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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天台溪南村一村民不满村干部 纵火泄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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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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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12-1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师傅是天台一名开挖掘机的师傅,待人和善的他从来没有和他人结过怨。一天深夜,王师傅的挖掘机突然被人烧毁了,让他更加惊讶的是,烧挖掘机的人和自己根本不认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天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挖掘机烧毁案。

      去年12月,王师傅和天台县坦头镇溪南村的一名村干部约定到该村挖一个水池。商定好工钱后,王师傅马上开着挖掘机过去干活。才干了两天,就有人偷偷拿着汽油,将他这台挖掘机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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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配图
      “当时我赶紧赶去,看到有派出所的、消防队的都在救火,不久火就灭了,但是挖掘机整个被烧报废了。”王师傅说,“实在想不明白,谁会这么狠心?这是我所有的积蓄再加借款买的,是全家人的生活来源。”事后,经鉴定,王师傅的挖掘机价值约25.8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将王师傅挖掘机烧毁的人是溪南村50多岁的男子裴某。法庭上,被告人裴某供述,其因对村里的干部不满意,就想把这辆帮他们干活的挖掘机给烧掉。

      天台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以被告人裴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责令被告人裴某赔偿被害人王师傅经济损失25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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