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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720事件,特发“不管你我或是他人,生命不容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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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7-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伴随着声声啼哭,一个又一个如花的生命诞生于这个世界。 是的,生命如花,美丽而灿烂。生命如花,脆弱而短暂。 每一个人,都应该对生命持尊重和珍视的态度,任何人都无权漠视生命。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以剥夺别人的生命为乐趣: 为了民族仇恨去把人斩首; 为了政治目地去消亡对手; 为了财富纷争而泯灭人性; 为了情爱纠葛而争酿血腥。 姑且不说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人,扪心自问:是否,你也在漠视自己的生命? 要知道,每一条生命鲜活于世,都有它存在的道理,肆意践踏生命尊严的人,业已沦为魔道! 每个人都麻木地面对生命,只有当生命在受到严重威胁和伤害的时候才会想起害怕,才会知道珍惜,可为时已晚! 插一段题外话: 1、我市城郊,一辆满载液化气的大型槽罐车在过一路口时,由于路口有房屋形成视觉死角,已做出减速应急准备,偏偏这时有二个人骑摩托车从路口死角处突然冲出,巨大的惯性虽然在大车极力减速下,也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骑摩托车二人被卷入车底,二人均死状奇惨,头骨碎裂,遍地血和脑浆,摩托车成一堆难辩其形的废铁…后经交警验证,摩托车驾驶者无牌无证,无头盔,且有大量饮酒行为,并且在上路之前没有细心观察导致惨祸,判全责! 2、我市城区一路口,一辆新买的巨型铲车,(车轮比我都高)左转弯经一路口,遇一群骑自行车的人,别的骑车人看此庞然大物,早已避让,唯有二个人,一男一女骑车与铲车争道抢行,不慎拐入路边马路牙子死角,跌倒在铲车轮下,那女人当场头碎,男的命奇大,从车轮下爬出来看到那女人惨状,吓得怪叫一声仓惶而逃,至今不知所踪。 言归正转。生命,在如此不经意间就逝去,令亲者巨痛,让白发人送黑发人。 逝者生前可曾会想到,抚养你的父母,在经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后,在盼望着自己能度过一个儿孙满堂的幸福晚年时,却盼来这样一个让人心碎的结局,恩爱夫妻,娇儿爱女,瞬间阴阳永隔…… 血的教训,难道还不足以使世人警醒? 每日在路口红灯抢行的人们,想一想,你们一时的大意,有可能就是今生的永别,不是每一辆车都能在你想象中刹住飞速滚动的车轮,不是每一个司机都懂得容忍为先,你们一时错误的行动,带给你的也许是家破人亡,带给别人的也可能是倾家荡产,不要让这种错误的心态来麻木你们漠视自己的生命,当你珍视自己的生命的时候,对于别人的生命也是一种尊重和认同。 而开车的朋友们,不是怀里揣着一本驾票,手握着方向盘,脚踩着油门跑你就是一个司机了,你要时时刻刻记得,你在一层铁皮的保护下,所面对的是人,是生命,他们的血肉之躯是难以抵抗住铁的撞击的,虽然,他们有错,虽然他们有时可恨(连我也恨),虽然有时候遇到碰瓷的我们气得吐血,虽然有时候这个世界对我们不公平,但是想一想,让我们以强者的心态想一想: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 当然,老话还要重谈:当你珍视别人的生命时,对于自己的生命也同样是尊重和认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7-2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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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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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支持

有时真想追上去提醒一下那些汽车或者摩托车驾驶员,你们开的是车不是飞机!

还有经常看到学生一放学就满大街自行车,非机动车道形同虚设。

也有的人以闯红灯为荣,却不知道被人看扁(没素质),更重要的是万一出事吃恶果的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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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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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2-22 09:51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4-7-2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如果大家都遵守一下交通规则,事故就会少很多!!

    不带头盔的摩托车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的,占机动车道的自行车,......

    哎,,珍惜生命,还是要从我们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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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出门记的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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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3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我不坐楼猪的车了 ,怕了

    去年年底,差点就要了我的小命```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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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车请走人行道,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线”,“不要闯红灯”。。。这些基本的交通知识,公交车上每天都会念N遍。但大街上却经常看到不走人行道,乱闯红灯的行人。其实在马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最脆弱的是行人,最容易违规的也是行人。生命是自己的,自己都不珍惜,难道要别人来珍惜么?闯红灯非英勇,与车比抢道、比快吃亏的还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爱惜自己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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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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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0日,到底发生什么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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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酷鬼在2004-7-23 14:07:00的发言:

    下次,我不坐楼猪的车了 ,怕了

    去年年底,差点就要了我的小命```

    哈 ``~~

    没良心!

    否则你能感受到了什么叫速度与激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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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7-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楼猪,我是还没过瘾呢` `

    要不要再来几次??? 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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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诚可贵啊!!!!老命要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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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7-2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说的

    谁希望死

    你对事故的死亡是这样看的

    你真的很残忍哎

    行人错的也有

    可你为什么只举行人错的例子

    有什么意思吗

    不懂

    你也是行人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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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4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他天天开着自己的车子,所以才这样说的,也提醒下所有的司机朋友嘛`

    楼猪以后开车子当多小心哦,小心交警,也小心行人哦。

    早几天还差点撞到了我呢,就差那么1500公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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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4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se在2004-7-23 14:27:00的发言:

    “下车请走人行道,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线”,“不要闯红灯”。。。这些基本的交通知识,公交车上每天都会念N遍。但大街上却经常看到不走人行道,乱闯红灯的行人。其实在马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最脆弱的是行人,最容易违规的也是行人。生命是自己的,自己都不珍惜,难道要别人来珍惜么?闯红灯非英勇,与车比抢道、比快吃亏的还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爱惜自己的生命吧!

    特别是杭州,闯红灯的特别多。都是不怕死的!

    象宁波现在抓到一个就罚款哦!闯的人基本上看不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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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7-25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工人路和劳动路的路口

    违章的基本上就是行人,黄包车,自行车和摩托车.汽车倒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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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天台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有好多水平很高 经常不经意晃过你面前 你还在惊魂 他早就一溜烟不见了 如果自己是菜鸟的话 可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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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7-2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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