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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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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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被带上警车,许某还是想不明白,自己不就是拿了一个手机,至于这么严重吗?在询问室的她还若无其事地询问民警,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去烧饭。
8月21日,在被拘留了近一个月后,许某才后悔莫及:“我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不然肯定不会伸手去拿的。”
7月25日晚,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当晚7时许,赤城街道金盘府生活体验中心员工葛女士被偷走了一部华为手机,价值2000元。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中心正在举行冰雕节,每天往来的人员比较多而且很杂乱。葛女士称,当晚她和往常一样在发门票,手机就放在身后的椅子上,直到当晚的票全部发完后,才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随后,民警调出现场监控,监控显示,当天晚上前来排队领票的人很多,有一名中年妇女原先排在队伍的后面,突然拿着手机绕到葛女士身后,询问葛女士如何用手机扫码领票。葛女士告知后,她也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葛女士身后又站了一会儿,随后,她迅速离开。民警确定该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顺藤摸瓜,民警发现该女子离开金盘府后便借用了附近的公共自行车逃离。于是民警根据公共自行车的借取记录,锁定了嫌疑人许某的身份。
当民警找上门时,许某拿出了偷走的手机,还若无其事地说:“不就是拿了一个手机嘛,还回去,道个歉,不就行了吗?”哭笑不得的民警将许某带到了刑侦大队,在告知其严重性后,许某交代,当晚自己本来是去领票的,无意中看见葛女士的手机随意放置,且排队的人很多,葛女士也没注意,一时起了贼心,才顺手拿走的。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最好放在自己能看见的地方。另外,想要获取不义之财的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目前,许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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