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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我的人生悲惨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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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上八点,我站在静安寺地铁出入口,一套土黄色的长袍裹住了我凹凸有致的身材,同色的帽子全部遮住了我长到耳根的头发;左手挂着一串木珠,右手端着我从地摊上精心挑选的大木碗。我头略低,双眼微闭,伸出右手,我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我亲妈从我身边走过,硬没认出这个尼姑装扮的人是我。她依然穿得破破烂烂,故作愁苦的面容拿着一个破汤盆四处寻找目标。这在我们丐帮是老套路,可对于她的年龄来说也最实用。而我,自从我满了十六岁后,最近十多年我需要不断变换新招才不至沦落做丐帮最低级的工作——内勤,也就是为那些工作回来的师兄弟们服务。他们中变态的人很多,象一个叫“南瓜”的家伙,时不时会想到喝花酒,那我守身如玉二十多年岂不就给白白糟蹋,最多也就嫁给帮内的兄弟。咱人穷志不短,帮内人坚决不嫁。
   

      我在这已经工作了一个星期了,满20天我就换一个地铁口,帮内兄弟都不知道我这招,他们只会故作残忍或白痴,歪个脖子咧着嘴,要不就是拖条不用的腿。时间久了,没毛病也折腾出来了。“泥水”那小子本来从上海帮混到我们浙江帮时,一脸横肉,身强体壮,一看就象黑社会的,只需要晚上到广场公园走一圈准能吓几个胆小的乖乖交钱;一块、两块都拿不出手,起码也是十块。可后来不知他那个筋出了毛病,居然装起了拐子,还象个中了风的二傻,每天吊着个白眼,斜着嘴,吱吱歪歪的念叨着要个块把钱,也有胆小的见了他怕,可人家是拔腿就跑;更多的是心灵脆弱特别善良的大妈们,看见他走近了就赶快转脸,不忍看下去。那时丐帮IQ最高的我便明白了什么叫惨不忍睹。
   
      
      由于我的工作方式帮中没人知晓,所以我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咱也是丐帮中的白领呀。我时常边工作边幻想着有个外地的款爷泡腻了小蜜,会一眼看中我这个尼姑,把我接去做少奶奶。咱人穷志不短,二奶坚决不做的。何况在丐帮对我这丐帮一支花垂涎三尺的人可不少,象有个“二鬼”有了老婆还想让我做他的情人,看他一副在女人面前直不起腰的样子,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咱人穷志不短,情人坚决不做的。
    

      我收入高,可花俏也很大,我在休假时常常在国内旅游,这和帮内那些兄弟流窜是不同的。所谓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我常常衣着华丽出入于星级饭店里;这次我准备国庆去杭州五日游,听说杭州有个“空心木头”比我更高明,我只是布施点身外物,他却会偷心术,我要去会一会。为此我从八月初就开始努力工作了。本来一切都很美好,我端着木碗一边想着我的款爷会以什么方式追求我,一点也不觉得腿酸。可是有一天来了两个人。。。。。。。(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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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哎!佛祖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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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人生悲惨血泪史!!(续篇)
          上篇讲到我穿着尼姑袍站在静安寺的地铁口继续我的“布施”工作。)

   这天忽然来了两个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塞进一辆中巴车里,到了地方我才知道进了遣送站。刚进来我并不担忧什么,因为前两年深圳遣送站车辆失火烧死了25人近日被媒体披露,再加上近期一大学生枉死在遣送站之后,引起政府极大重视,遣送站已改为服务性质的收容所了。
   

      我安心等着会有人给我端茶送水。未料,他们竟区别对待,二话不说,没收了我的所有积蓄,最可恨连我吃饭道具那身袍子也给剥走了。怎么能这样?我的老大明是佛祖,暗是丐帮,一点面子也不给。我怒火中烧,一把火就把收容所给烧了。(可惜,这只是我脑子里想想的)
   

        我身无分文,从上海郊区分所逃出来,布施是行不通了,可我依然向往我的杭州五日游。
  忽然我想到了----这招不到山穷水尽时,我是不用的。我找到一户人家,问阿姨要了两勺子凉水,在水里加了把盐后,我一口气灌了下去。然后我摸到了郊区卫生院,这里是我第二次来,帮中兄弟都是这儿的常客。我熟门熟路到了抽血处,胳膊一伸:“卖400CC。”未想那个窗口里的小子竟然瞟了我一眼说:“长得和排骨一样,不抽、不抽。上次就有个叫大鼻子軒軒的二楞子没钱吃饭,本来看他那么瘦我们是不抽的,怕出人命;禁不住他死皮敇脸的就给他抽了200CC,没想到他小丫的脸一白,晕过去了,我们只好再把那200CC送回去,他还是不醒,得了,倒赔了200CC。这回我们可不再上你的当了,看你那样,抽200得赔400。不行,快走。”

