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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浅谈"杀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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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在网上看到户外人在大喊"杀人,杀人".起先只知道是个游戏,后来参加了一次驴队活动后,才对这游戏有了点感性认识,这次又到嵛山岛玩了8小时"杀人",才对这游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对游戏的出处不想多作解释,因为一个好的游戏是不能问出身的,关键是他的趣味性和娱乐性是否合我们口味.首先我认为参加该游戏的每个人必须要投入,免强的最好别参加,第二,玩游戏不能不动脑筋,胡乱跟风,第三,每个参与者一定要从游戏出发,尽量提高游戏的诡诈性.这游戏其实是个高智商游戏,他反映了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交际和看人水平.以及对事物的分析能力和知错必改的精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规则说来听听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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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自己找.

网上到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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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4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人在户外俱乐部发了一个杀人的论文帖,可以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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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了"杀人"游戏,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本身就是每个活动的争议人物.我的敏锐感觉,我的分析能力,我的语言煽动能力和我的真诚待人都会被我的出口不留情所扼杀,直爽和坦言不讳的风格在目前的社会是不会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所以往往不管我是杀手,警察还是平民,我都会在前几轮被杀手或平民斩于马下.被杀手杀还情有可原,最可悲的就是善良的平民也不问青红皂白的将我胡斩一通而不管我的辩护多有说服力.最大的悲哀就是当警察遗言说我是好人时,还被这些蠢民所斩.呜呼!我的存在真的有那么多危害性吗?其结果就是只剩六个人,三个杀手,两警察,一平民.当我问这些平民杀我有悔意吗?你猜他们怎么说,下次还要杀,我简直不知所措了,难道他们仅仅凭借个人好恶,就置正义和良心不顾而滥杀无辜吗?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吗!!我想: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还是很多的.至于有人说我以平常心重入论坛是好事,但对整个论坛来说何尝不是最大的坏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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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归生活,游戏归游戏,若将二者混为一谈,那么干脆不要再参加游戏了——要知道,游戏是为了让人快乐的

俱乐部的大陆知道吗?他的雄辩也常常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但游戏过后大多是一笑了之或是互嘲为乐,没有人像您这样耿耿于怀甚至诋毁别人的。这个游戏最要遵守的一点就是不要将游戏的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吗!!”这样的话语,我想可以列为本年度最不受欢迎的话语吧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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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某些语言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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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6楼的朋友你听着:第一,千万别对号入座。第二,我们玩游戏是FB友之间,不存在说你驴友,被说的都一笑了之,你又何苦呢?第三:这可不是户外论坛,你想辩论的话,本人随时欢迎。或换地方随你。第四:你对“杀人”游戏根本没投入,可能你玩的次数比我多,不过。。。。。就不多说了!第五:生活跟游戏虽然不能混为一谈,但对群体性游戏都不投入的话,那她对生活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要知任何脱离生活的游戏都不是很好的游戏,你认为杀人游戏不好吗?就不接下说了。不过你有兴趣跟我辩的话,我们还可继续。不要“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诗强作愁”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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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王大哥的话,我不敢苟同.

像“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吗!!”这样的话语,

有的人看了,一笑而过,不置可否.

VIVI看了,感觉你说得过了.

且不论你所指的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都是与你同行的朋友,

就算是素不相识的人,只是因为他对待游戏的态度与你不同,

就要扣上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之类的帽子吗?

人生都有人在游戏,何况是游戏.

杀人游戏正是因为有各种人,各种游戏心态才会变化万千.

才会出现任你怎么想也猜不到的结局.

才会令VIVI一战扬名.

VIVI是到目前为止我见过的最厉害的杀手,

虽然只是一局.但是她已经将这个游戏玩到极致.

我想就算你空有"敏锐感觉,分析能力,语言煽动能力",

也无法轻易超越那一局.

所以我个人认为,VIVI完全有资格跳出来评说你对杀人游戏的看法.

