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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拒不执行天台法院的判决 两被告人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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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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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4-1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拖欠法院生效判决的上千万债务不还!!!

    私自抵押被法院查封的车辆!!!

    还转移124万元拆迁补助款,

    用于优先偿还未起诉的其他债权人!!!


    像这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有啥后果?

    只是拘留或警告吗?

    NO!NO!NO!


      4月9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的案件。
      早在2013年,男子周某因欠他人20万未还,被诉至法院。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法院裁定将周某直接主管的天台某模具公司名下的一辆奥迪小汽车进行了查封。

    周某明知道该车仍在查封状态,他还偷偷以10万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了典当行,致使该车被卖至今无法追回。
    微信图片_20180411112726.jpg

    周某的前妻何某也是该模具公司的股东。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模具公司、周某、何某多次因欠款分别被多名债主等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至今仍有上千万未履行的欠款。

    2017年10月11日,该模具公司收到了一笔拆迁补助款共计1242341元。在周某的策划下,这笔124万元的拆迁补助款直接被转到了其前妻何某的账户里,两人将钱分成多笔划到多个未起诉的债权人账户中。

    二人明知该公司以及本人在天台法院还有大量借款未履行的情况下,却不先履行已生效法院判决,而是将该笔拆迁补助款转做他用。

      天台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何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同时,被告人周某还实施了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经审理,天台法院一审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单位天台某模具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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