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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家怎么整治驾校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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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跨省牌酱油 于 2010-7-23 21:32 编辑

http://www.taizhou.com.cn/news/2010-07/22/content_268972.htm

黄岩在全市首推驾培合同管理制度
  www.taizhou.com.cn    2010年07月22日     08:11:05     星期四     来源:台州日报
教练必须每日填写教学日志,并需学员签字确认
教练不得收受财物,不得刁难学员
学员需终止培训的,可退还相关费用


昨日,黄岩的李女士陪着同学,到自己学车所在的驾校报名学习。在付费的同时,李女士的同学还与驾校签订了一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李女士说,这一份合同就是一份保障。

从本月起,黄岩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驾培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在学员报名学车时,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与学员签订合同。

在同步出台的驾培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明确收费标准外,还规定了学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应强调了驾校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要求:教练员必须每日规范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并上交汽校存档,待学习期满后交与学员签字确认;教练不得打骂刁难学员、不得收受红包,不得索要财物;由于教练员的因素导致学员终止培训的,追究教练员的责任,同时保护学员的利益;由于学员自身因素造成终止培训的,也要考虑学员的合理要求,给予退还相关费用等优惠处理。

黄岩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李世平说,驾培机构、驾培教练,与学员之间一直存在着难以解开的“千千结”。长期以来,教练的形象较差,学员的“被”送红包、“被”加油、“被”请吃饭等等,让学员敢怒不敢言。同时,驾培机构和学员之间又常常因为学费、考试安排、培训时长等问题,闹出了许多纠纷。

为此,他们一直致力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推出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如,针对教练员擅自离岗、“吃、拿、卡、要”等问题,向汽校学员发放“学车服务卡”,并且把它作为学员反馈教练和驾校信息的重要渠道。此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本次推出的驾培合同管理制度,李女士也可算是做了一回推手。去年,李女士在当地一所驾校交了学费报了名,但一直没去学车,最近想转到另一所驾校学习。因为当初李女士和驾校、教练员之间都是口头商定的,对于各自的权益并没有书面的约定,致使事情调解不下来。无奈之下,上月初,李女士向黄岩运管所投诉。该所及时帮助李女士解决了烦恼,并且借着这一时机,加紧完善已初步形成的驾培合同管理制度,于本月初在全市率先推出。

据了解,这种合同管理还对驾校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要求驾校制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学员预约制度、规范化教学制度、质检预考制度等。

台州市公路运管稽征处驾培处处长牟宏宇表示,黄岩区在规范驾培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驾培合同管理制度推出以来,纠纷事件明显减少。目前,他们正在黄岩搞试点工作,准备把这一经验在全市推广开来。
(作者:陈瑶质 叶蕾茵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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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奴隶式的逆来顺受只会带来更深的伤害,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利已也利人。法治社会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需要更多的社会成员一步步共同争取才有可能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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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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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n ,有合同号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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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7-24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台何时跟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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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7-3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学 多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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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台州驾考"回扣门" 考生住宾馆被宰
    时间: 2010-11-14 11:05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鲍钇汝 陈栋    编辑: 袁龙海
      台州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地处较偏僻的椒北地带,是台州市唯一的场地考试点。很多远路的考生,在考试前几晚,基本都会选择住在服务中心附近的宾馆。

      但是前段时间,有细心的考生发现宾馆存有猫腻:考生身份入住时房价接近散客房价的2倍,而不住教练指定宾馆教练会不高兴,甚至威胁不让考试。

      近日,椒江区工商局椒北工商所对服务中心附近的13家宾馆进行了调查,结果揪出了隐藏其中的潜规则。

      考试前晚必须“入住”指定宾馆

      温岭考生陈超(化名),今年9月份到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参加场地考试。因为温岭离考试点非常远,为了不耽误第二天一早的考试,与他同行的几名考生被教练要求当晚都住到考点附近的宾馆去。

      “我在椒江同学很多,已经和其中一位哥们说好考前那晚住他家里,第二天一大早他把我送去考点。”但当陈超将这个情况和教练说时,教练的脸顿时阴了下来,“他说我搞什么特殊化,大家都住宾馆我也得一起住,否则第二天考试就不用考了。”

      陈超以为教练是好意,怕他单独行动掉队,就答应一起住宾馆:“我记得很清楚,一间标房价格是160元,教练那份房费还要我们几名考生分摊付的。”

      考试后,陈超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时隔半个多月,陈超和另外几名朋友约好一早到椒北附近的一处林地烧烤。因为离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不太远,所以几人打算先去服务中心外面的宾馆过夜:“我特地带朋友们到我之前考驾驶时住的宾馆登记房间,老板娘一来先问我们是教练、考生还是散客。我们说是散客,她就报价标房100元,我朋友嫌贵,最后砍价砍到80元成交。”

      教练当夜提走一半房费当回扣

      这引起了陈超的怀疑,他隔天就向椒北工商所反映了这一情况。

      “陈超反映的情况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因为前两天也有人投诉说那边的宾馆价格因人而异,但因为缺乏有力证据,所以就没法查下去。”椒北工商所所长盛勇表示,在接到陈超的举报电话后,他觉得情况严重,赶紧组织相关人员,于10月27日,突击检查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外的13家宾馆,并将他们的账本扣留调查。

      盛勇向记者出示了一本当时扣留的账本。记者看到,不同于一般宾馆的住宿记录,这些账本上清楚地登记着教练的名字、车牌号、来自哪家汽校、手机号码和房间数,最后还有教练的签字。

      据了解,执法当天,椒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对每一家宾馆的负责人都做了笔录。

      “这些笔录汇总后,我翻了下,基本都是一模一样的操作模式。”盛勇指出,驾校教练和这些宾馆私下有不法协议,教练带学生入住,给宾馆带来了生意,宾馆要将房费所得的一半返还教练做提成,“这样的做法在那边差不多是不成文的‘规定’了。宾馆越开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不给好处,教练就不带生意来了。”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讨好教练的这笔钱自然还是从考生身上掏。老板先将160元房钱收走,等考生不在时打电话让教练到前台拿走其中的80元回扣,开走的房间越多,提成也就越多,“这就是为什么教练非让学生住宾馆的原因”。

      考场周边13家宾馆都有“潜规则”

      记者在椒北工商所了解到,这些宾馆老板向教练返还“好处费”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同周边其他宾馆竞争,争取增加学员和教练入住自己宾馆的机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宾馆老板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周边其他宾馆的利益,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加重了学员们的负担,严重损害了学员的利益。

      盛勇所长表示,他们领导班子针对这起案件专门召开了一场会议,一致认为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商业贿赂:“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宾馆负责人进行了罚款1至5万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他们立即改正。”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台州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外,新的宾馆正在陆续建成,看来分食这块“蛋糕”的竞争对手也在增多,确保这一竞争的公平性显得必要和严峻。

      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一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教练们每个月陪考的学生也只有三、四人,月收入大概三千来块钱,“这样的收入,教练觉得太少了,所以就想着法子从其他渠道赚些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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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故意睁眼瞎,一定也是收取了不菲的好处费了,例如给考官送礼一送就每个考生两三百,一年就可挣上三五十万可能还不止。 天台的也黑得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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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2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忽忽。。飘过。。。。。
    行行都有规矩~!别扯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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