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本地资讯]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复制链接]
查看: 196930|回复: 0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 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10-1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一号)。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一号)

    一、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2010904817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台朱菊芬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河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3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河虾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010904817),检测结论为: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 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6月1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河虾已经售完。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6月11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称其在河虾经营过程中未添加过呋喃西林类物质,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在进货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具有合法来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根据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F20070027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台县新阳光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鸡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F20070027),检测结论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1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鸡肉已经售完。因都已在经营过程使用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7月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继续在进货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具有合法来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三、根据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 202006112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台县邵彩珍豆制品经营部经营的豆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7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豆干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02006112),检测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1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豆干已经售完。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7月14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称其在豆干经营过程中未添加过苯甲酸及其钠盐等物质,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在进货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具有合法来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根据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 202006117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陈统长经营的豆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7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豆干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02006117),检测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1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豆干已经售完。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7月14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称其在豆干经营过程中未添加过苯甲酸及其钠盐等物质,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在进货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具有合法来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五、根据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F20070024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台县海馨舫酒店经营的塔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30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塔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F20070024),检测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1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塔鱼已经售完。因都已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无法召回。截至2020年7月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称其在塔鱼经营过程中未添加过,恩诺沙星等物质,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在进货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具有合法来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六、 根据天台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202006056等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王红弟销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9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所制售的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02006056),检测结论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的馒头已经售完。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7月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称在购进添加剂“穗洪大白糖”时,不知到成分内含有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等相关物质,我局要求当事人提高警惕,在原辅料购进过程中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原辅料。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七、抽检编号为XC20331023318830263筷、XC20331023318830264勺、XC20331023318830265方盘、XC20331023318830265圆盘、XC20331023318830266饭勺、XC20331023318830267心盘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3;产品名称:筷;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4;产品名称:勺;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5;产品名称:方盘;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6;产品名称:圆盘;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7;产品名称:饭勺;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抽样单编号:XC20331023318830268;产品名称:心盘;消毒日期:2020-06-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消毒单位:天台县小鱼海鲜坊。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于2020年9月27日向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市监洪处字〔2020〕46号)。
    [发帖际遇]: 网站编辑 发帖时在路边捡到 4 ,偷偷放进了口袋. 幸运榜 / 衰神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