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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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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一时期,部分群众由于不满日本在历史等一系列问题上的错误态度,一些互联网站和手机出现了鼓动举行集会、游行的相关信息。对此,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提醒:

  为维护首都的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和青年学生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活动,不做影响社会稳定和有损首都形象的事,不信谣,不传谣,要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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