没有出现这么多的狂犬病?从对养狗的管理上发现问题!
    民众自身的反思---对社会公共治安的参与,是否守望襄助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4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狗治表不治本,

    疫苗应该有个合理的价格,

    相信大家为了防狂犬病都会响应政府号召自觉注射疫苗

    版主说的合法合情合理,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政府就是对老百姓有千千万万的错.老百姓也只有把委屈往自己的肚子里噎.向来是跪哭无方.投诉无门.为什么?因为这里是GCD说了算.说打狗就打狗.用不着任何审批.随意私闯民宅.掠夺人家私有财产<狗在法律里规定属于狗主人的一部分财产>.在美国.光这两项罪名就够你受了.这也许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律的不健全体现.等过个十年八年回头看看今天.也许你才觉的.当初的政府部门是多么的愚蠢!就象我们现在回头看看十几年前为了计划生育而去砸平人家的房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老树的建议,很有水准哦!嘿嘿!顶!

    打狗虽然只是治本,但是至少是有效的措施之一!我曾经就被狗咬了啊,刀现在看到狗就不动唯一想喊的就是:为什么您养了狗,为什么你们却不承担责任呢!!!

    狗忠实是没错,但是什么事物都有两方面,不能很好的管理,就只要有效的处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4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与楼主的几点说法  我个人是相当同意和默可的 现在GCD不是说说不象话  而是实在不像话了  上次我们抗日游行这个不行  那个怕 现在对于这些狂犬病  就屁股逮纵起来了  好像这些病就要跑到他身上了一样  抖抖动  要出风头紧 我越猜越难过了 对于这些老百姓的走狗  我想  也应该一起扑杀掉  如果这些走狗不扑杀的话 我们老百姓可真的永无安宁哪  所以 我想请各位朋友 把我的意思转达一下   转达到天台县委书记那里还有公安局那里去  把我们老百姓的心声传送一下  如果可能的话 我愿意支付路费钱  要是怕的话 给我他们的联系方式活电话号码 我到要会会这些兔崽子们  哼  越猜越气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狂顶此贴!!!!!

    本人是超级喜欢狗的,这次打狗害的我把自家爱犬转移到别的地方。亲眼看到那些无辜的生命死于铁棍,钢叉下真的是难过,这也是生命啊!

    政府这次打狗可真是弊大于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狗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不是很合适。打狗的善后工作都没有做好,狗打好了,老是见地上一摊血,并没有去消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在赤城山值班,见到几条狗,其中一个瘸着脚,伤口处的皮肉露在外面.

    这些狗想来是逃得性命后被主人放在山里的吧?

    看小说知道林冲是逼上梁山,没想到天台的狗也会被逼上赤城

    狂犬病死了五个人就要灭掉所有的狗

    那酒后驾车撞死的人更多怎么不把石梁啤酒给推平了呢!

    简直跟以前"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是一条道上嘛

    狗有灵性的,逼急了也会跳墙,更会变态!

    从上次游行的事看,天台民间的呼声对政府来说是半点用不顶的

    有没有外语好的朋友,跟外国的动物权利机构联系下好给天台加点压

    为了狗狗朋友,也为了我们自己,这次是不能不"挟洋自重"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很喜欢狗的人,为了这一次的事情,我都伤心了好多回了。。。。。。。。。。。。。。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 防疫针 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em03]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有被狗咬过吗?知道那种被狗咬了就有可能会死亡的恐惧吗???

    要是今天政府不打狗,明天你就被咬了,你会怎么办?难道你就高喊一声:"狗啊!你咬的好,我情愿为你去死吗!"

    那样的话,我就真的佩服你!你们!这才是真正的爱狗!拜托,人类自私是没错,但是你有比消灭更有效的办法吗?有的话,没有谁会说半个不,但是现在至少没有这种好办法!!!

