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不知道官方声明何时能发表出来!
希望不会就此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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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早点看到官方的“扁”功有多厉害!
现在都没有时代了,官方一面说言论自由,一面又不让人畅所欲言。真的弄不懂啊!中午我也看了关于昨天交通事故的贴,感觉民众并没有太多的偏激,发表的言论不过是就事论事,为什么这样的贴要被删了呢?还给不给人们说话的自由啊?
官方声明我想他们正在蕴醇之中吧
到时就是新鲜出炉了
呵呵,反正现在几乎全县都知道这件事了,今天一上班,就同事问我是不是真的,可惜呀当官的没办法封住群众的嘴巴啦,呵
对了,字典,据我亲眼看到是消防车灭的火哦,当时我刚好路过,摩托车还在起火,我还是看火被消防车灭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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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呵,这帮人也真是的..
干嘛不让发啊?
还好事情不怎么大,要不然就发到中华网去,闹的跟那个宝马撞人案似的,不管你政府是不是有理,也得让你重新核查六遍才放过你!KAO!
同志们心知肚明就行了!
稍微维护一下JC的形象也不是不可!
他们自己脸都不要了,我们干嘛管他这么多!!!!
KAO,怎么这样.我哥就在那边上开了店,事情一点也不像字典所说的那样.这世界.
连媒体都被官方压了.可见,到底谁错谁对了.唉.这世界.
具体情况如下: 1: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于停电红绿灯失效),倒地! 一辆由北向南使来的集装箱由于自重过大,杀不住车! 压过了其中一辆摩托(摩托着火)!驾驶者当场毙命! 2:尾随集装箱车的警车(并非交警车辆,公安机关车辆),警员发现前方出事故,马上拿起灭火器灭火!随即报案! 3:由于警察为便于拖车,故拆除集装箱车刹车系统(据说集装箱车拉上了手杀)时!引起群众误会! 倒置此事件恶化!
便于拖车也不能在现场拆肇事车辆的刹车,摆明了心虚
楼上的MM说说你所听到的好么?
大家可以总结一下!
说我吧?
我能怎么说,再说了.别到时候找我麻烦..
反正,我现在只说给我朋友听.而这个朋友.恰巧是省内某媒体的.我可是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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