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3-12-2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链接:
女司机苏秀文被批捕
——《女司机“宝马”撞倒一片人》最新进展:涉嫌交通肇事罪
备受市民关注的“疯狂宝马车撞人”重大交通事故发生11天后,哈市检察机关今天对肇事司机苏秀文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捕。
据哈市公安局25日向市检察院提请的批准逮捕书表述,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犯罪嫌疑人苏秀文于2003年10月16日10时30分许驾驶黑A—L6666号宝马牌吉普车,在道里区抚顺街人才市场门前与一辆牌照号为08哈市44085号农用四轮车相刮。苏秀文与农用车驾驶员代义泉(男,45岁)发生争论。在周围群众的劝说下,苏秀文为了确定车辆损失,决定将宝马车移动。当苏秀文上车起动时,因非常生气,所以在其操作起车时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该车自西向东忽然冲出,造成刘忠霞(女,45岁)当场死亡,张岩(男,29岁)等7人受轻伤,袁玉山(男,32岁)等5人受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法鉴,刘忠霞系生前与机动车相互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脑下挫碎而死亡;张岩等7人的外伤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属轻伤;袁玉山等5人的外伤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属轻微伤。
提请的批准逮捕书认定,苏秀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触犯了《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据此,哈市公安局依据《刑诉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请哈尔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哈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苏秀文,女,44岁,哈市人,1959年7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庆小区28栋441室。现住址:哈市南岗区开发区世纪广场豪景小区。1968年至1972年在道里区安广校小学,1972年至1976年在哈市第73中学读书,1976年至1985年在哈尔滨市手表厂工作,1985年后无业。2003年10月16日交通肇事,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哈市万家劳教所医院。肇事的宝马车系哈市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