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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场注定的偶然(我一位牌友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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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8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把一条浅蓝色的丝巾丢了,那条我最喜爱的丝巾。
  我去见一个客户,要签一个很重要的合同,自停车场走向写字楼的时候,起了好大的一阵风,围在颈间的丝巾就随着这阵突如其来的风飘走了,我没有追,静静地立在原地,看着那片浅蓝色在雪地里飘逝。
  拿着合同走出大楼,我望着天空,浅浅的蓝色,就像那条丝巾的颜色。
  它是我和叶同相识的缘份。
  那天,我就是系着这条丝巾去参加一个宴会,在轻盈而舞时,丝巾突然松结,轻轻地飘在旁边一位先生的肩上,他把丝巾还给我,很绅士,他说这条丝巾很特别,我意外地仔细看了他一眼。
  整齐的头发,温文尔雅的笑容,修长的身躯,散发着淡淡洗衣皂味道的白色衬衫,我喜欢穿白色衬衫的男人,而最让我惊奇的是他那双清澈的眼睛,深邃似海。
  他请我跳舞,我随着他在舞池里滑动,心怦怦地乱跳,那种如初恋般的感觉,久违了。
  曲终人散,他递给我一张名片,我也递上自己的名片,有点不由自主,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穿着白色的衬衫,也许是因为他说的那几句话,可他只是说我的丝巾特别,而没有说我漂亮。
  宴会的第二天他约我吃饭,我从没有这么快地答应别人的约会,但我却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他。我还是系着那条浅蓝色的丝巾。
  餐厅里的欧式壁灯闪着桔黄色的光,他坐在我的对面,用那双深邃的眼睛注视我,他说,被浅蓝色包围的我像一颗莹泽的珍珠。
  叶同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他总是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带我去一些不知名的餐厅吃一些特别的东西,去江边吹风……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只觉得与叶同在一起的日子很温暖,也很开心。我们很自然地相处着,直到叶同突然消失。
  我找不到他,公司的人说他辞职了,手机没有开机。我这才发现,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不知道他的生活圈子,不知道他的朋友。我对他一无所知。
  第一次,我开始想念除了我的家人以外的另外一个人,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一个不算是情人的情人。
  没有叶同的日子,我常常一个人迷乱地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像夏日的苍翠,即将走向枯萎。
  爱情就是玻璃碎片,如果不想被它划破手指让疼痛蔓延到心里,只有远离,这一直是支撑我理智的箴言,但是它却在一个个回忆叶同气息的夜晚溃不成军。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叶同,因为我被玻璃碎片划破了。

  当叶同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惊呆了,我偷偷地掐了自己一下,痛感确定了我的清醒。叶同紧紧地抱住我,不停地说什么也别问,什么也别问,只要你知道我爱你就够了。我无言。
  叶同又找到了工作,并且搬来和我同住。他每天做好早餐,然后叫我起床,我有时会假装沉睡,听他一遍遍叫我起床的温柔语气,有时会闭着眼睛扑进他的怀里赖着不起……我最喜欢周末和他相拥坐在沙发上聊天,然后呼吸着他的味道沉沉睡去。我们去看海,去爬山,去蹦迪,去吃冰淇淋。
  我被幸福包围着。
  越是幸福,越觉得不真实。我总缠着叶同让他说爱我,叶同每次都笑着说我是傻瓜,但他还是会满足我的愿望。叶同喜欢叫我小巫婆,他说我会施魔法,轻易就俘虏了他的心。
  叶同始终没告诉我他消失的那段时间去了哪里,也从不讲他的家人。他不讲,我也不问。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问又如何?

  叶同又走了,这次不是失踪,是出差,没说地点,我依旧不追问。
  叶同走的那天夜里,我的胃病犯了,眼前黑漆漆地一片,我想找药吃,走了几步就痛得站不住了,我跌倒在地板上。地板的冷似乎浸入了我的心脏,与胃疼呼应着。
  上一次胃痛的时候,叶同在我身边。我执意不肯去医院,叶同就抱着我,一夜未眠。第二天早晨,我发现叶同比我还憔悴,他的胳膊上有许多被我抓伤的痕迹,他的衬衫也凌乱不堪,但他的手却一直紧紧地搂着我。
  而这一次的痛,我必须自己来承受,没有叶同在身边,没有任何人。
  一周后叶同回来了,我们长久的互相对望着,然后我哭着拥住叶同,我问他,叶同,你是我前世相欠,今世来向我讨债的那个人吗?
  叶同带我去一个寺庙,他给我求了一个平安符。看着他虔诚的跪在佛像前,我问他在求些什么,他说求佛祖保佑我永远平安。我的眼角有液体滑落,我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真的爱我。

  在我们相识三个月的纪念日,叶同送我一只很大的毛毛熊,他说以后你胃痛的时候就抱着它,我想说,其实我更希望你能抱着我。
  晚饭后,我们去江边散步。叶同突然对着一江水大声喊,小巫婆,我爱你。声音在沉静的江上扩散,好多恋人对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握住叶同的手,紧紧的。仿佛我一松手,叶同就会消失。
  幸福是什么,也许就是阳光,空气,水,再加上一个爱你的人吧。
  清晨,我被叶同在厨房忙碌时发出的声响惊醒,我闭着眼不起床,等叶同来叫我。我要在他走近我的时候一跃而起,吓他一大跳。
  叶同走进卧室,脚步很轻,我在心里窍窍地笑。可叶同没走向我,他打开衣柜,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装进来时的旅行包里,我想立刻跳起来问叶同,是不是不要我了?可我没有,既然他想不告而别,就让他这样走吧。
  走吧,只是关门的时候,请轻些,再轻些,别让我发觉。
  叶同又一次走了,我知道他不会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了,因为他带走了所有的东西,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纸条:
小巫婆:
我走了,在另一个城市里有我的家,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回家了。
我一直有一个梦,梦里自己会娶一个系着浅蓝色丝巾的女孩,可我们相遇太晚了,我除了是一个还装着梦的男人外,我还背负着责任。我在抗拒中妥协,所以一次次离开,又一次次回来,只因为我爱你。我是个自私而又庸俗的男人,请你原谅我!
我希望你幸福,这不是我所能给的,我的存在只会带给你更深的伤害,所以我选择离开。对不起,我的小巫婆,忘了我吧,去找你自己的幸福。记得按时吃胃药。
                    爱你的叶同
  我近乎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我早就在叶同的钱包里发现了一个温柔的女人和一个可爱的孩子,我不说,我不问,只是想留他久一点。
  我知道我们相爱过,这就足够了。
  我辞了职,在家里抱着那个毛毛熊呆呆地坐了三天,然后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戴着叶同给我求来的平安符,在另一座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我按时吃着胃药,但胃还是会痛,当胃痛的时候,我就抱着那只大大的毛毛熊,无论怎样的痛,我都不流泪。我还记得叶同告诉我的话,去找自己的幸福。
  我知道还会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爱我的,就像是叶同爱上系着浅蓝色丝巾的我一样。
  丝巾飘远了,也许它会落在一个美丽女子的身上,然后她系着这条浅蓝色的丝巾去参加一场舞会,起舞间,它松结,又落在一个穿白衬衫的先生肩头,然后……
    爱情是一场注定的偶然,可我深信,总有一次偶然会是一场注定的天长地久。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6-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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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9-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不错,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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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很好呀/</P><>顶_________</P>[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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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9-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没人顶我自个顶</P><>不犯法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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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9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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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9-9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没看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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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9-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现代哦,从哪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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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6-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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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9-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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