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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竟有这样的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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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4月4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伙由天台赤城街道东门村的陈沣、许优阳夫妇为首的恶霸,带着三四十个年轻男子,驾着七八辆轿车,手持铁锤、铁钳、铁棍等作案工具,趁着我们家中无人的时候对我家进行财产侵害,把我家房后墙壁敲成个穿风堂。并举石头打坏我家厨房后门玻璃以及厨房里的热水壶,碎玻璃洒了一地。据目击者城,那帮人一边打砸一边还在我家后门无理谩骂,响声惹得当时过路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当时我正在村老人协会带孩子。得知此事,我一边用手机拨通了天台110指挥部,一边赶往事发现场。10分钟不到,民警也赶到现场,那伙人还不停手,仍旧在敲墙砸砖,谩骂声不止,并且扬言每年清明节都要来拆我家房子。好端端的一栋房子顷刻间被砸得门窗散架,前后通风,连最起码的安全都保证不了。现在我们一家7人晚上都不能安心睡觉。我们家房子各项证件齐全,已经是二十几年的老房屋了,连政府都没有权利来砸房,这伙恶霸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性质及其恶劣。这简直就是当今的黑社会!这样的黑恶势力若不铲除,那么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安心生活?人民群众的基本安全如何得以保障?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公平、公正地对此事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无视他人财产利益、恶意来寻衅滋事的恶棍施以严惩,还百姓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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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4-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前后因果


    建议全盘托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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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8-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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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深仇大恒的话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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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4-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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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4-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些人对你家造成如此惨痛的创伤,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
    你没告诉我们原因,我们也无法理解这为什么要如此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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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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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4-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写清楚前因后果

    他们这样肯定是有原因的


    单方面的片面之词

    就是有关人员看到了,也不会理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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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前因后果,不便发表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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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善被人欺!
       天台这种事太多了 !建议跑县政府耍赖,趁风头把事情闹大,不然会没有人来处理的!自己一定要努力!我用心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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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6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的怕恶的 恶的怕横的 横的怕不要命的! 楼主 背个炸药去他家  保证他跟你讲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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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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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帮我多顶顶,增加点击率,如果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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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被气晕了头了,没有用手机拍下视频,但是事发前后的照片我都拍下了,并且有很多目击证人,城东派出所的民警也可以证明此事,不知道这算不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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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是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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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当时他们三四十个人,我一个人,如果用手机拍下视频证据,会不会把我手机也毁了,还搭上人身安全。而这些事实当时没有记录,只是一些照片信息和群众的证明,是否可以被电视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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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5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顶而顶,最好写篇帖子发表到热闹的论坛上去,好像天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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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5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出来lz睡不安稳  
    建议可以直接上诉到地区政府 或者用网络曝光
    前面时间的小孩死亡事件还没过去
    相信你的这件事如果属实的话 可以得到媒体的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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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5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暂且保留意见

    那帮人的确可恨

    无似法律要制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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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5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个人住房来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样的说法形象说明了个人财产不容公权力任意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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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蟹社会~~我们要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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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带刀捅了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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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6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我们村上的人今天上坟去的时候,别人的房子造的我们都不能祭奠了,就把那人的房子也敲了,还房在他家大门那祭奠和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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