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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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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0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我真心在追寻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着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就还只是个牧羊人而已。”… …
                           ——圣狄雅各


  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有个朋友在网上问我:你有没有看过一本书,《炼金术士》?

  我的第一感觉告诉我,那有可能是一本带有些研究性质的资料书籍,讲述了炼金术士的历史,以及他们无一例外的悲哀结局。然而朋友告诉我的它的另外一个名字把这种感觉彻底的扭转了过来,在台湾,这本书被翻译做《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你真的应该好好的读读它的。朋友说。
  然而那个时候,似乎中国仍然没有它的译本。如果没有她的介绍,即使我见到了,也未必会留意,而她则是很关注过的,却也只辗转的,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一本台湾的译本。朋友身处外地,也不可能把她的书借给我看。当一个人被吊起了胃口,却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其痛苦,是每个人都曾经深切的感受过的。于是她毅然决然的对我说:我打给你看吧。



第一夜


  年轻的圣狄雅各曾经有过梦想,他的梦想就是离开家外出旅行。而他也确实做到了,他成为了安达鲁西亚(西班牙)的一个牧羊人,赶着他的羊,在安达鲁西亚大地上肆意的游荡,踏遍了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当他在达成了自己的梦想之后,那曾经驱动他离开家走向草原的冲动和激情却没了影踪,牧羊人的一切技能他都已经熟识,他已经安于一个牧羊人的现状,不想去改变它。那个只曾见过一面、让他有些心动的女孩,是他唯一敢去奢望的事情,而一个村口的面包师傅,就已经足以使他感到威胁。
  可是,一个重复不断的梦干扰着他,他梦见,一个精灵一样的孩童告诉他,有一份宝藏在埃及的金字塔前等着他。这个梦不断的干扰着他,就象当初那个想离开家去看世界的愿望一样,使他无法安于现状。一个解梦的吉普赛妇人,更重要的是撒冷之王麦基洗德,告诉他,人应该去追寻自己的天命: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
  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做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炼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快两年了。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在进行了一年半之后而终止的。那份工作,说来也是可以被很多人羡慕的:外企的生涯,每天只需要完成份内的很少的事(至少对于刚刚离开学校、浑身散不完的精力的我来说是这样的),不需要动脑子,就象摩登时代的卓别林,只要机械的做好安排给你做的事,就一切OK了。然而,那样的生活,是我所不喜欢的,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克制和忍耐之后,我的承受立终于到了极限,那样简单而没有激情的生活,使我如同一个垂垂将死的老者,了无生机。于是我离开了,选择了我所喜欢,却并不熟悉的IT行业,开始了我职业生涯中充满了激情的互联网时代。而那年,是1999年,互联网即将步入它最辉煌的时期。

  圣狄雅各卖掉了他的羊,踏上了非洲,这片陌生得连言语都不通的土地。就象年轻的我离开了自己的本行,踏入完全未知的IT行业一样。伴随着圣狄雅各的脚步,就好像在重温自己曾经走过的路,而年轻的圣狄雅各,仿佛就是我自己。故事有一个很好的开头,这使我更加相信自己的感觉,这或许真的是一本好书,而就如同朋友所说的,我应该认真的把它读一读。


第二夜


  命运总是会寻找各种机会来磨练追求梦想的人们的,刚刚踏上非洲的圣狄雅各,马上被一个骗子,骗走了他所有的钱。沮丧和悔恨如潮水般的涌了过来,昨天他还是个有60头羊的熟练的牧羊人呢,今天却成了陌生大陆上身无分文的穷光蛋。然而这并不可怕,真正重要的是他该如何对自己的处境做出决策——或者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偷的受害者,或者把自己视为一位探险家,正探寻着他的宝藏。
“我是个探险家,我正要去找寻我的宝藏。”——圣狄雅各对自己说。

