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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杨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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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不是报纸把文强的犯罪事实放在头版头条,我还真没耐心去读。贪官污吏的罪证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一个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几千万,这放到任何稍微文明一点的国家,几乎都难逃刑罚……
然而,读着读着文强的犯罪事实,不知不觉间,竟然手脚冰凉,冷汗直冒……原来,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
让我来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犯罪事实:儿子文强的干妈做生意收不回欠债,文强的老婆向一位高院副院长打了一个电话,那副院长简单的打了一个招呼,结果问题解决了,文强儿子的干妈送给文强几十万……我不明白,这里有什么地方犯罪了?打电话不行吗?打招呼犯法吗?
还有一项罪名:开发商频频送美金给文强,四次共达几百万人民币,文强四次都淡淡地客气地说了声“谢谢”,笑纳了——可是,笑纳了钱,人家文强并没有为开放商杀人放火啊,他根本没有犯罪啊,他只不过在工作的时候,在批示文件的时顺手签了一个字——而每天签字批文件不正是“人民”把文强放在这个职位上,让他每天做的事?
还有一个罪状,说文强要出国到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前,总是给一位商人打电话,于是那位商人就屁颠屁颠地送来大把的钱,据说用麻袋装的——真奇怪,这就是受贿罪?如果美国的官员给一个商人打了通电话,“暗示”了什么,那个商人除非是脑残,怎么会送一麻袋钱过去呢?只能说明,那个送钱的人,钱多得用不完,人家想送给文强到国外去浪费,不行吗?这好像也不是犯罪啊……
各位懂的法律的朋友,不妨去认真阅读一下文强的罪状,对照一下,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接受人家的钱财,这本身并不是犯罪,因为如果有人送钱给我们任何一个人,我们都不应该拒绝。而且,文强在接受钱财后并没有去替人家谋财害命,他只是按部就班地继续“为党工作”和“为人民服务”,莫非“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也是犯罪?
有人说文强利用手中的职权给人办事,批条子,开后门——我倒要问一句,文强是被我党(以及据说包括人民)赋予了权力的“人民公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批条子看合同帮人民办事,帮谁不是帮啊?你能说他帮那个不给他送钱的人办事,就是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好像有些逻辑不通。他完全可以正巧帮一个送给他一百万的人办了一件事,就是犯罪吗?作为中国的领导,他有权随心所欲提拔任何部下。他既然有这个权力,那么一个送钱给他,一个不送钱给他,难道你一定要他提拔那个不送钱给他的,就叫清正廉洁?好像也说不过去吧?
好了,各位,我不再绕圈子了。实话实说吧,文强的案子如果真放在重视证据的西方法治社会里,我突然发现还真有很大的问题,搞不好根本无法定罪,最后甚至会被无罪释放。
当然,问题在于我们心里都清楚,文强的事很难出现在法治的西方社会,难在哪里呢?
难在西方的商人都循规蹈矩,绝不去行贿走后门吗?别逗了,全世界的人性都是一样的,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别把西方想的那么好。如果给美国和澳洲资本家们机会,告诉他们只要送一点钱的成本,就可以让他们不受惩罚地获得最大的利润,我告诉你,他们送钱比中国人跑得更快……
那是不是难在西方法治社会的公务员都一身正气,个个都好似焦裕禄?别逗了,西方的公务员和中国公务员一个德性,不信,你拿一麻袋钱说是送给他的,你看他要不要?我保准他马上把钱抱到银行存进自己的户头……
可是,我们却看到,西方很少出现文强这种案子,为什么?原因其实很简单,西方“文强们”手里的权力根本不值钱!更不用说可以用来换钱了。西方公职人员手里的权力几乎是处处受到监督的,任何人到了那个位置,拿到那些权力,小心翼翼还来不及,更不用说越雷池一步,权钱交易了。
相比较而言,我们中国成千上万个“文强”,手里被赋予了不受限制的权力,而我们被赋予了权力的统治者却只是告诫自己要“自律”,要心里想着人民,却不愿意接受任何来自“人民”的监督……
难怪,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
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你别在我面前拍胸脯吹牛逼,有种的,你把全国所有和文强一样级别的官员拉出来,晒一下他们的财产,看看这个体制竟然让多少屁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钱和屁股送给他们玩弄……
但,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有问题丰田车与有问题的奶粉:“不惜一切代价”!
丰田车发现了安全隐忧,虽然那隐忧按有些国家的汽车安全标准,真是不算什么,而且也就出现了几起小的事故,例如有一起发生在新西兰,司机踩油门时失灵,司机受伤,但总体来说,还没有出大事。
丰田车一向是质量最好的车之一,出现这样的安全隐忧,自然不可掉以轻心。于是,从丰田车老板到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屡次三番鞠躬道歉,而且雷厉风行,紧急召回全球有问题丰田车八百万辆,据说损失超过一千亿日元,仅仅美国一个地区的赔偿可能高达10亿美金……丰田主管技术的老总在说到收回所有有安全隐忧的车辆时,反复强调了一句话:不惜一切代价!
