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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坦头一男子持刀砍伤拆违人员,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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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
    2017-1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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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3-30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陈某持刀抗法,将一名正在进行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砍伤。3月22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7年11月27日早上,天台县坦头镇行政执法中队接到举报,镇里一村民陈某家正在违建,副中队长小谢便带着7名同事一起去执法。

    据悉,因陈某的违建情况,镇执法中队和镇里工作人员一起至少7次口头制止过,向其发过三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曾依法拆除过2次。

    当天,小谢一行人来到现场后,发现陈某家正热火朝天地在建房,便把在房子里干活的工人全部叫出来,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在屋外警戒防止陈某等人进屋,一路上楼执法拆除违建。

    网络配图

    这时,在屋外等了十几分钟的陈某,想着自己“辛辛苦苦、披星戴月”抢建起来的房子就这么被拆了,心中十分不甘。他便偷偷从厨房的窗户爬进去拿出菜刀,本想着吓唬一下执法人员,谁知一冲动就直接朝着小谢冲过去,将他扑倒在地,还用刀朝其后脑勺砍了好几刀。周围人反应灵敏,及时将陈某拉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审理,天台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7个月的判决。(via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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