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野狼在活了第二十二个年头终于发现了一个真理,女人是不可理喻的。
身为男儿身的大野狼发现,男人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痛苦:女人的浪漫瘾,挥之不去。
明明家里有大米,冰箱里有鱼有肉,她非要出去吃大餐;
明明电视剧很好看,她偏要出去散步。
明明只有三个字的废话:我爱你,她偏不信她要你每天说N遍给她听。
明明每个月把钱交到她手上,可她偏偏怀疑你在外面鬼混。
终于大野狼大彻大悟:
她要出去吃饭,那就去吃喽,不就是几个钱吗?
她要去散步,那就去散喽,不就是几步路吗?
她要我说,那就说喽,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不就是嘴皮子动几下吗?
这简直是一个哥白尼革命。
搞了半天,原来她是在和大野狼讲道理:
她认为出去吃烛光晚餐是浪漫,而大野狼觉得她的这种想法简直是不可理喻,于是百般反驳,千般抵制。
而后来大彻大悟的大野狼认识到,自己要做的,不是和她讨论烛光晚餐是否浪漫,而是———去吃,去埋单。
大野狼通常被她的逻辑弄得非常恼火:大野狼辛辛苦苦打工挣钱,买了一幢房子、一房家私,一个漂亮的厨房和一个完美的卫生间。而一个聪明伶俐的家伙花100块,给她连送一个礼拜玫瑰花,她就说只有那个人才真的了解她。于是大彻大悟的大野狼认识到:只要她喜欢,咱就送啊,不就是给花店打个定货电话嘛。
这个大彻大悟的大野狼,总结出了一条真理:讨女人欢心的男人,高明之处,不在于舍得花钱,不在于做小服软,而在于尊重女人的价值观,懂得投女人之所好。
想明白了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却是大野狼最后悔的时刻。大野狼后悔地说:当年,为了赚钱买房子,为了拉客户,我坏事真没少干,得罪了人,疏远了朋友。
大野狼连自己的价值观都不管了,还跟她的价值观较什么劲呢你说?
女人只是男人身体里的一跟肋骨,可就这么一根可要可不要的肋骨就要了咱大野狼的老命。唉。。。女人,真的是不可理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