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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开始,一股无厘头式的“快闪暴走族”(flash mobs)风潮从纽约开始,迅速横扫世界各大都市。纽约、伦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奥斯陆、堪萨斯城、西雅图到亚洲的新加坡、香港、台北,那些原本躲藏在电脑背后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瞬间聚集在一起兴致勃勃地到麦当劳跳芭蕾舞、到家俱店里坐沙发、在购物中心忽然鼓掌起哄……,然后又迅速散去。来如风,去如雨,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
快闪暴走族(Flash mobs)的名字来源于两个词:一个是Flash crowd,指一群人为一个目的,同时进入一个网站;另一个是Smart mob,指一群有相同见解的人,利用先进科技,例如:互联网、手机等,在无领袖下组织集会。
快闪暴走族源于2003年5月的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名叫比尔(Bill),他自诩是一名"社会工作者"。比尔为组织活动专门成立了一个叫“Mob Project(快闪计划)”小组。“快闪计划”自身有着鲜明的特点--参加者应当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请。没有网站会对活动提供专门的信息,更不会在任何当地报纸上发布任何广告--他们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进行邀请,同为虚拟世界的朋友,几乎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会相互熟知。
Flash mob,译名快闪族.通常是指通过互联网召集数以百计互不相识的人,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迅速完成设计好的搞怪行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分散消失。快闪族必备法宝:无伤大雅的搞怪点子、出奇迅速的统一行动、同伴之间的配合默契以及标新立异的玩酷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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