    外国动物协会,没错,他们是保护动物,但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咬做的无非也是最最多吧狗集中起来消灭!要知道现在的狂犬病就象癌症一样是不治之症啊!!! 你受得了哪天要是你或你的亲人被不知所谓的狗药了,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

    你自己管好你的狗不错,但是你能管好别人的狗吗?要想想后果啊,兄弟姐妹们!我也很喜欢狗,但是自从那一次不小心被它亲密接触后,我再也不敢接近它的同类!毕竟人都是怕死的!!!!!!!!

    请不要只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要换个角度想想,社会上不是就你生活着!!!

    所以我只赞同老树的"建议"!其他的话,一个政府总有一些相应的应急措施,尽管有时方式存在些问题,出发点总是好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被咬过,我的亲人也没被咬过,我们也都怕被咬

    但是我不会就因为害怕被咬而闯到人家屋里去杀狗

    我站着说话是不腰疼,可狗被打死的时候会疼

    它的主人不只是会心疼,他的权益受到了粗暴的侵犯你想到了吗?

    真希望有一天狗当政时发一个对人的“格杀勿论”令再来看看你的表情

    我最后替狗说一句:你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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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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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05-5-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政府也好,作为公民个人也好,遵守法律是起码的要求,无私帮助则是道德上的范畴,我们不作要求。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时候,依法办事是必须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强调特殊性而不遵守法律,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讨论才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标准,离开了法律这个准绳,讨论会变得无序,得不出一个结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我们喊了多少年,不仅仅是公民个人要遵守法律,任何政党和组织也要遵守法律。可惜有时候有些组织拿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持社会稳定等作为不遵守法律的借口。 任何时候不能意气用事,作为政府尤其不能意气用事,感觉这种打狗行为是恼羞成怒的结果。我们不能因为现在小偷多,或者自己被偷过,对小偷恨之入骨而将小偷打死,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在对待狗的问题上道理是一样的。

    只要依法办事,大家都会理解的。只是迟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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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5-5-5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狂犬病是可怕的。死亡率是百分百,被咬到的。

    政府大规格的打狗其原因是不想让这种传染病大范围的传染。尽量控制,乃至消灭。

    至于冲进家里去打狗那虽然不合法,但可以理解。你说你家的狗没病,但万一你家的狗正有这种病菌在。出了事。你能负责得起那后果吗?出了事只能是政府去承担。政府去面对其他民众。

    说到底一句话,人命贵重过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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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5-5-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台的不是打狗,是杀狗,是非常残忍的杀狗。只要是人的,看了后无不觉得残忍。只有那些不是人的,才会用这样的方式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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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5-5-5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蛙,希望你明白,如果狗咬死了人,政府是要承担责任,但是绝对不需要面向民众.说实话,民众算哪碟菜啊?去年台风的时候,学校里的学生紧急疏散,各回各家,这表面上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其实是怕死在学校里各级领导要担责任.这次打狗也一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18][em18][em18][em18][em18]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想的,那么淡漠人的生命!

    难道将人至于危险中不顾就是政府应该做的吗?我现在不是说政府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至少这是到目前为止最正确有效的办法了(当然其中难免有些人在执行过程中行动过火)。

    就象台风一样,不放假就任由弱势人群在危险中度过,哪怕他们本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中生存吗???!!!这是对人类生命的尊重吗???

    的确法律,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并且每一个政党包括现在的执政党均应该毫无条件的遵守,但是要知道法律是死的,宪法也是可以修改的,更何况宪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的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但请看第三款讲的是什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现在打狗也是征收的一种,只是方式略有不同,所以说还是和法的!请注意!!!

    好了,现在毕竟还是人类社会,人权高于一切,别在浪费精力了!同样的,痛失爱犬的人也的确是很伤心的,有牢骚也是可以理解的!我的想法就是这样,所以我再次申明:我赞同老树的建议!其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5-5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情感上的

    建议 ---不一定是现实可行的

    呵呵~楼上所举论据表明此文意之举措论理是于法于“人理”都悖,楼上 你~~恐怖了!哈哈肯定了所有否定了全部。怕了你了哦~~感情哪天吵架你一定是真正让我难受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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