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网站备案,完全是一个看不懂的政策,为什么备案,备案花了那么大的人力物力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更集中管理这些网站吗?做一个网站成本很低,而且每天都在大变化的。每天都有几千上万的网站新建立,每天都有上万的网站在关闭,怎么去判断哪个是没有备案,哪个是正在申请备案,哪个是正在准备结束网站的,花这么大的人力财力去查这些非经营也就是只是网民自娱的栏目,是不是太对不起纳税人的钱了,这样的法规是不是不合理的利用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
备案自从01年提出来,到现在也不知道哪个部门在负责,3月法规的出台,管理机构是谁?执行机构是谁?网络警察,还是信息产业部 还是各省市分机构?管理依据是什么?难道真跟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这样 “ 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不这样,也被处罚,这样延伸下去,以后公民在大街上行走,都要把身份证举在头上,以示自己是良民,接受监督了,试想一下,一个不合法的网站,他会这样挂吗?(不挂上,会被强制关,你怎么确定人家是刚新建,或者正在申请备案的呢)肯定不会的,一个合法的网站,这样挂上有意义吗?除了给信息产业部带去流量ip,还有被这个网站的同行竞争者找机会举报报复。制度制定者,估计更多考虑的是管理上的方便,有没有考虑用户的利益呢,很多网站首页就一个flash ,或者一个精美的整页,也都全部要贴上牛皮癣标签?
另外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法规,是否意味着以后知识产权等隐私可以被很多部门有法律的基础随意核查检查?这些是我们以后必须要面对的事实,怎么管理,怎么罚款,做一个页面,没有任何的侵害别人的利益,甚至点击为0,只因为没有挂上这个连接:“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怎么能不让所有的网站主感觉困惑的事情,建一个网站,估计成本不到2000,一罚就是5000-10000,估计一个人工作1年的纯收入吧,这样一来,还有谁敢建网站,或者每个人都如做针毡。估计只有坐办公室的管理部门笑坏了,查、查、查, 罚、罚、罚 。
这个世界做什么事情都难,只有找别人的问题最容易,所以想抓几个站,查几个站,最容易,罚钱的事情,这样又给未来的管理留下了很多很多变数身陷其中所以很关注:自从备案法规开始以后,我在基层,在国内熟知的网民界一片嘘声,在媒体记者也是一片无奈,在备案的主体---站长心理更是一片的反对谁来关心网民的利益,谁来关心网站所有人的权利,谁来为民说话?媒体一概无奈的缄口,我不禁想起了三个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沉默,还是沉默,网络变化实在太快,网络也无国界,更无地域和省界,大家利用这个先进的沟通桥梁,学习,交流,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现在在每个路口都设上卡哨,让人有点不做亏心事,也不敢抬头的感觉备案的目的是真管理方便?网络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速度发展最快,每天都有几千个网站成立,每天都有几千个网站关闭,这样的快速的发展的时代,还用着老一套的管理方法,每个人去申请一下网络身份证,等申请好,挂上代码,早已水过三秋了,无论你是做给孩子的留念网站,还是几个同事研究学术交流的留言本,都需要跟卖猪肉的一样,卡上一个大公章,才能证明你的合法,我想问一下,这样管理真正能管理到位吗?恐怕也是自欺欺人,或者叫欺负老实人,真正那些搞色情,搞反动的早就跑到异国他乡去了,而我们还在固步自封,步儒为艰, 这样去发展互联网,估计困难在后头 长此以往,互联网不是人们的互联网了,是少部分人的网络了。 From 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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