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现在正是春耕农资旺销季节,在这个季节,能否购买到好种子,对农民朋友们来说,是关乎一年收成的大事。天台县农业局下属的种子公司是全县种子销售的主渠道,而今年2月,一直受当地农民信赖的县种子公司,却涉嫌销售假种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04年2月,天台县各地农民开始春耕备耕,在不少乡镇的县种子公司经销点,农民们注意到,有一个种子新品种促销宣传力度特别大。
天台县种子公司某经销点:2优6号的价格是12元,我们是代种子公司代销的。
记者:这种子好不好的?
天台县种子公司某经销点:好的,种子是新的品种,好的。我们是代县里种子公司卖的。
这些经销点向农民们推销的是一种名为2优6号的杂交稻新品种。这个销售势头很猛的新品种,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关注。
天台县农业局退休干部徐世俸:我从农业局退休,有些亲戚朋友都问我这个品种到底怎么样,好不好,我以前也是从事种子工作的,但是一直没有听到过这个品种。
如此热销的品种却从没听说过,于是,自己也经营着农资公司的老徐对这个新品种格外留意起来。
天台县农业局退休干部徐世俸:大概2月十几号,我到农业局执法大队要求查证一下,有几个同志给我查了,他们查了档案还有网上一些情况,说没有这么一个品种,然后又打电话给市农业有关部门,还有省里的农业有关部门,去查证,肯定没有这么一个品种。
到多个部门核实之后,都证实国家从来没有审定过2优6号这个种子品种。而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种子作为特殊商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部门的选育、试验、审定,才能正式推广,于是,老徐当即向天台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反映了此事。县农业执法大队向农业局负责人汇报后,要求县种子公司就此事立即向全县农民做一个更正启示。一周过去了,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天台县农业局退休干部徐世俸:大概在2月21日晚上,我看到天台电视台放了种子公司关于种子的情况,他非但没有更正,还在电视上把这个品种做了一个推广广告。
更正启示成了新品种广告,在天台县电视台播出的这则广告上,记者看到,县种子公司推广的新品种仍然是这种国家没有审定过的2优6号种子,只是在这个品名后注上了种子的真实名称。原来这个所谓的新品种,其实就是早在几年前就经国家审定的2优162号种子。根据《种子法》有关规定,以此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的,即当作假种子处理。于是,今年3月8日,天台县工商局对天台县种子公司涉嫌销售假种子进行了立案调查。
天台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金树铭:今年3月8日上午,我们几个队长一道,到农业局种子公司门市部去检查,检查发现确实涉嫌销售假冒种子。在门市部现场就封存了500斤,在仓库封存了5000多斤。
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这批在全县范围销售的所谓的新品种2优6号种子,是天台县种子公司将今年年初从磐安进的2优162号种子私自包装而成的。那么,天台县种子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记者:那你这样的做法算是失误呢?还是算什么性质?
天台县种子公司总经理周祖昌:应该算是疏忽吧!
记者:有没有其他的原因?
周祖昌:没有的。
记者:肯定没有其他的原因?
周祖昌:没有。
然而,在调查中,天台县农业局的这位负责人还是道出了事实的真相。
天台县农业局局长施亚东:现在种子已经放开了,其他人也可以经营,作为一个新品种的引进,作为他指导思想来说,新品种引进担心别人也会去进新种子。对他们的经营利润就会有影响。
这样的指导思想下,2优162被改头换面成为天台种子公司的“独家品种”2优6号,那么,这个独家新品种获取的又是什么样的利润呢?在天台县平桥镇的一些种子销售点,记者了解到2优162种子每斤为8元,而一模一样的种子,在县种子公司经改名后却卖到每斤12元。然而,正当天台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县种子公司销售的2优6号进行全面查封,并准备以销售假种子对县种子公司作出处罚时,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
天台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金树铭:在我们调查期间,农业局领导打电话给我们局里领导说,农业局已经在立案调查了,你们工商部门怎么还在查呢?
调查刚刚有所进展,天台县农业局就向天台县工商局出具了这份时间为2月18日的立案证明,并且以此要求工商局把此案移交给农业局处理。
记者:他们(农业局)要求你们把这个案子移交给他们,你们有没有移交?
天台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金树铭:移交了。
记者:为什么你们要移交呢?
天台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许天标:分管农业工商的人大副主任打电话给我们局长,他说农业局有处罚权,他们也已经立案在先了,应该移交给农业局处理。
这样,在上级部门的过问下,天台县工商局立案不久就将天台县种子公司销售假种子的案件移交给天台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处理。根据《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销售假种子的处罚至少是没收假种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至10倍罚款。那么,2月18日,农业局执法大队立案以来,对此又是怎样处理的呢?在这张立案表中,农业局执法大队将此案仅仅作为伪造标签来处理。
记者:当时你们登记保存了多少斤(假种子)?
天台农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潘日定:当时我们登记保存了155斤。
记者:当时2月18号,你们立案后,为什么只保存155斤,而工商局在20天以后还查到5000多斤?
潘日定:当时我们叫他整改。
记者:你们除了让当事人自己去整改以外,另外有什么样的手段?
潘日定:我们就是书面的通知书发给他们叫他处理,其他的我们没有强制手段。
本来以销售假种子论处的案件,成了自行整改。记者看到,销售假种子的县种子公司门市部就在县农业局的楼下,同在一幢大楼,那么,发出整改通知书之后,天台县农业执法大队对这个近在咫尺的县种子公司又是怎么监督整改的呢?
记者:你们执法大队在二楼?
天台农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潘日定:嗯。
记者:(种子公司)销售点在一楼?
潘日定:嗯。
记者:你让他整改的过程当中,到工商局立案,这个20天当中他继续在销售这个情况你知道不知道?
潘日定:这个事情我不知道。
记者:他们继续在销售你不知道吗?
潘日定:对。
记者:是工商局发现以后才知道的?
潘日定:嗯。
[主持人]:农业局下属的正规种子公司动起了种子的歪脑筋,而天台县农业局起初却仅仅让其自行整顿,结果是种子公司更加大胆地进行违法销售。而当县工商局介入调查后,天台县农业局又主动接手案件,最后没收了涉嫌假冒的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对种子公司处以6倍的罚款。同一个案件,在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同一个部门却作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场假种子风波中出现的这种情况令人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