  圣狄雅各好像从天上坠下的小王子,在陌生的城市里漫步,走上了城中的山顶,看到了寂寞地坐在店里的水晶商人。
  多年以前,水晶店曾经很出名过,各式各样的人们时常的光顾。然而时光荏苒,城市发展了,人们不再跋涉到山顶,只为了光顾几个小店。水晶店就如同它橱窗里的水晶摆设一样,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擦拭这个橱窗后的水晶物品,而你则为我提供食物”。男孩说。
  就这样,圣狄雅各在水晶店留了下来。然而他并不是为了去埃及而留下,水晶商人告诉他,哪怕男孩为他擦拭一年,并从每个售出的水晶制品中抽取佣金,也仍然要借很多的钱才能够去埃及,因为这里和埃及之间,是几千公里的茫茫沙漠。这把他吓倒了,他留下是因为,哪怕他要回去继续做他的牧羊人,也需要钱来买羊和回去的船票。
  在为水晶店工作的一年里,先是在店外开设了一个展示柜,把更多的过客吸引进来;然后他注意到爬上山顶的路人辛苦的样子,用水晶杯为路人提供茶饮,使用水晶杯饮茶成为了一种高雅的时尚。水晶商人并不喜欢变化,他不是那种去实践梦想的人,在他而言,让梦想永远是梦想,使他永远不会有梦想被破坏的沮丧。或许,或许这就是他的天命了吧。然而他却并没有阻止男孩,因为有时,人们是没法让生命之河倒流的。

  水晶商人是睿智的。他和男孩有着不同的天命,如果他只是庸碌的活着,那么他就只不过是一个丢弃了天命的凡人。然而他知晓自己的天命,他掌握着自己的生活,怀有梦想且明白梦想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意义。而他的睿智并不止于此,他在明了自己的天命的同时,知晓男孩的天命。追寻梦想是男孩如今存在的意义。于是他可以牺牲自己的天命,因男孩而改变自己的环境,只为了给男孩以信心,促成他的天命。也因此他知道,当男孩有了足够的金钱的时候,是不会回去重新去做一个牧羊人的,他注定了要继续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完成自己的天命。
  而男孩,需要的是再次跨越自己的极限。如今的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熟练的牧羊人,他还可以很成功的经营一家水晶店,也因此,他同样可以去经营一个其他的任何店面。更重要的是,他已经通晓了阿拉伯文,可以通过非洲大陆和西班牙之间狭窄的海峡,进行跨洲的贸易,他已经可以作为一个成功者而生存。那么他是应该满足于自己已有的一切,还是继续追逐自己的梦想?原本他以为两个小时就可以穿越的海峡,是他和埃及之间最大的距离,可是现在,他和他的财宝之间的距离,只不过从两个小时延长到了一年而已,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他可以随时的去做一个牧羊人或者水晶商人,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将可能永远也见不到金字塔了。如果你是他,你会如何来选择呢?
……


第三夜


  朋友要我带一些东西给她在北大的一个朋友。于是在白天的时候,我跑去图书大厦,买几本书做见面礼。然后在一个不起眼的书架的角落里,看到了那本书:《炼金术士》。
  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觉,第一个反应是想立即把仅剩的几本统统的卷走,那是我只有在非常极端的情形下才会采取的暴行。然而在几秒的停顿之后我收回了手,从几本书中挑选了看上去瑕疵最少的一本,尽管它的纸张,也已经有些微的泛黄了。那时我所想到的,是对朋友的忠诚,作为她毅然决然的逐字录入之后的唯一读者,在她已经坚持着录入了数万字之后,我执著的认为,我有义务阅读完她所录入的文字。只有这些文字,才是我所应该拥有的,而不是通过其他的途径获得它。而买下的这本书,则是给朋友的朋友最好的见面礼,没有什么别的,在这样一个时刻里是更为珍贵的。
  然而,我始终是没有足够的定力,能够等到她把全部的文字录入完毕。在去往北大的途中,终于忍不住翻开了书页……

  水晶店的供货商,通过穿越沙漠的商队,从遥远的沙海对岸运送水晶过来。这个时候的圣狄雅各,已经有足够的阅历来认识到这一点。于是他在商队的货舱遇到了那个炼金术的英国人。
  关于预兆、天命和宇宙语言的一切,英国人都是从书本上知道的。他通晓书本里记载过的一切和这些有关的东西,却从没有真实的感受过。而男孩尽管从来没有读过一本相关的书籍,英国人借给他的书在他看来,也是很枯燥乏味的。然而即使是他在做牧羊人的时候,也已经知晓了可以和羊群沟通、可以让两个语言不通的人顺利沟通的宇宙语言;通过对周遭的一切预兆的观察,了解草原上即将来临的狂风或雷阵雨;观察商队,了解到沙漠的法则;甚至,预知了一场将要来临的对绿洲的袭击……
  跟随商队,他们在绿洲找到了沙漠里的炼金术士,一个真正的点石成金的炼金家,和宇宙语言的通晓者。炼金术士给英国人的唯一建议是:不要总停留在书本上,去自己做做试一下。而对于男孩,炼金术士带领他穿越沙漠,并教导他“天地之心”的道理:

