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讨论]是MM请进,这里有你吗?!---对网络交友的现实警示

[复制链接]
查看: 1787|回复: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5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少年“色魔”网上行 少女轻率屡遭殃

小小年纪,竟有“贼圣”、“贼魔”、“贼王”之称。“贼”们利用网上QQ聊天,套取女孩网友信息,并设计将女孩骗出,实施强奸,恶行令人发指。3月4日,“贼圣”褚某与“贼魔”严某、“贼王”袁某等五人被天台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和10年,剥夺2名同案陈姓成年男子政治权利2年。 2004年 7月17日是“贼圣”褚某的16岁生日,父母离异的他初中毕后随母去了江苏无锡。2004年6月底,回天台白鹤镇老家后的“贼圣”与同住白鹤镇同龄的“贼魔”严某、“贼王”袁某等人在白鹤镇一网吧上网,先是“贼魔”通过聊天获取少女网友所处确切地址后,“贼”们经过商量决定将该少女骗至“贼圣”褚某家(因褚某父母离异后,且均在外打工,三间三层楼房只有褚某一人居住)。将少女骗到目的地后,“贼魔”严某先将该少女从二楼拉到三楼房间里,以言语相威胁,并不顾其哀求和反抗,剥光其衣服,强行实施奸淫。事毕,还应“贼圣”褚某的要求,将少女的衣裤拿走后藏匿,使其无法脱逃。随后,“贼圣”进入三楼房间,以暴力相威胁,对被控少女先进行强行奸淫,又强按其头,逼其与已进行口交。完毕后又接着将全裸着的少女拉回二楼房间,让“贼王”袁某按住少女的脚,“贼圣”、“贼魔”又一起数回轮流奸淫该少女。当“贼圣”、“贼魔”离开后,“贼王”袁某也对该少女进行了奸淫。第二天凌晨,与“贼”们一起作案的赵某也对该少女进行了强奸。 接下来的7月2日晚、18日晚及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贼圣”、“贼魔”又一次伙同“贼王”,一次伙同戴某(另案处理),一次纠集陈某等4人采取同样的手段和方法或在“贼圣”褚某家或野外糟蹋了3名少女。 法院认为,“贼圣”褚某、“贼魔”严某、“贼王”袁某等五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责任。因“贼圣”、“贼魔”、“贼王”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多行不义必自毙”,“贼”们的罪恶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网络犯罪或利用网络犯罪,却已是个沉重的社会问题。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们,在你们涉足网络或沉湎于网络时,当慎之又慎,珍惜自己,爱护别人。让全社会一起来净化网络空间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是MM请进。这里有你吗?

判的太轻了,应该拉出去枪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很容易蒙蔽,女孩子还是应该谨慎的。自重,自爱,自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无知惹的祸!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3-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孩子上当,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陌生网友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少?恐怕追求所谓的浪漫、前卫。。。。。。的心理也在作祟,苍蝇怎么会去叮无缝的蛋呢?如果多一点防范意识、多一点自我保护意识、生活再充实些........恐怕也不会有这样的悲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说的非常对,一个人要有健康的生活来充实自己的人生,人生是靠自己去创造充实的,一味的追求对陌生的人与事的幻想的追求是不会真正充实你的生活的,相反的还会带来极其负面的结果。楼主所举仅仅只为冰山一角!希望各位网友提高警惕健康上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第一次网友见面还是人多为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以类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角度看,同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里要做安全教育。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不要忘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用,要个人有认识才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8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啊!

女孩们珍重哦!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1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跟网友见面没这个必要,网络上的人生,何必让它走到现实当中去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不反对网友见面

但是见面必须是有基础的 慎重的

不管什么东西都是有利有弊~!

见面本没错

只是搀杂进一些坏的物质就不一样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1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本来没什么事情是绝对的,但要尽可能去规避风险,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人只有死亡是必然的,连出生都是偶然的,有的人是慢慢逐步走向死亡,有人是奔向死亡,有人去寻找死亡,关键的问题是偶然中孕育着必然。不要做一只有缝的“蛋”还是关键。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自己可能也有同样想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11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得真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1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男人都在,坏男人都坐牢了。放心见面。

[em0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3-1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到处有,自己小心才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