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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 2005-12-15 09:10:00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黄浦区体育局、上海市轮滑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黄浦学校、上海市轮滑俱乐部、上海市斜桥轮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2006年1月21日  
  五、参加单位:全市各幼儿园、小学、个人  
  六、比赛地点:黄浦轮滑馆(大林路235号四楼)  
 
  七、比赛项目:  
  1、甲(男、女)组(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分组赛、1000米分组赛  
  2、乙(男、女)组(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分组赛、1000米分组赛  
  3、幼儿(男、女)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0米个人计时赛、300米分组赛  
 
  八、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男、女各3名,每队每项限报2名,每人限报2项;  
  2、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备查。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低年龄组比赛。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每名参赛运动员须交报名费30元;  
  4、报名日期截止到2006年1月5日。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轮滑竞赛规则;  
  2、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抽签编组。  
  3、比赛场地周长为100米,木质地板。  
 
  十、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单位各组取得的名次得分之和累积,得分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得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同,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2、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3、报名不足8名的组别,录取数为报名人数减1,报名不足3名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除得奖运动员外,凡参赛者都将颁发纪念证书。  
 
  十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分别一式二份(加盖派出单位公章),于2006年1月5日前寄至上海市轮滑协会(邮编:200011,地址:上海市大林路235号,传真:63457015,联系电话:33180622)。  
  2、参赛人员于2006年1月21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承办单位。  
 
  十二、裁判员:  
  由上海市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1、运动员服装要适合轮滑运动的特点,右臂部要佩戴赛会统一号码,并戴护具和头盔;  
  2、比赛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动活动;  
  3、各参赛队比赛期间交通费自理,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上海市轮滑协会  
  200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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