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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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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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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这不算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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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9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楼上没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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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0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墨狼在2004-10-9 18:01:00的发言:

楼上的这不算灌水??

幼稚的问题

看看下面这段话:

我朋友在上海问过一些律师这样子的官司能不能打的赢,律师回答说有点难,因为拆迁组的后台很硬,如果打的话需要去北京,现在我朋友在北京也快呆了半个月了,还不知道事情到底怎么样,你们觉得这官司输的希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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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

从“婚外恋——事实婚姻—重婚罪”

从他们开始相对稳定的一起居住和性生活,他们就构成的犯罪!

婚外恋:一般是拘留,和罚款。

事实婚姻就是构成重婚:一般是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再者是3-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

严重的是3-7年尤其徒刑,剥夺政治权利6年!

另外,对配偶造成一定身体或精神伤害的!除支付一定赔偿和补偿外

从重处罚!配偶有权提出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 这是正常情况下的!!!!(现实社会中存在人与人的因素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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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外恋:一般是拘留,和罚款

是不是真的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婚外恋就要拘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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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这算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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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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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

哈哈。

去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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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婚姻法中还有这样的重婚罪?看来我得去学习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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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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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9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人家一个老婆也没有.

他一个人就占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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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葛大不要有歪脑筋

你家里的MM要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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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你回水区吧,水区人民需要您,我知道错了,过去我太爱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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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两的事你们瞎冉什么。。。多关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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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7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种问题啊

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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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去看看<<婚姻法>>,网上搜索一下"婚姻法",很快就出来了!!

新婚姻里对重婚罪有诠释, 这可以判为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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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何必用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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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认为不用付刑事责任,因为新的婚姻法取消了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他们的行为应该接受社会道德的批判,而不是政法机关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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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还不构成犯罪吧,就这事情还只是属于道德的范畴吧,当然受害者可以提出离婚,无过错的可以提出赔偿,包括子女抚养费,精神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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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3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连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支持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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