而事实上,既然贴子发在这儿,又没有被锁,那就是允许大家都来发表自己的看法的.

而这个大家,除了指你们FB友外,也包括所有能在这儿看到这个贴子的坛友们.

而VIVI在回贴时的身份就是VIVI她自己,一个普通的坛友.不代表广大驴友,虽然驴友也是她的另一个身份.

所以你大可不必草木皆兵地以为又有驴友要来攻击你了.

我看VIVI的回贴说话也蛮中肯,她也没有站在被你说成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那边,更没有对号入座把自己当成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

她只是觉得你这句话说得太尖锐了,容易伤人.

她的想法肯定还有许多人是相同的,

所不同的是其它人没有跳出来指出来,

而她跳出来了,就象我突然跳出来一样.

无论跳与不跳,

都是各人自己的事,

这是自由,不是"为赋新诗强作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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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你个甜菜!不错!说话有点高度,我要开始跟你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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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这人有这毛病“爱之深则责之切”说话直接并尖刻,主要是针对朋友而发的,对辩友我会掌握分寸的,不然话未出理曲三分,我不会那么傻的。我说的最可恨,最可悲,最没脑的话已当朋友面说过,他们已理解,我想你们也不必从这里摘我了吧!!不过确实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就象我描述的平民一样,残忍的对待旁边无辜的平民而让杀手逍遥法外,我指的就是这类人是最可悲,最可恨,最没脑的人。你大概不会为这样的平民呐喊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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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要看清题意,我说的是哪类人?而不要盲目的指责我出言不逊,该不会是草木皆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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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游戏归游戏,生活归生活一说!

平民的愚昧,在游戏中是先天性的!作为警察,如若反被愚昧的平民所冤杀,只能从两个方面去代理由,一、你这个警察是不是当的不够格,不足以让人信服你是个好人。二、是不是作为杀手的对手太过狡猾,反让你背了黑锅!

玩游戏虽不太久,但总归还是有些心得,一是不要太顾忌和盲从那些看似很有分析能力的人,因为他们正确和错误的可能性也各为50%!

二是对于结果,不必太计较,参予这个游戏,无论过程中你如何的认为自已是正确的,但结果往往出人意料,而这样的结果才是这个游戏的真正魅力所在!

三,参予游戏,想想其它方面的收获吧,在游戏中,你逼着自已不断去思考,这就锻练着你的观察力,当需要为自已辩解时,你需要搜肠刮肚来找有利于自已的证据并把它表达出来,这对你的表达能力是一个考验,再是当你认定杀手时,需要鼓动人们去判决他,这就挑战了你的个人魅力和感染力!

玩这个游戏,当判断正确时,我感到莫大的成就!当判断失误时,我会去反思为什么会这样,而当挑战(指证、自辨、指引)来临时,我兴奋莫名,并感到自已又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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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这贴其实就想跟大家辩论对“杀人游戏”的看法跟理解。至于VIVI能成为你们游戏中最成功的杀手,我想不一定就是她善于伪装,最主要是她第一次参加你们的活动,又不说多话,再加上她是个女的,人的习惯思维就容易疏忽她,最后成就了她第一杀手的美名。但我想以后她就不一定了,《当然她也属于有脑子的女人》。至于你说的第一杀手就有能力评价这游戏,我却不敢苟同。好了,看你到现在还没回贴,我也不必再费力跟你辩了。不过,以后请记住,答题千万要看清题意,别盲目乱跟,又揪住辫子不放。本是论杀人游戏的文章,就这样被你们断章取义了。外人又以为我老王在发动战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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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想到我响应你的号召进入讨论状态,却引来“你给我听着”的当头棒喝,这样的态度,以后谁还敢回你的贴——或者,你要的仅仅只是毛泽东时代戴着红袖章跟在他屁股后面忙颠颠跑不停的小红卫兵?可惜啊,我出生在70年代末,没赶上那潮流,没经过那种熏陶,也就自然无法迎逢你了

