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效率低下,办不了大事”是时下一些中国人攻击或拒斥民主的主要借口之一。因此很有加以辨析的必要。
我的观点直截了当,实际上民主比“专(和)制”更有效率。理由如下:
1、民主是往往不可以很轻易地“集中力量办大事”(当然也有例外,如美国在二战时期以举国之力造原子弹的“曼哈顿工程”)的,但民主可以绝对地避免“集中力量办错事或坏事”。在民主体制下,像“大跃进”(9000万人上山去大炼钢铁、“亩产万斤”等等发昏的蠢行)“文(和)革”这样的大错(坏)事,是没有任何出现的可能性的。民主体制既然可以避免极端的破坏和绝大的浪费,当然就是更有效率的。
2、在民主体制下,重大决策往往是不可能轻易出台的,在决策过程中常常充满了争吵和扯皮,还会有久拖不决的情形出现。这是一些人诟病民主时,常常会津津乐道的。但这些人不明白(或故意装糊涂)的是,民主的决策过程尽管可能冗长甚至困难,但却可以做到这样几条,其一是能够集思广益,尽可能的在事先避免了疏漏;其二是决策可能涉及的各方利益,会得到较充分的表达和反映;其三是民主体制下做出的决策往往能够得到较广泛的认同与接受,实行起来阻力小而助力大。与此相对应的是,非民主体制决策很方便,只要掌握最高权力者一拍板就算定案了。但却常常是“三拍”决策(拍脑袋决定,拍胸口保证,搞错了拍屁股走人),即使是正确的决策,由于事先沟通不够,执行起来也问题多多。因此,民主体制下的“决策难,实行易”比起非民主体制下的“决策易、常出错、执行难”,还是更有效率的。
总之,民主体制下的权力来源于权利,一方面不容易被滥用,另外一方面也有更多的合法性与更广泛的认同与合作,内耗较少。在效率方面,民主体制是“迈小步、不停步、更不开倒车”,而非民主体制却往往是“进一步、退一步”,一次集中力量办的大事如果错了,前面所有的努力成果都被“交了学费”还往往不够。相比起来,当然是民主体制更有效率。这也是为近200年的人类历史进程所不断验证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