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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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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10-1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关于李凯的处罚</P>
<>     10月3日是久隆足球队外出临海比赛,作为本队主力球员李凯无特殊理由,事先以假借口欺骗老鼠和杨弋,说回3日要回宁波训练,缺席本次比赛,导致球队全体队员感情受到严重伤害,本来要对其从重处罚,但念其处犯,以及他是学生(无巨额收入)的客观事实,本着教育为主,罚款第二的精神,现将对李凯处罚如下:</P>
<>     1、罚款¥100元,请于11月1日前交纳到5222处,如果本人无法当面交纳,可以委托其他队员代交。(逾期没有交纳,每月收取罚款金的50%作为利息,以利滚利累加)</P>
<>     2、至2005年1月31日前,参加球队比赛2场(不管你在宁波还是在天台,必须参加)</P>
<>     3、不准参加队内FB活动一次!</P>
<>如对本处罚有疑问,请在下面跟贴申诉(申诉时间在10月12日23:00前,超过该时间申诉无效,视为当事人同意本处罚)</P>
<>                                                      久隆足球队纪律委员会</P>
<>                                                           2004年10月1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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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滴~虽然我只有19岁</P><>但~```说不来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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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那做不了哥哥那就做弟弟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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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说不上”,或者就说“不知道”  别天台普通话“说不来”  姐姐教你说话要领,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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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潇红不要被她蒙蔽了,她自己也才几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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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干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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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我已经25啦  刚过完生日呢[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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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这样吖~</P><>老骗人的坏蛋 嘎嘎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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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睡觉了 8888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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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熊猫大哥 你为什么鄙视巴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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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  我哪有骗人      没创意 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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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王小姐(无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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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25岁~!~我叫你声姐姐吧???</P><>阿姨也没有问题啊,我今年17了!~!~</P>[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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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木的女朋友真实年龄是20岁!这里除了萧红比她小,其余全比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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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啊!~!~她比我们都大啊!~!~我点我承认啊!~!~!~你想想坦克多30了,比坦克还大啊,其中坦克号称三大:AGE大,PP大,胸大,她比坦克什么都大啊[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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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   猪头  你有种再说一句看看   妈的  什么不好说说这个</P><>脓血!      不要这么垃圾   请你自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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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头的玩笑有些过火了!</P><>我们自己人说说无所谓,别涉及女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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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靠!不要脱离话题!</P><>要不你们回家吵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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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木“的人是我们三个!!他当时说要回宁波!!!</P><>谁知道他临时改变主意!!!!</P><>不关怎么样!要嘛就罚!!!</P><>不罚就 不要再说定队规的事了!这样有原因!那样不能罚!考虑什么学生!那干脆不定队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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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熊猫:就是你是好人!!看来这里就你是聪明人!知道收揽人心!!!</P><>现在看来我成了恶人了!!!</P><>那我也不说了!要不”木“先生一冲动把我干了怎么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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