   
      我灰遛遛的出了卫生院,暗暗骂那个天杀的]大鼻子軒軒断了我的财路,你小子笨到家了,不知道喝了盐水再来卖。本来我一个月卖个四回血,等到国庆也够盘缠钱了,这下完了,我已经计穷了,总不能和纤客骚人那小子一样,听说他去做鸭人家都嫌他瘦,只好卖肾了。后来器官卖光了,也就没心没肺了。

    
      偶人穷志不穷,卖身的事是坚决不做的,可我该怎么赚到这笔钱呢,我又开动我丐帮第一IQ的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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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加入好吗?

我是冒着被删请你加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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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加我也不想加冷血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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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也不加
加了也没有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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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大鼻子轩轩真可怜啊
后来死了没有啊
有没有人为她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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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如果他还活者的话我会叫上那个疯子一起去杭州卖血的!然后卖之前喝一勺加盐的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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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由于失血过多
一起掉入西湖.幸亏那个疯子不是旱鸭子
来了个英雄求美
疯子失血过多,本人就很苗条
在把她送了岸的一刹那
身体被美丽的西湖水吞蚀
这个被称为疯子的人名留千古
为后人所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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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拖的动我么???还救我???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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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2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 是那个疯子 虽然那个疯子很苗条 但在紧要关头 为了她~~~ 使出了前所未有,空前绝后的力量~ 并且在最且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答应我~~~~~~~~~~ 配音:<泰坦尼克号主题曲>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22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ROSE:JAKE,你在哪里

JAKE:在西湖底喂鲨鱼

ROSE:西湖里有鲨鱼吗?

JAKE:拜托,那是夸张手法(翻白眼中)

鲨鱼旁白:真聪明,拿我的血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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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2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ROSE:呀!我们为了抽你的血多不容易!

JAKE:对哦!我们要为了精心的策划而浪费大量的脑力!

ROSE:我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假装失足!

JAKE:再说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的皮有多厚!

ROSE:还有..........

鲨鱼:你们好象说来说去弄到最后反而是我的错!

ROSE&JAKE:本来就是你的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22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那个南瓜,其实我并不是太变态,太好色的人,只是被迫当了个乞丐。乞丐也有自己的生活,但因为是乞丐,所以对女人也就没了挑的权利。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斜躺在路边的石板上,身边放着一个圆圆的钵子,然后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的叨咕着:您行行好,发发慈悲吧,大爷大婶,大姐大哥大妹子,行行好吧...在说着的当口,头当当的磕在石板上,渗出几滴血丝来。

    其实我挺为自己感到光荣的,这缘于我们女帮主的培养,她常常教导我:明太祖朱元璋也是乞丐出身,他算是俺的师租,360行有哪个师租比俺更牛逼. 我对她的话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但这句话我真听进去了,而且凭这句话象那些地痞流氓炫耀。

    那一天,我像平常一样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行走时,看着别人对我纷纷的躲避,苍蝇在我头顶嗡嗡的飞,那双在垃圾堆里拾的破鞋昨天被饿狗追时跑掉了,幸亏这个街道很繁华,路面是青石铺成的饿,很光滑,肚子已经饿了一天了,今天真背运,因为睡迟了,耽误了饭点,只好去最繁华的商业街碰碰运气.

      乞丐也是一种职业吗.在走到商业街的中心,我回头的一刹那,竟然看到一个百分百的女孩在对面的街头走过,黄色的连衣裙,大大的眼睛好奇而骄傲的看着四周的展示服装,她的乳房并不是很大,身材也不是很正点,在西方人的眼里她绝对不及格,在东方人的眼中也只不过算是一个清秀可人的女孩而已,可是在一个乞丐的眼中她比仙女还要漂亮,在那一刻,我的心跳至少加速到一分钟108次,瞳孔也放大了,天那,难道我爱上她了,一见钟情的缘分竟然会砸到了我的头上,也许由于我的过分的目光和特别的外表,使他回过头来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那一眼真要命,差点让我的心都蹦了出来,
我追了上去,拦住了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双眼还是直直的瞪着她,她给了我一个白眼,想从我的身旁溜走,我没有试图在阻拦她,让开了道,我只是想让她记住我,仅此而已.

     说实在的,也许有些卑鄙,我在那天跟踪她逛了整整12条街,而且是在饿着肚子的情况下,靠着惊人的意志力终于完成了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的家在一个小区里,很难找,我只是知道了大概的方位,门口的保安很狗眼,我是进不去大门的.
      
