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独孤风在2004-12-26 21:27:00的发言:
你想想,天台这么多违章建筑,不拆除的话,国家还有法律吗,在建时你有想过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吗.
违是一定要拆的!但从他们的建设开始到现在的被拆!我们在拆了之后一定追求相关责任!如果不是因为相干部门的“不作为”那么这些所谓的违建会产生吗?如果是因为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那么这个责任相干部门就应该承担!至少是大部分!试想如果一个警察光天化日下见到了一个人侵害一个人,但是他不作为!最后发生了过失杀人的凶杀案!而被杀的那人因为见到有警察在身边,而没有全力去反抗,结果那人被杀死了!而杀人的那个人因为见到警察在旁边也不来制止!那么他就认为自己的手段是正确的!于是悲剧就产生了!那么请问大家这个警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今天所谓的这个拆违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如果从一开始制止的话,能出现县城这种范围大的违建,如果不出台可以罚款文件,百姓损失能少 多少,如果不是一些官带头,百姓会有样学样吗?
违是要拆,但要用合法途径,不会以周学锋为头,一声令下带着全县每一个机关部门来,当百姓是土匪还是什么来着,更夸张还带有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