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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must die(LV必须死)。
嗯,现在必定有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男读者在心底暗自称快,并虔诚地默念题目一百遍。喂,别急,现在还不是把这页报纸递给你女朋友看的时候——说实在的,它挽救不了你的荷包。
拉瑟·阿·简森,来自童话王国丹麦的设计师,本身却是个朋克范儿十足的刺青客,不苟言笑,带着北欧设计师普遍存在的那种与生俱来的冷峻。同时,作为枪花乐队的死忠,简森时常打飞的追随着摇滚老炮们赶各个国家的场子。
罗列以上种种再回过头,就不难理解设计师何以把名字起得如此暴戾。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款项链正是路易威登2010年的新品。
虽然我们并无法确切得知到底是简森设计完了这款产品之后向路易威登毛遂自荐,还是路易威登企划总监一时兴起想要玩下跨界,于是向简森抛出了橄榄枝,只不过对方一想我是一个有立场的文艺男青年啊,应该视奢侈品如粪土?!
总之,不管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我们看到的,就是LV掏了钱诅咒了一把自己。
仔细琢磨一下,这种行为其实很值得激赏,能够放得下架子自嘲可不是所有奢侈品品牌都敢做的,而LV不仅赢得了公关效应,还拉拢了部分与之水火不相容的群体:你都敢自残到这地步了,我再挤对你还有意义吗?看,听起来很像《唐伯虎点秋香》里相互比谁更惨的镜头吧,吼吼!
而同时,这也不啻为一种自我警醒。
奢侈品并没有不死之身。要知道,LV也曾有过一段灰色时期。1987年LV品牌的营业额为5400万美元,与同为高档品牌的凯歌香槟2.36亿美元的销售额相比,颇为尴尬。要不是马克·雅各布斯入主创意团队,LV很可能在“价格昂贵,设计单调”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甚至,最终销声匿迹。
总之到最后,设计师也好,品牌也好,各取所需,相得益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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