要说明一点的是,我并不是户外运动部的会员,所以,不要用“你驴友”这样的字眼试图升华这场“讨论”;当然,我自问更没资格成为“FB友”了,才本科毕业,一个月工资才一两千,没房没车,论学历论资力论财力,在您面前我都是自愧不如——可惜我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不然一早就不过来自取其辱了

还有,您的名字取得实在是太好了,“怕上火喝王老吉”——您恐怕是充分预料到您一说话就会发生的场面而取得这个名字吧?幸好啊,由于本人穷,买不起王老吉,当然不敢那么冒失——身体是自己的,这么容易愤概,小心伤身哦;是药三分毒,“王老吉”喝多了也不好,何况有钱当然买享受,又不是拿来买药吃的,对吧

还有甜菜、新鲜,感谢你们的理解,理解万岁!不过希望你们不要再来这个贴了,改天约个时间打场篮球,流身臭汗,冲掉所有霉气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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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玩过就算了,还是想想在下次的游戏中怎么样才能当好杀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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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

回了贴后另外有事.

没能及时刷新.

在说其它之前,我先说说VIVI那一战扬名的一局,可能王大哥尚未听说.

那一局的最后是一杀手一警察对峙,另有五位平民.

杀手已经知道谁是警察,警察亦然.

但是夜晚来临的时候,杀手VIVI没有选择杀掉警察.

当时我们一致以为是遇到了天下最笨的杀手了.

在指控和辩护的时候,警察就差把底牌亮出来了.

警察赤裸裸向平民宣布他是警察,VIVI是杀手.

但是很不幸的是VIVI的辩护是在警察之后,

她让平民相信她才是警察,而那真正的警察是杀手.

最后,这警察不是死在杀手手中,而是死在平民手中.

说确切点,是被杀手玩死了.

当时的精彩程度远非我的拙口所能表达的.

而我要重提此事的目的只是想说VIVI完全有资格来发表她对这个游戏的理解.

至于摘你那句话的人是VIVI,而不是我.

我所做的,只是对VIVI的想法表示了自己的支持.

而你先前所说的那段中的所指的最可恨,最可悲,最没头脑的人这样的人,

文字本身也没能让我们清晰地认定你所指的是你的那些扮演平民的朋友还是现实中置正义和良心不顾的平民.

只能说在这点上不同人的理解结果有了不同的观点.

=========================================

在辩驳中,我一向认为摘别人的话脚,本身就离断章取义不远了.

辩驳不从大局入手,观其整体立意,而一味地挑刺,寻病句找错字.

不是文章本身观点立意没什么可驳,就是辩驳者本身能力不足以发现并批驳文章的缺陷之处.

所以摘话这件事,可以理解成,"我对你所说的没什么好辩的,只不过是不甘心就此承认."

不知王大哥是否同意我的这个观点.

既然说到辩,

我其实本身也不太喜欢与人辩什么的.

更不喜欢为辩而辩.

我总认为,一篇本身立意正确的文章,就算辩,也至多只是对文章的一些章节进行展开详细说明,或者对某些不是很明朗的说法加以注释.

好在这世上还是能找到许多我们无法下定义为是或者否的东西,

总还不至于无物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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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VIVI是我错了。我这人就是对做错的事反省快,就不知你原谅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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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捧场,至于那场游戏我好象听大陆讲过,是他碰到的最经典的一盘。至于我这人怎么样?你们如果碰到就知道了。肯定不象你们想象中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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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8-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兄无需要道歉,

本身坛友们在BBS上发发贴,掐掐架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无所谓对错.

就算是有什么对错,那也只是一时观念的不同.

还没有到一定要分个是与非的地步.

VIVI和大家也都不是什么量小之人,

王兄也不必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话,见外了.

不过你自己给自己戴高帽的功夫小弟我是自叹不如,望尘莫及.

你简直就是英俊与智慧的化身,侠义与仁义的糅合,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第一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客大宗师.

[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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