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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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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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6岁的重庆人向女士在宁波开了家餐馆,认识了天台县年仅24岁的王先生,两人快速坠入爱河展开了一段恋情。
恋爱后,随着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在经济上自然也开始相互扶持。当年,王先生因考驾照等资金需要,多次在向女士经营的餐馆里挪用钱款合计2万元。因向女士早已认定王先生为结婚对象,也没有多加阻止。
到了2015年7月,王先生偶然发现向女士的实际年龄,怎么也不敢相信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朋友竟然比自己大12岁,一时难以接受,便提出分手。7月底,向女士将王先生诉至天台县法院,要求王先生偿还借款2万元。因向女士只提交了欠条的复印件,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2016年初,向女士转行做了保险营销员。为了达成销售业绩,也为了表达对王先生的爱意,希望能与其重归于好,她于2016年2月29日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王先生6000元,让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重新在一起一段时间后,两人还是感情破裂了,向女士一纸诉状再次将王先生诉到了县法院。
近日,天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最终放下过去的恩怨情仇,达成一致意见,由王先生在半个月内偿还向女士6000元,案件就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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