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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这不算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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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墨狼在2004-10-9 18:01:00的发言: 楼上的这不算灌水??
幼稚的问题
看看下面这段话:
我朋友在上海问过一些律师这样子的官司能不能打的赢,律师回答说有点难,因为拆迁组的后台很硬,如果打的话需要去北京,现在我朋友在北京也快呆了半个月了,还不知道事情到底怎么样,你们觉得这官司输的希望有多大
我认为:
从“婚外恋——事实婚姻—重婚罪”
从他们开始相对稳定的一起居住和性生活,他们就构成的犯罪!
婚外恋:一般是拘留,和罚款。
事实婚姻就是构成重婚:一般是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再者是3-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
严重的是3-7年尤其徒刑,剥夺政治权利6年!
另外,对配偶造成一定身体或精神伤害的!除支付一定赔偿和补偿外
从重处罚!配偶有权提出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 这是正常情况下的!!!!(现实社会中存在人与人的因素就不一定了)
婚外恋:一般是拘留,和罚款
是不是真的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婚外恋就要拘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呵呵
这算什么啊
不信??
哈哈。
去试试吧!!
新的婚姻法中还有这样的重婚罪?看来我得去学习一下了
唉,人家一个老婆也没有.
他一个人就占好几个.
葛大不要有歪脑筋
你家里的MM要生气的
人家两的事你们瞎冉什么。。。多关闲事
还有这种问题啊
没听过
建议楼主去看看<<婚姻法>>,网上搜索一下"婚姻法",很快就出来了!!
新婚姻里对重婚罪有诠释, 这可以判为重婚罪!
我倒认为不用付刑事责任,因为新的婚姻法取消了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他们的行为应该接受社会道德的批判,而不是政法机关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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