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丰田的口号,而这句口号在这几天提出来,却让中国人心里特别别扭,因为它让我们想起的不单单是丰田车,还有刚刚重新回到孩子奶瓶里的三聚氰胺、有问题奶粉……
据报道,有问题奶粉重新杀入市场,三聚氰胺再战江湖!这些奶粉说得好听点,也是有问题的,只是更可怕的是,那问题是无数中国孩子已经用他们的肾脏甚至生命证实过的,相比较销售世界各地的丰田车只不过被一位新西兰成年人的身体检验过了……
一年前,毒奶粉出现了,三聚氰胺出现了,孩子们哭得死去活来,举国震惊、哀痛和愤怒,但好像始终没有该负责的人出来鞠躬道歉,更没有听谁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收回、销毁……不过,过不了多久,倒是有人“不惜一切代价”——以破坏宪法的代价啊——竟然把“毒奶粉”和“三聚氰胺”变成了敏感词,受害儿童的父母索赔的问题也被禁止讨论了——
哈,你还别说,这办法还真灵啊,这下子,你就不能议论“毒奶粉” 了吧,果然,“毒奶粉”竟然从中国消失了……这种中国效率,举世无双啊!
可“毒奶粉”只是从我们的言论中消失了,却并没有从我们孩子的奶瓶里销声匿迹!有些人——借助这个比有问题的奶粉与丰田车要危险得多的体制——也来了一次“不惜一切代价”——这次是中国孩子健康的代价——让有问题奶粉卷土重来……
此情此景要伊于胡底?我担心,总有一天,老百姓也会“不惜一切代价”,要求改变这种局面,改变他们和自己孩子的命运……
                                                              杨恒均 2010-2-5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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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6-3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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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样的逻辑。我今天才注意到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些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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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仇恨的种子已播下,只待春暖花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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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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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是名副其实的野马··看多没看清楚就瞎评论··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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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搓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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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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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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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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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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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马貌似好马。大概是被红的一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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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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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马 发表于 2011-7-1 07:02
    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 ...