  “倾听你的心。它了解所有的事,因为它源自天地之心,而且它总有一天将会回归天地之心。”
  “告诉你的心,害怕比起伤害本身更糟。而且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追寻过程中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和神与永恒的邂逅。”
  男孩对它的心说:“当我真心在追寻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着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就还只是个牧羊人而已。”
  ……


  在沙漠里邂逅的姑娘法蒂玛,是他追寻梦想的过程中的重大考验。爱情的力量可以使人忘记一切。然而姑娘却比他更先懂得对天命的追寻。“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我将以此为荣。我希望我的男人四处飘荡,自由如吹着沙丘的风。而如果有一天我必须,我也会很高兴他变成沙漠中的云和动物和水的一部分。”而当男孩离开她继续他的征程的时候,我看到了被小王子驯养了的狐狸在向我微笑:

  从那一刻起,沙漠对她更为重要,她将会每天望着它,想象着男孩正遵循着哪一颗星的方向前进,去找寻他的宝藏。她将会在风中献上她的吻,希望这风将会吹拂着男孩的脸颊,告诉男孩她仍活得好好的。希望风儿将会告诉男孩,她正在等他,等一位勇敢去追寻宝藏的男人。从那一天起,沙漠对她的意义将只有一个:希望他会回来。


  男孩找寻到了宇宙语言和天地之心的真谛。他甚至成功的把自己变成了风。当我在徐徐的晚风里,坐在昏黄的路灯下看完男孩和沙漠、和风、和太阳、和尘世那转变的面孔后翻云覆雨的创世之手的对话,在沙漠里变成了风的时候,那种成功之后的感同身受,使人的心情澎湃莫名。所谓宝藏,其实不过是我们的天命的终极目标的象征,它具体是什么,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追寻天命的路途漫长而充满了荆棘,然而天之将降大任之时,不是一样要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吗?无论我们的天命是什么,勇于去追寻它,才有实现我们生命意义的可能。

  书的结尾很具有戏剧性。了解了宇宙语言和天地之心的男孩终于来到了金字塔前。在被一群难民抢掠一空并被爆打一顿后,难民的头目告诉他,在两年前的今天,就在这个地方,他也曾两次做同一个梦,梦见在西班牙一个废弃教堂的一棵桑树下,埋藏着一笔宝藏,而那个教堂,就是当年圣狄雅各两次梦见金字塔下的宝藏的地方。如同雅诺什笔下寻找巴拿马的小熊和小虎一样,圣狄雅各回到了西班牙,获得了宝藏。如果当年的他知晓这里的宝藏,那么就不会离开西班牙,就不会认识水晶商人、英国人、炼金术士……不会认识法蒂玛,不会懂得什么是宇宙语言,什么是天地之心。没有过程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


也是尾声



  当我就着路灯看完它的时候,有风在身边穿梭着来来去去。风带来四方的消息和气息,体会着它对肌肤的抚摸,仿佛也感受到了它在用宇宙语言和我说话。我可以预感到,它将带给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然后我决定不告诉朋友我已经看过它了,而依然等候并认真的阅读她录入的每个章节、每个文字——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
  有多少人有恒心和毅力来录入一本近8万字的著作?当她下决心如此做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如果在这一刻,这就是她的天命的话,我是否应该破坏它?
  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我当时所做的选择是不是对的。然而,我却永远都不会后悔,后悔我所做的这个决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8-10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lx1987在2003-8-10 19:56:23的发言:

  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我当时所做的选择是不是对的。然而,我却永远都不会后悔,后悔我所做的这个决定。


这句是否有点矛盾?梦想每个人都有,以前的.现在的.将来的.可真正实现的有几人?

做自已喜欢的事,过自已的生活,尽可能去实现自已的想法,不要在乎结果,尝试也是需要勇气的.

我喜欢,我选择,我选择就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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