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清寺一僧人贪占巨款19万
2004-10-4 23:54:00 天 洁 阅读7次
都说出家人慈善为本,修身养性,积德行善,谁能想到一个和尚竟会非法侵占高达19万余元的巨款呢。近日,天台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国清寺僧人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是安徽省舒城县干人桥镇上章村人,因身体状况不佳,于1997年到国清寺出家为僧,并借此调养身体。在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王某负责国清寺法物流通货处门市部售货工作。他利用中午独自在门市部值班售货的机会,将卖货所得的一些大额面钞装入私囊。为了转移赃款,他采取累积赃款到一定数额就邮寄回家,或回家时趁机带走的方式将赃款成功转移到老家,并用部分赃款购买了客车做生意以赚取更多的利润。王某前后窃取门市部的营业额累计高达19万余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03年10月29日东窗事发,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2004年7月13日,被依法逮捕。 什么世道?这也能叫和尚?当初怎么混进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