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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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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个电信企业做临时工已8年,这8年中未能与同部门同工种的正式工同工同酬,现电信企业为逃避社会责任要把我辞退,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1、 我遵守的是电信局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任务与正式工一样,接受电信局的管理,电信局却说我是劳务工。请问我跟电信局是劳动还是劳务关系? 2、从98年到现在电信局未与我签任何劳动合同,我能否要求电信局赔偿98年到现在未能正式工同工同酬的那一部分? 3、产生电信企业是一复杂的过程,从邮电分营、移动剥离到电信的主实业分合,我的人事关系在电信实业公司。我能否要求电信局补缴从95年到现在未缴的社会保险? 4、如果到劳动仲裁时我应提供那些证据?我赢的机会有多大? 请各位指教,谢谢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用工形式,是用人单位在固定职工编制之外临时聘用的那部分从业人员。1995年《劳动法》颁布后,企业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多种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们现在所说的“临时工”通常指“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用工形式。但不管是哪种用工形式,只要建立用工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费,“临时工”也不例外。


   此外,1996年10月,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曾经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由此可见,公司以韦中应是临时工为理由,不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兄弟:我不的懂法律,给你点信息,或许有帮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问题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里面讲得很清楚,你可以自己找来看看,加深你的印象,便于你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就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相关的法定保险(养老、失业),还有医疗保险(在推行医疗保险的地方)。但是,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你的报酬(工资)的数额没有办法确定,只要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1、是劳动关系。2、不能取得同工同酬部分。3、不能要求电信局补缴社会保险,应由电信企业缴。3、如果劳动仲裁应提供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及未缴纳社会保险方面证据,对于保险部分仲裁委应予支持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5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社会中的体现,有时候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适用。就比如楼主的临时工。所谓临时工在法律上应当这样理解,临时是试用期的意思。《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月。你单位这么多年没有将你转为正式工,严重违反劳动法关于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由楼主的材料表明,你一没有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二该企业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而第二点单在法律上说也是违反的。当楼主申请劳工仲裁时,仲裁员很有可能根据这二点而裁定你和企业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不是很明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4-4-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1、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2、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31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的也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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