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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市中心赤城路与工人路口,有一幢17层大楼,从其外表看,无疑是天台县城市建设之首位,共17层,高98米,南北长60米,向西延伸40米,俨然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就是不顾老百姓的呼声,强行上马,突击建造的天台县形象工程标志性建筑——天皇公司中药研究所,所谓的标致性建筑出自一位城建局领导之口,拿老百姓的话来说,只能是标致着弱势群体的无可奈何,标致着有钱就有权就可以无作非为,标致着政府一股屁坐在有钱一边,老百姓受遭殃。
天皇公司中药研究所大楼从一开始建造,俨然是一家大富豪的气魄,既不考虑自己建筑对周围生活的影响,又不考虑如何处理与四周邻居的关系,“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他们的信条,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县级领导的撑腰,有社会上游手好闲寻事者的护卫,大楼是盖上去了,但给老百姓带来的却是灾难:冬天在需要阳光的时候,没有阳光,这里结的冰,几天也不会融化。冬天,西北风打到墙壁上返回来,使这里的风更大,温度更低,曾有一位老太太在弄堂里走,被西北风刮倒。夏天,东南风又被墙壁遮挡,使温度升高。在冬天,被子也晒不了,衣服洗了也要好几天,才能凉干。老年人无法在周边活动,早晨因为光线太暗,而误了上班、上学时间,缺少阳光的日子,是一种什么样的人间生活。
住在新生路三巷的吴秀英老太太,由于身体不适,已卧床不起,饭无食味,靠人一天喂几口,来维持生命,她泣不成声的讲:“我今年已经活到八十二岁,经历过新旧社会,没见过‘格煞夹’,这里简直是水井里,那象人住的地方”?!
继17层大楼的建成,天皇公司又在后面北侧又建成一座工业辅助用房,距居民住房,仅有三米宽的一条路,辅助用房冷却塔的水珠四面喷射,洒在下面的居民头上,机器轰鸣声,日夜24小时连地震动,虽不甚刺耳,但却可搅动你的心肺、脑门,夜不能宁静安睡,这种不是残害生命的行为吗?当初,在大楼动工前,居民们曾以影响通风、采光和工业辅助用房建造在居民区不妥为由,多次到县委、县府、城建规划部门提出质疑,处处受阻,受拦,其中问到城建规划科时,答复:“我们没办法,有县领导的支持”。天台县人民政府片面理解发展经济的内涵,为追求政绩,好大喜功,搞“形象工程”,是导致天皇公司中药研究所大楼强行建造的主要原因,这种残害生命、损人利已的害人之事,已经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存与人格尊严,超出公民生命健康的底线!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曾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万事民为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强调指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 从发生在城关桥上新村新生路居民身边,眼睛看得见,大楼摸得着,太阳晒不到,躁音听得见,晚上睡不着的小事来评判党风政风;评价党和政府形象,我们不难发现天台县人民政府在对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个问题上与党中央的:“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背道而驰!
发展经济,第一应该是为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抛弃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还谈什么群众利益?工业生产区与居住区应有一套计划和规划,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这是一种发展生产力的方向吗?天台县征用了大批土地,开辟了莪园工业区、坡塘工业区、始丰新城工业区,为什么偏偏要把厂房建在居民的居住区?象这样的标志性建筑给老百姓带来的是什么?难道仅用“天台没有象样的标志性建筑”作为理由,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发展经济不能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换取经济效益,如果让老百姓受罪、你们就心安理得吗? 因此,我们呼吁每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有责任的公民,支持弱势群体,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呼吁天台县人民政府以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的生命健康为重,以环境保护为重,强制拆除天皇公司工业辅助用房,拆除违章遮光建筑!以实实在在的态度,解决和落实桥上新村新生路居民的切身利益!
浙江省天台县城关桥上新村新生路居民
2004年2月23日
附居民签名(报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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