     经过一个月的跟踪,我了解了几乎她所有的事情,包括她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最喜欢去什么地方,在那里上班,喜欢听谁的个,甚至喜欢什么样的男孩,还有一些甚至是她的隐私,我连这些都调查可能有些龌龊,可是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比如我连她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带多大码的乳罩,当然,这些都是在她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在外边看到的,甚至我对她的性格也进行了很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比如通过她喜欢一个人逛街,并且喜欢蓝色,最爱去清香茶馆喝茶说明她很喜欢静,是个很内向的女孩,而且通过她对什么样的男孩回头说明她喜欢那种有些潇洒的男孩子,就是嘴角要经常挂着笑容的那种,她最讨厌的就是我这种了,而且她还很有个性,她明明发现了我在跟踪她,却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在这一个月里她最少送给了我1001个白眼,可是我也不是吃素的,调查过了一个月后,我就开始行动了,我把这个计划代号猎狐,狐狸是动物里最狡猾的一种,只有最聪明的猎人才能捕捉到.

       别以为我白活了20多年,实话告诉你们,其实乞丐是无本生意里最安全,保险,也最赚钱的一种职业,我每天乞讨100次,每次至少1元钱,而且我不买衣服,吃饭免费,钱都寸在了银行里,我说的是最少每天我能赚100,我乞讨了已经有16年了,一年365天,一天至少100,这是少的统计,其实现在我已经有了100万的存款,别张着嘴巴吃惊,本来我是不想说的,可是为了泡妞,我决心放弃这个赚钱的职业,好了,猎狐要开始了.

       我先去买了一身西装,洗了一个澡,在本市最贵的理发厅理了头发,刮脸,洗面,并且买了一副黑色的眼镜,这样看起来有些酷,然后我买了一辆太子,手机,传呼,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又买了一个劳力士表,假的,不过这种表在这里是身份的象征,马虎不得,然后我在她经常去的那条街上苦苦等了她一个早晨,她终于来了,你好,我能帮你吗?我尽量温柔的说话,看着她大包小包的衣服,她的脸有些红,对我有明显的好感,好吧?谢谢你.在路上我们聊了很久很久.

       真是黄天不富苦心人,我这一个月来对她的调查得到了回报,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而且彼此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我们一直走到了天黑,等到我累的快要死的时候才终于说,你要回家了吗?我送你.女孩点了点头,我的调查也划上了句号,我终于知道她的家在那里了.要不要上来坐坐.我装做考虑了一下,故意勉强的说好吧!通过谈话得之她在这里是借朋友的房子住的,她的家并不在这里,所以没有朋友,你为什么还带着眼镜呢?是不是眼睛有病啊?我笑了笑,把眼镜摘了下来,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分钟左右,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不过不可能了,我暗暗舒了一口气,我们坐在一起,喝着咖啡,她和我聊了起来,说着她的家乡,她的朋友,还有她在一个陌生城市的空虚和寂寞,我们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聊啊聊啊!最后我竟然知道了一个秘密,她竟然是得了一种很罕见的病,柏斯特综合症,至少需要100万才能治好,女孩不忍心看见家人和她男朋友为了她四处借钱,奔走,眼看着他们的钱都花光了,而自己的病却越来越重,直到医生说如果她在25岁以前不彻底根治的话,会变成植物人,女孩偷偷的跑了,来到了这个城市,过着过一天算一天的生活.

       说着说着女孩趴在桌上谁着了,脸上挂着晶莹的泪花,我不忍心打搅她,从身上掏出了一张100万的支票,这是我前半生所有的积蓄,而今我放在了她的桌上,轻轻的关上门走了出去,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我只是知道长这么大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哭了,在心里我默默的祝福着她能够幸福的活下去.

        我把名贵的西装,皮鞋等全部扔在了垃圾桶,太子也给砸烂了,又换上了我的那一身乞丐装,依旧招摇过市,自得其乐,虽然我现在一无所有,可是至少我心中有了她的影子,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感动和爱,也许在这个时代我是有些傻,也没有人会相信,不过我并不在乎,我是在为什么而活着呢?去问老天吧.

        后来我打听到那个女孩在做了一个大手术后病给治好了,她回到了她的家乡,并且准备和她的男朋友结婚,那个女孩曾发疯的在这个城市找过我,我看着她走过每一条街,从我的身边匆匆而过,心中有了一种刺痛,她永远不会知道一个乞丐会是她的救命恩人,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我希望来生能在碰到她,即使她还是不爱我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想知道她活的是否开心,快乐.是想知道她活的是否开心,快乐.

         乞丐,也有自己的爱情,而且爱的不比王子差!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22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干
还是写写 小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3-9-23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次我坐公车没一块,于是拿出2块钱放进一个乞丐的碗里,然后让他找给我一块,走的  
时候还对他说了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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