    整篇看看太长
    但是单单从这段文字上看,我个人意见啊。

    前面一句是不对的。罪还是有的,既然剖析人性和事件了,楼主就该剖析彻底点。人家为什么要给他送钱,送钱了之后,下次有机会,文强是不是直接就把能得益的机会给了送钱的人。这些因果关系,是个人都能猜出点什么,咱们就不多讲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我觉得你说得不是那么正确:
    体制赋予他签字的权利,但没有赋予他可以由签字赚取大额金钱的权利。
    受贿就是犯法,这毋庸置疑。我想,你想表达的或许是:文强比较冤,相对于其它巨额受贿者并且依然在这个世界上纸醉金迷的那些人来说,文强运气不太好,当了出头鸟。但是既然是鸟,那就是要被打的,早晚而已,运气而已,因为他不是好鸟,所以该打。

    这是你说出前半句的其中一个理由,另外一个,我想,大约是说体制不全,以至于被某些人钻了空子。大家都在钻,文强没钻好,钻过头了,然后,“光荣”了。从根本上说,确实可以引出第二句话。所以我认为后半句还是比较中肯的: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但依然受到大家反感的原因,大约又是你表达不是那么深入和准确吧。我是这么觉得的:
    这个体制和制度从根本上,还是无罪的。因为其根本原因不是初衷出了问题,而是完善做得不够到位。以至于被多人钻了空子,这个事情就比较悲催。噶个得了好处的人就是填补制度漏洞的操作者,人家拿了甜头,哪里还会去把它补上呢?换做谁都一样的,这就是人性,以及社会大环境催化的现象。
    但是体制和制度一下子全部推翻可行么?大约是比较难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噶个太浪费精力和时间。完善倒是比较可行的,虽然路也很长,但至少一直在做着,虽然做得不太快也不太好,虽然现在还让我们很失望,但大部分现象还是在改观的。你不能老拿一些事情比来比去,要比的话,得全部拿出来比才对。
    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些可以比,有些也可以比,但是要给予时间。

    前阵子大家都消停过,这几天楼主又活跃起来。我仍对这类帖子保持原来的态度,审核权交给老树。
    不过,对楼主的印象仍是一句话:过于偏激。你也知道,事情是有两面性的,西方也不是看到那般美好的,但为什么说话的时候,还是如此这般呢?
    谁都知道现在的制度比较黑暗,但是,去往成功的路,那条漫长而艰辛的路,我想,肯定不是你这种走法。


    后记:
    我有些时候蛮喜欢愤青,虽然一部分人不明真相还喊得很大声,但是舆论和声势的作用还是比较可观的。
    虽然我不是愤青,但我不憎恨和笑话任何人,也不觉得我有多睿智,每个人在别人的眼里都有狗血淋头的一面。
    都差不多。

    所以,接下来的帖子,当然包括全论坛的帖子,我的态度还是一样的。
    讲话,讲什么话,我个人,不拦着。但是漫骂或者侮辱性字眼,不好意思,看见的,定删了。

    点评

    你要是光看前面没看后面等于白看  发表于 2011-7-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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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水版主,我也是昨天从一颗后悔药转发的文章开始,才关注杨恒均 这个人的,也仔细研究了其人其文。   做为一个外籍的华人,以“中国公民”的身份,打着民主和人权的旗号,却时时处处为外国人做事。这些人从表面看是针砭时弊,骨子里却唯恐中华不败。我不是说海龟不好,但有很大一部分人以专家、学者、政府的顾问或者官员的身份发国人的工资,干的却是卖国的事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内部的纷争不应该用请外人来解决,否则本质不同了,就好像目前的利比亚战争一样,反对派不应该请北约来帮忙打自己的国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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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2 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弓桥背 的帖子

    弓桥背 ,我不是被红的一类,我只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一生最恨汉奸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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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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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了解杨恒均吗,刚刚网上了解些就在这里胡说八道··很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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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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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该不了就不要改 了,反正你们是有吃有喝··只要自己活着的时候没事,那管死后洪水滔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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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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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先生的意思就是讽刺下今天的体制,你们不要想多了,什么罪不罪,···只要与官场打交道,谁不多在犯罪吗~!法律吗改不改有什么用,慢慢改怎么改?权大与法的国家就是有最完善的法律照样可以践踏··真要改也不难么,干嘛要慢慢来,把权还于民就行了吗,你说愤青,去看看环球时报,他们比我更愤青··
         还是那句话,中国总爱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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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 签到天数: 9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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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2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这话说得,我懒得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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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1颗后悔药╰ 发表于 2011-7-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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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了解杨恒均吗,刚刚网上了解些就在这里胡说八道··很不负责任··

    我是不了解他,但楼主你了解他吗?我最最痛恨那些在国内赚足了钱,却把户口迁到别国,又回到国内赚更多的钱。赚了钱但无妨,但不能又成天指手画脚,骂天骂地了吧?!
    呵呵,是也是也,
    这话说得,我也懒得再讲了。特别是跟那些假洋鬼子和他们的托儿。

    点评

    你以为留在中国的就一定爱国··真是笑话··  发表于 2011-7-2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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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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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往成功的路,那条漫长而艰辛的路,我想,肯定不是你这种走法。  
    这真是良药苦口啊,但不知道用药的人要不要用心去体味。
    野马是过来人,知道历次政治事件的来龙去脉,特别是6.4事件。但是,事件的主儿们现在都在国外干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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